招标
浙江创新中心一楼展厅布展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590.3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7/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90.35万元
招标公司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俞蒙蒙0574-8768668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7/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7/17
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浙江创新中心一楼展厅布展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设计面积约1881㎡。
项目招标控制价:5903510元【包含创意设计费、工程费用】。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策划、场景创意设计、基础装饰深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或由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其余不允许兼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17 日9 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 系 人:俞蒙蒙、周玉琪
电 话:0574-87686683、13736140496
浙江创新中心一楼展厅布展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招标人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设计面积约1881㎡。
项目招标控制价:5903510元【包含创意设计费、工程费用】。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10日历天 ,施工工期50日历天】。
招标范围:本项目策划、场景创意设计、基础装饰深化设计、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及安装、缺陷责任、保修责任及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
设计质量要求: 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设计深度。
施工质量要求:按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 合格。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或由具备以下①、②、③资质单位组成的联合体:
①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资质乙级及以上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等)。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或注册建筑师(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派出)。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不含临时建造师)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联合体投标的,由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派出)。
项目负责人和施工负责人允许兼任。其余不允许兼任。
3.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产生中标候选人后,招标代理人在公示前对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进行查询(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并重新组织招标。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5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网上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7日9:00至2023年7月13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登录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http://ygcg.nbcqjy.org:8061/login.html)报名,并自行下载采购文件。
4.2招标文件费用300元(此费用由宁波产权交易中心代为收取),不再提供纸质文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使用支付宝或微信支付后自行下载。
4.3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4未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4.5不同单位不得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 7 月 17 日9 时30分,地点为鄞州区宁穿路1679号金融硅谷七号楼裙楼(实怡中心14)三楼,具体受理场所安排详见电子指示屏幕。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投标保证金
6.1金额:人民币 1 万元。
6.2交纳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或电子保函
6.3交纳要求:
(1)银行转账(或电汇)账号:在本项目报名后,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取得相应的虚拟子账号;
(2)电子保函:直接通过“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上投标系统”在本项目中购买电子保函(具体操作可查看“资料下载”区内的《电子保函操作说明》)。
投标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7月14日15时整。
投标人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则应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账户一次性汇入(或转入)系统自动生成的虚拟子账号。
注: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缴纳。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http://gzw.ningbo.gov.cn/)、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http://www.bidding.gov.cn/)上发布。
8、系统使用费
宁波市阳光服务平台系统使用费收取按照宁波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ygcg.nbcqjy.org/)平台动态公示的收费标准执行。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东部新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德威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高新区星海南路100号华商大厦7楼
联 系 人:俞蒙蒙、周玉琪
电 话:0574-87686683、137361404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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