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宣城市麒麟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场平工程产生的弃渣(石方部分)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11/0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宣城市麒麟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场平工程产生的弃渣(石方部分)网络竞价交易公告
受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Q-CQ-JJ-2024569
二、标的基本信息: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四、 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工作日)17时止。
3、竞买申请时,须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系统,并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5)签字并盖章的网络竞价须知原件(见附件)。
五、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竞买保证金账户:
(1)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6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2)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2744540316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3)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23281176000003243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
(4)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20985398641000002002079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梅园路支行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纳造成的交易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汇款人要求: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竞买保证金由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情况,报名审核将视为不通过)。
5、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经竞得人申请,且经出让方及拍卖公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3)本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出让方应按本公告规定时间退还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出让方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退还。
六、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16时止(工作日工作时间)。
2、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3、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先生 13865312211、余先生 15305631775。
4、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563-2717566(李女士)、0563-2717773(邓女士)。
七、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八、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价款交纳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佣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1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其违约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予以公示,并禁止其一年内参与公共交易。如重新拍卖(交易),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交易)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十、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
2、本次交易标的为弃渣(石方部分),按现状交易,在公示结束后由出让方按现状交付。标的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出让方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多不退,少不补。
3、本次交易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交易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及运输路线和运输环境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方、交易中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4、竞得人在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时须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及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交付之日起30日内(若发生特殊客观原因,经与出让方协商同意后可顺延)完成清运,逾期或未按照出让方要求完成清运的,视同竞得人自行放弃,由出让方自行处理。
5、竞得人在进场作业前须将全部成交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待出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竞得人方可进场组织实施运输。
6、出让方不提供发票,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可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给竞得人。
7、装车工作由竞得人负责,运输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竞得人不得未经允许擅自装运本次交易标的外的任何物资,一经发现有偷运、盗运等行为,则停止装运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按盗运、盗窃量所对应的价款双倍金额予以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自动终止,剩余标的物归出让方所有。
8、竞得人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装运项目工程进行转包。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转让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成交当日竞得人安排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数量减少不影响成交价格,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运输环节、进出通道、堆场、道路通行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及经济损失全部由竞得人负责,在运输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车辆载重、台次等,造成道路损毁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11、竞得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运输时,必须严格遵照交易文件相关条款及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交付工作,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严禁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的现象,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出让方有权结合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整个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竞得人在实施该项目时,应严格依照出让方的要求进行。装运期间不得挑拣,装运末期,应完成弃土清运清表工作。若未完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场地内产生的清表费用、临时道路费用、场地平整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如进行跳挖、超挖(标高38米)或不进行场地平整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3、出让方将交易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转让合同》(样本)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受宣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委托,我公司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在宣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公开交易,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XZQ-CQ-JJ-2024569
二、标的基本信息: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数量 (立方米)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竞价阶梯 | |
1 | 宣城市麒麟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场平工程产生的弃渣(石方部分) | 约88472(具体数量以出让方实际交付为准,多不退,少不补) | 106.17 | 10 | 加价幅度每次2000元或其整数倍 | |
技术支持 | 本场交易以网络竞价方式进行,请竞买人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并遵守。 (技术支持: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400-998-0000) |
三、竞买人资格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财务状况的法人、非法人组织。
四、 竞买申请:
1、竞买申请方式:网上申请
凡对本公告出让标的有意向且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可点击本公告下方“我要竞买”按钮进行网上登记注册和报名(具体流程详见宣城市产权交易系统操作手册)。
2、竞买申请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工作日)17时止。
3、竞买申请时,须通过以下方式登录系统,并以扫描件或图片方式上传以下材料: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参与竞买的(选择CA登录,输入密码后进入电子交易系统):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原件;
(2)授权委托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正反面;
(4)竞买保证金汇款凭证;
(5)签字并盖章的网络竞价须知原件(见附件)。
五、竞买保证金:
1、保证金数额:10万元。
2、竞买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2日11时(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竞买人对竞买保证金是否到账负责,逾期到账或未到账的,交易申请(报名)审核不通过。
3、竞买保证金账户:
(1)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20701010400169180000000068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宣城敬亭支行
(2)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182744540316
开户行:中国银行宣城市分行
(3)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6232811760000032434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宣城鳌峰支行
(4)户 名:宣城市宣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520985398641000002002079
开户行:徽商银行宣城梅园路支行
4、有关要求:
(1)竞买保证金缴纳方式:请竞买人以电汇或转账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不接受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款方式,如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缴纳造成的交易保证金退款不及时或不成功,由竞买人自行承担)。“温馨提示:请各竞买人在银行缴纳竞买保证金时,务必向银行柜台说明,办理电汇或转账业务、非现金存款,须有交款人账户信息,以便退还竞买保证金。”
(2)汇款人要求:竞买保证金的交纳方与竞买人名称必须一致(如竞买人采用微信、支付宝、现金等交纳,将造成报名审核时不能确认竞买保证金由谁交纳,故无法审核报名情况,报名审核将视为不通过)。
5、保证金退还时间及要求:
(1)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交易结束,未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2)竞得人竞买保证金退还: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竞得人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经竞得人申请,且经出让方及拍卖公司确认后,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至原账户。
(3)本项目竞得人竞买保证金“免申即退”:出让方应按本公告规定时间退还竞买保证金。未按规定时间退还竞得人竞买保证金的,系统将在本项目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第31日(遇国家法定节假日的,顺延到节假日后的首个工作日)上午9时自动退还。出现不按规定要求领取成交确认书、不按规定要求交纳成交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不按规定要求签订合同(协议书)等情形的,出让方应及时书面说明情况,竞买保证金将按照出让方要求时间退还。
六、展示时间及联系方式:
1、展示时间: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12日16时止(工作日工作时间)。
2、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3、看样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赵先生 13865312211、余先生 15305631775。
4、报名咨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0563-2717566(李女士)、0563-2717773(邓女士)。
七、竞价方式及竞价时间:
1、竞价方式:本次网络竞价分为自由竞价时间和延时竞价时间两部分,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进入延时竞价时间。
2、标的竞价时间表:
标的 序号 | 标的名称 | 自由竞价时间 | 延时竞价时间 |
1 | 宣城市麒麟大道与崇德路交叉口东南角地块场平工程产生的弃渣(石方部分) | 2024年11月13日9时00分至 2024年11月14日9时00分 | 自由竞价时间结束后系统自动进入延时竞价时间,延时竞价时间为每轮90秒。 |
八、确定竞得人方式:标的竞价结束后,按有效最高报价者且不低于底价竞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九、签订成交确认书、转让合同、价款交纳及相关违约责任:
1、竞得人须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到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签订《成交确认书》并支付佣金。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并支付全部成交价款和10万元的合同履约保证金。
2、竞得人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交纳成交价款或合同履约保证金的,或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由于自身原因未能同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出让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其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并追究违约责任。同时将其违约行为上报行政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予以公示,并禁止其一年内参与公共交易。如重新拍卖(交易),原竞得人不得参加竞买,且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交易)的成交价低于原成交价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部分。
十、特别说明:
1、本场网络竞价会竞价公告的数据由出让方提供,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和成交结果。
2、本次交易标的为弃渣(石方部分),按现状交易,在公示结束后由出让方按现状交付。标的数量仅供参考,具体数量以出让方实际交付的数量为准,多不退,少不补。
3、本次交易标的以竞买人实地现场查勘的现状为准,如有出入不影响成交价格。竞买人应事先到标的展示现场对标的进行了解,尤其应当对本次交易标的的品质和成分含量及运输路线和运输环境充分了解,对有关事项详细咨询。竞买人一经报名参与竞买即视为接受所意向竞买标的的一切现状及品质,出让方、交易中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的瑕疵担保责任。如因情况不清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4、竞得人在与出让方签订《转让合同》时须交纳全部成交价款及10万元合同履约保证金,必须在交付之日起30日内(若发生特殊客观原因,经与出让方协商同意后可顺延)完成清运,逾期或未按照出让方要求完成清运的,视同竞得人自行放弃,由出让方自行处理。
5、竞得人在进场作业前须将全部成交价款和合同履约保证金支付到出让方指定账户,待出让方收到全部价款后,竞得人方可进场组织实施运输。
6、出让方不提供发票,在收到全部成交价款后可开具行政事业性收据给竞得人。
7、装车工作由竞得人负责,运输过程中若出现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竞得人不得未经允许擅自装运本次交易标的外的任何物资,一经发现有偷运、盗运等行为,则停止装运并移交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并按盗运、盗窃量所对应的价款双倍金额予以赔偿,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自动终止,剩余标的物归出让方所有。
8、竞得人未经出让方书面同意,不得将标的装运项目工程进行转包。否则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转让合同》,并移交相关部门处理,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9、成交当日竞得人安排工作人员进入现场进行看管,如因看管不严,造成数量减少不影响成交价格,相关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0、运输环节、进出通道、堆场、道路通行等均由竞得人自行协调解决,由此产生的矛盾和纠纷及经济损失全部由竞得人负责,在运输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车辆载重、台次等,造成道路损毁等情况,出让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负。
11、竞得人自行勘察运输现场,竞得后自行安排有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运输,在进场运输前竞得人须为作业人员购买相关保险,并按安全技术要求进行运输,运输过程中不得损坏道路,否则按价补偿或维修。运输时,必须严格遵照交易文件相关条款及出让方要求操作执行,服从出让方管理,否则出让方有权暂停或终止交付工作,且不承担竞得人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竞得人需做好防护和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输道路及周边环境问题由竞得人自行协商解决;严禁超载超限,抛洒滴漏的现象,因此产生的不良后果出让方有权结合相关主管部门予以处罚。整个费用由竞得人自理、安全责任由竞得人自负,拍卖人和出让方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12、竞得人在实施该项目时,应严格依照出让方的要求进行。装运期间不得挑拣,装运末期,应完成弃土清运清表工作。若未完成,合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竞得人在场地内产生的清表费用、临时道路费用、场地平整费用等均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如进行跳挖、超挖(标高38米)或不进行场地平整的,出让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
13、出让方将交易标的交付竞得人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及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14、竞买人登录《宣城市产权交易网络竞价系统》报价即表明完全接受并同意本公告、《转让合同》(样本)及《网络竞价须知》的条款及要求,竞买人对其行为承担全部责任。
安徽金马拍卖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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