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中国移动安徽公司亳州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员工生日关爱慰问品采购项目_中选候选人公示
金额
5.32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7/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3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安徽乔联食品有限公司5.3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中国移动安徽公司亳州分公司2024年至2025年员工生日关爱慰问品采购项目于2024-06-12 09:00唱价,已按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完成评审工作,现将中选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选候选人的中选情况

采购包2

名次

第一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乔联食品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含税,元)

53200.00

质量

合格。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拟成交份额

100%

采购包3

名次

第一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安徽艾的诗妮食品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含税,元)

50400.00

质量

合格。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拟成交份额

100%

采购包4

名次

第一名

成交候选人名称

利辛县金麦烘焙一店

成交金额(含税,元)

47200.00

质量

合格。达到技术规范书规定的标准

其他资格条件响应情况

满足

拟成交份额

100%

本项目应答人被否决的情况如下:
采购包1:亳州市法普瑞食品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的实体门店证明材料,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3.参选人在所报名区域内至少有一个营业状态正常的自有实体销售门店(证明材料需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营业地址、门店照片等,且门店门头标识与参选人名称(或名称关键字)或其品牌一致,不得为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品牌;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采购包2:涡阳县周雷公元烘焙店由于未提供有效的实体门店证明材料,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3.参选人在所报名区域内至少有一个营业状态正常的自有实体销售门店(证明材料需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营业地址、门店照片等,且门店门头标识与参选人名称(或名称关键字)或其品牌一致,不得为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品牌;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采购包3:蒙城县香榭印象食品加工中心未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且未提供有效的负责人证明书和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的要求。
采购包4:安徽咔优食品有限公司由于未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4.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的要求。未提供有效的实体门店证明材料,不满足初步评审标准中“3.参选人在所报名区域内至少有一个营业状态正常的自有实体销售门店(证明材料需包括:房产证或房屋租赁证明、营业执照、营业地址、门店照片等,且门店门头标识与参选人名称(或名称关键字)或其品牌一致,不得为其他公司或个人的品牌;具体认定标准详见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07-14 15:00。公示期内,如对中选候选人存在疑问,可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
特此公示。
二、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姓名:郭栋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电话:18756058509
采购代理机构人员邮箱:guodong1169@163.com
2、异议受理渠道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审结果存在影响采购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应答人未公开的应答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三、提出异议的要求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应答人或与采购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 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有关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应答人的应答文件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采购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 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采购人名称/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安徽有限公司亳州分公司/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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