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03-330522-04-01-704385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张工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工0572-6250311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开发区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应急管理中心项目(一期)
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开发区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应急管理中心项目(一期)已由长发改投资[2023] 56、57号文(项目代码:2203-330522-04-01-70438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为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 目 已 具 备 招 标 条 件 , 现 对 该 项 目 的 监 理 进 行 公 开 招 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概况
项目建设规模:
应急管理中心(一期):一期建设总建筑面积约9493.08㎡(其中地上9144.56㎡,地下348.52㎡),包括1幢四层消防综合大楼,地上建筑面积约9096.41㎡,地下建筑面积约348.52㎡,建筑高度19.5米;1个一层传达室,建筑面积约48.15㎡;建筑结构采用框架混凝土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
开发区人才公寓:项目总建筑面积约43870.42 ㎡(其中地上28850.65㎡,地下15019.77㎡),地下空间设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15019.77㎡,主要功能为公寓机动车库、非机动车库及设备用房;地上部分由 5 栋公寓楼、一层配套商业网点及社区配套中心等组成(1#含配套建筑面积约4362.04㎡,2#含配套建筑面积约4172.69㎡,3#含配套建筑面积约7125.61㎡,4#含配套建筑面积约7341.17㎡,5#建筑面积约5529.21㎡,配电房建筑面积约319.93㎡;主体最大单跨跨度30.8米,最高檐高39.2米);建筑结构为多层裙房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高层公寓采用钢筋混凝土剪力墙结构,抗震设防烈度6度;本工程为装配式建筑,装配率符合装配式建筑规范要求。
项目建设地址: 位于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
建设项目工程建安工程费:约 3亿
监理标段划分:  / 
项目建设计划工期:97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45日历天,施工工期930日历天。其中应急管理中心(一期)于2024年11月30日完工交付,开发区人才公寓于2026年3月31日完工交付。
项目质量目标: 合格
2.2监理范围与监理工作内容
监理范围及工作内容:长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配套综合提升项目-开发区人才公寓建设项目、应急管理中心项目(一期)施工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拆除工程、基坑支护、建筑、结构、给排水、抗震支架、强弱电、智能化、亮化、暖通、装修、室外综合管线(包括供电、供水、通信)、室外附属配套(含景观绿化及铺装、围墙、路灯、充电桩、室外道路及广场、停车场、雨污水等)、燃气、有线电视、市政道路、电梯等所有相关工程施工以及设备采购安装过程中的质量、进度、安全、造价控制和信息管理、合同管理等,协调各单位之间、各责任主体之间及相关外部单位之间与本工程相关的事宜等,以及配合委托人完成施工招标、设备招标等,提供相关的技术咨询服务。
监理服务期:从签订监理合同之日开始至所有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及提交完整监理档案资料、通过备案为止。在工程质量保修期内和工程整个审计过程中,监理单位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本次监理服务费约 260 万元。
3.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资质甲级”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浙江省外企业中标后(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3.2项目总监资格要求: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浙江省外监理企业拟投入项目总监须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出后5天内办理进浙备案,提供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若项目负责人无法提供备案证明,则必须确保在行政主管网站可查询,提供行政主管网站网址并提供该网页内容材料(网页直接截图即可)。】
本项目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监项目:
☑零个; □一个; □二个。
(注:招标人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的,投标人须确保原在监项目建设单位允许其有1个或2个在监工程,否则视为有在监情况。)
招标人需要增加的其他要求: 投标人自2018年1月1日以来【以竣(交)工时间为准】完成过总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公用建筑工程项目监理。(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①中标通知书或监理合同;②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③以上证明材料不能体现业绩中建设规模和特征的 ,还应提供竣工图。否则该业绩证明不予认可。)
3.3拟派项目总监有以下情况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
(1) 有与工程建设相关且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记录;
(2) 投标截止日前一年内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行政处罚。
3.4其他:
(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
(2)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
(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总监自【2020】年【6】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投标人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国家或浙江省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布的名单为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已注册用户,请登陆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下载招标文件(后缀名为“.HZZF”的招标文件)。
4.2未注册用户可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统一主体库登录”完成注册和ca锁绑定,并及时完善基本信息。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不支持IE浏览器。
技术咨询电话:0572-6031038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7月18日9:30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上传地址: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zjcx.gov.cn/col/col1229713478/index.html)。逾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予以拒绝。
5.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网址为:http://ggzy.zjcx.gov.cn:8082/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或点击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站“不见面开标大厅”进入开标系统。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兴南太湖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工、陈工   
电话: 0572-62671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华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兴县浙北商业广场11幢201室
联系人:吴工
电话: 0572-6250311                    
招标公告.pdf
3592194-74123-661-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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