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第二期残疾人寄宿托养和照护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金额
59.57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6/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ddl-2023189
预算金额59.57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18992769956
公告正文
一、合同编号:FDDL-2023189
二、合同名称: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第二期残疾人寄宿托养和照护服务
三、项目编号:FDDL-2023189
四、项目名称: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第二期残疾人寄宿托养和照护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
地址:凤翔县政府大院
联系方式:18729713169
供应商(乙方):宝鸡幸福红缘家政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凤翔区秦公路西关加油站对面院内
联系方式:1899276995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宝鸡市凤翔区2023年第二期残疾人寄宿托养和照护服务 1(项) ¥595,700.00 ¥595,700.00 一、承接主体
政府有关部门及残联组织兴办的公益性残疾人寄宿制托养和照护服务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社会力量兴办的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残疾人寄宿制托养和照护服务机构。
二、采购内容和需求
1.采购内容: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职业康复和劳动技能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等方面的社会服务。
2.采购时限:项目为24小时寄宿托养和照护服务,每服务3个月为1人次。
3.需求对象:
(1)残疾人托养服务:具有宝鸡市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周岁至法定退休年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智力残疾人、稳定期的精神残疾人(指精神障碍已经在精神专科确诊并得到治疗,急性期症状已被控制,目前处于较稳定的状态,并经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可以转介托养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以及同时存在智力残疾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2)社会救助家庭中生活不能自理残疾人照护服务:具有宝鸡市户籍、16周岁以上、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属低保或低保边缘家庭、生活不能自理、有照护需求和意愿的残疾人。
4.服务标准:符合中残联下发的《政府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技术标准与规范》要求。
5.采购预算:计划托养人数100人,人均托养费用6000元,托养费用资金预算600000元。
三、考核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水平和能力得到较显著提高,残疾人社会适应能力得到提高,融入社会生活程度得到较显著改善;残疾人及家属对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满意度应普遍达到95%及以上。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证明文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查询相关主体无失信记录,以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4)承接托养服务的机构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档案资料,开展服务人员岗前培训,自觉接受主管部门督导和检查。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金额: 595,7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玖万伍仟柒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4年01月0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履约地点:区残联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3年12月1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4年06月13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幸福红缘协议.pdf
宝鸡市凤翔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0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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