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绍甬高速杭绍段第SG01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挖掘机、拖板车租赁项目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2/11/1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20221114xbfw000500
预算金额-
标书截止时间2022/11/20
投标截止时间2022/11/21
公告正文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杭绍甬高速第SG01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挖掘机、拖板车租赁询比租赁邀请书

(采购编号:ZC20221114XBFW000500 )

(被邀请单位名称):

本采购项目挖掘机、拖板车 已列入采购人紧急计划,项目资金来自工程计量款,采购人为杭绍甬高速杭绍段第SG01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报价。

1.采购内容:挖掘机、拖板车

2.本项目的采购范围:本次采购设1个标段(合同包),采购范围如下,每个合同包的材料都应按本采购文件要求分别单独进行报价。

合同包

名称

规格型号(T)

单位/趟

暂估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备注


WJJ


挖掘机、拖板车

详情见采购文件报价清单

沥海镇新城大道与新东线交汇处

2022.11

注:项目名称: 杭绍甬高速杭绍段第SG01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朝阳二路联系人:邵全康联系方式: 13967669006

3.清单中数量是为了统一报价而暂定的合同执行数量,最终数量按实结算。

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其它技术条件,见第三章出租要求。

1.资质要求:(1)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具有一定的生产或销售规模,且产品的规格、型号和质量均符合相应现行的国家、行业、地方标准,价格、供货、售后服务能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的供应商(若报价人为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则对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是否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身份不作要求);报价人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即利益相关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无效。

2.财务要求:WJJ合同包件要求报价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万元((普通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自然人独资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资本金不做要求),且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充足的资金保障能力。

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自 2022 3 11 日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报价人或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查询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

5.其他要求:报价人根据需要可自行考察项目现场,核算运距,结合自己的采购、加工、运输、成本控制能力等提出合理的报价价,考察费用由报价人自理,报价人需充分考虑运输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限载要求。

1.潜在报价人可访问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网址为https://ebidding.cncico.com/进行供应商注册,无需办理CA。本项目采购文件(含采购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下载方式发放。

2.采购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2022 1117 8 00 分至 20221120 16 00 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3.潜在报价人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提交。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2 1121日16:00。采购人将于20221121日前在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报价人应自行关注上述网站公告,采购人不再一一通知。报价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报价失败的,责任自负。

1.报价文件送交的截止时间: 2022 1121 17 00 分(以媒介上发布的公告时间为准);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

电子报价文件(正本)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在报价文件递交时间截止前递交至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

3.电子报价文件(正本)未在报价时间截止前上传电子采购采购管理系统,将被拒收,后果由报价人自行承担。

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1个工作日内前往浙江交通集团电子招标采购管理系统予以确认。

1.6.1采购人名称:杭绍甬高速杭绍段第SG01合同段项目部四分部;

联系人:邵全康;

地址: 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朝阳二路;

联系电话:13967669006

1.6.2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浙江交工大桥分公司纪检监察审计部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23楼/杭州市滨江区江陵路2031号钱江大厦12楼

电话:0571-87669555/ 0571-87669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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