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阳市·市辖区][竞争性磋商]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服务器采购项目
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受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的委托,就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服务器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本项目将优先确定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节能产品、环保产品供应商参加。本次磋商实行全流程电子化。
一、采购项目名称: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信息中心机房服务器采购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信财磋商采购-2023-1
三、项目预算金额:1104745.00 元
四、采购需求:
4.1、采购内容及包段划分:
主要包括:本次采购共1个包,包括运输、安装、调试、培训 、售后服务等全过程的服务,采购数量及参数详见磋商文件。本项目核心产品为:虚拟化平台集群服务器。
4.2、质量要求:合格或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合格标准,并满足采购人要求。
4.3、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4.4、质保期: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年。
4.5、项目地点: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五、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节约能源、保护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6.1、供应商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有行业特殊情况的,可直接参与磋商也可以将资格授权给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以分公司名义参与磋商(以政府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为准),但须提供总公司针对本项目的授权);
(2)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年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专业技术能力(拟投入本项目的设备及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企业自证);
6.2、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磋商;
6.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提供查询网页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6.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 否
八、信用承诺应用
(一)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 2021 年 度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提供供应商 2022 年 6 月以来任意 3 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二)采购文件中资格审查中明确“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响应文件格式),无需再提交上述证明材料”。
(三)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集采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在发布成交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九、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3年2月10日00时00分至2023年2 月16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ggzyjy.xinyang.gov.cn);
3.方式:
3.1.供应商首先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注册,然后按网站通知公告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和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磋商相关业务。供应商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或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3.2.凡有意参加磋商,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下载磋商文件并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3.3.供应商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XYZF格式)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磋商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或磋商文件领取页面下载的“信阳市响应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
4.售价:0元。
5、文件获取方式:
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下载磋商文件及资料。(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ggzyjy.xinyang.gov.cn)下载中心栏目里供应商操作手册)。请供应商下载磋商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的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如有疑问,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要求采购人对采购文件予以澄清。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变更公告”或“答疑文件”菜单进行发布,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及时查看澄清或修改内容,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而造成的后果自负。
十、磋商截止时间(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21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地点: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s://ggzyjy.xinyang.gov.cn)”网站,凭办理的企业身份认证锁(CA 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进行网上磋商。
3、电子响应文件的递交
各供应商应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XYTF)到会员系统的指定位置。上传的电子响应文件应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上传时必须得到交易系统“上传成功”的确认回复后方为上传成功。请供应商在上传前务必认真检查上传响应文件是否完整、正确。
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s://ggzyjy.xinyang.gov.cn/BidOpening/bidhall/xinyang/login.html,供应商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使用供应商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磋商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磋商二次报价开始时,评标系统会自动将“开始二次报价的提醒短信”发送给各有效供应商。请供应商准时在线签到,并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移动联系电话,磋商当天务必保持电话畅通,且及时关注手机短信,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自负。
十一、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3年2月21 日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三 开标厅(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十二、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信阳市)》网上发布。
十三、其他注意事项
1、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公告或候选人公示时需同时将成交人或第一成交候选人响应文件中的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社保、纳税、各类证书、标的名称、规格型号同时公告(涉及供应商商业机密除外),强化社会监督。
2、潜在供应商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同时向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四)事实依据;(五)必要的法律依据;(六)提出质疑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一并提交),以质疑函接受确认日期作为受理时间;逾期未提交或未按照要求提交的质疑函将不予受理。
3、响应文件中的扫描件,在确保清晰的前提下,每张最好控制在 500kb 内,生成的加密电子响应文件最好不要超过50MB。
十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信阳职业技术学院附属医院
联 系 人:黄先生
电 话:0376-6282376
地 址:信阳市工区路411号
集中采购机构:信阳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6-6369916
地址: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市博物馆正门对面)
监督机构:信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科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0376-6699918
交易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