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3/2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23-1220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赵工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工13602268300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12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2
公告正文
2023-03-22 00:00:00
基本信息 | |||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方法 | 无 | 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3-04-12 10:00:00 |
开标时间 | 2023-04-12 10:00:00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1000002301220001001 |
公告发布责任人 | 陈工 | 交易平台验证责任人 | 无 |
公告类型 | 招标公告 | 数据时间戳 | 2023-03-22 01:03:33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截至时间 | 2023-04-12 10:00:00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 | 2023-03-22 00:00:00 |
公告标题 |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 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3-03-22 00:00:00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 是 |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法 | 现场获取或在线下载 | 招标项目编号 | E4401000002301220001 |
相关标段(包)编号 | E4401000002301220001001 | 上传国家平台时间 | 2023-03-22 06:06:39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7-91440101MA9Y7HPJ3A-20230322-000042-9 | ||
http://www.gzggzy.cn/jyywjsgcslswzbgg/930525.jhtml |
公告内容 | |||
---|---|---|---|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公告简要 项目名称: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项目编号:JG2023-1220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3月22日 0时0分~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20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2373.478436 投标人资格条件:3.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3.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或各级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按国家法律经营。 3.2.1投标人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和设计单位均出具)。 3.2.2投标人(或联合体主办方)持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 (1)施工资质: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 (2)工程设计资质(下列:①、②、③其中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市政行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 ③市政行业设计(排水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和《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填写。 (2)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3)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0〕298号)、《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 (4)建筑业企业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0〕334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统一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市函[2021]51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延期的通知》(粤建许函〔2021〕84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的要求设置。 (5)经招标人同意,中标人可以把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专业单位实施,但不得再次分包。 3.4、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的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兼任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③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的解锁和更换按《广州市水务工程建设项目负责人更换与解锁办事指引》办理。 (2)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市政或给排水专业(含相近专业)中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 (3)施工技术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备市政工程类中级或以上职称。 (4)专职安全员(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类)。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在投标人单位(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主办方)注册。且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号)规定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③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 ④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⑤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未被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锁定,投标人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时,拟派项目负责人将被锁定。若在评标时发现该项目负责人已被其他项目锁定,则投标人将不可被推荐为合格中标候选人。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 2023年4月12日 11时0分 开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3月22日 0时0分 - 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资审申请文件递交时间:/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时间:2023年4月12日 9时30分 - 2023年4月12日 10时0分 递交电子光盘备用(投标)地点:第1开标室(番禺交易部1F )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大龙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广东广信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工 代理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20-39269043 代理联系方式:1360226830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4892221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附件: 石岗西图纸.rar (上网版)施工合同-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doc 公告-石岗西3.21.pdf 1.11穗番发改投批〔2023〕4号 番禺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1).pdf 附件1 市桥水道-沙湾水道流域(市桥河以北)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 可行性研究报告.pdf 附件2 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pdf 初步设计批复.pdf (上网版)第五章+发包人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工程技术标准(合同技术条款)——石岗西村.docx 2.16城中村截污纳管工程石岗西村岩土工程勘察报告.rar 资金证明.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基础资料已收集完成的说明.pdf 招文-石岗西3.21.doc 招文-石岗西3.21.pdf SL202303170036-20230321151123.GZZB |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