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0)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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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07月14日 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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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企业破产清算案件管理人报名公告
(2020)渝五中法破委字第154号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于2020年6月28日裁定受理(2020)渝05破申234号申请人东莞市大荣塑料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市开州区鑫泰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一案。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决定采取随机摇号方式产生破产管理人。现特此公告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请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二分册、无法定申请回避情形、有意参与摇号的机构管理人在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内向本院提交报名申请(具体事项附后)。届时,我院将从报名的社会中介机构中随机摇号确定破产管理人。无人报名时,本案管理人按渝高法【2016】241号文件相关规定产生。 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执行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原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州支行)与重 庆市开州区鑫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鑫泰电子公司)、东莞鑫泰电子公司、易炳权、冯启兰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于 2019 年 9 月 26 日通过淘宝网拍卖被执行人重庆鑫泰电子公司的抵押和未抵押财产包括房屋、室内设备设施、机器、地上构建筑物、园林、运动设 施等。买受人重庆浦里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 54 747 280 元的最高价竞得。截止 2019 年 11 月 7 日,重庆渝康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享有的债权本息为 175 472 996.68 元,东莞市大荣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东莞大荣塑料公司)申请参与清债的债权金额为 1 836 109 元。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移送史云参与清偿的债权金额为 19 283 892 元,申请参与分配的债权金额 2 亿余元。该院认为重庆鑫泰电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经东莞大荣塑料公司书面申请,将被执行人为重庆鑫泰电子公司的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 另,重庆鑫泰电子公司于 2009 年 8 月 18 日成立, 注册资本 6300 万元,住所地为重庆市开州区工业园区 B 区, 经营范围:电子原件、插头、电线、插件、电子连接线、电 子连接器、五金、塑胶配件、PVC 胶料、铜丝制品生产、销 售;进出口本企业生产的产品、原辅材料(凭备案证书经营) (以上范围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不得经营;法律、法 规规定应经审批而未获得审批前不得经营)。 重庆市开州区鑫泰电子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其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符合破产清算的法定受理条件。故法院受理申请人东莞市大荣塑料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重庆市开州区鑫泰电子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特此公告。
【注意事项】 1、报名方式: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系统报名。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6日16:00 3、摇号时间:2020年7月17日10:00 4、摇号地点:本院办公三区1001室 5、报名机构:已进入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第二分册的机构 6、说明:疫情期间,各管理人不到现场参与监督摇号,由我院监察室派人监督摇号。 特此通知。
联系人:张雯、李迎 电话:023-63318201
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七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