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空分装置空浴式汽化器、氮气缓冲罐及锅炉定排、连排采购招标公告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对空分装置空浴式汽化器、氮气缓冲罐及锅炉定排、连排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1、招标文件编号:2017-GTHG-SBZB-084
2、招标货物名称:空分装置空浴式汽化器、氮气缓冲罐及锅炉定排、连排,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技术规格书。
3、招标内容及数量:
空浴式汽化器 KQ1000/0.6 一台(详见招标图)
氮气缓冲罐 三台(详见招标图)
定排 一台(详见招标图)
连排 一台(详见招标图)
4、投标报价:投标单位报价,包含开车备品备件。
5、交货时间:50天(投标人可自报各标段最快交货期)
6、交货地点: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7、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合格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企业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具有产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特种设备一、二类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书;
(3)投标人应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圆满履约合同的能力;
(4)投标人具有三年以上同类非标设备及压力容器制造经验;
(5)投标人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提供17%增值税专用发票;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贵单位如符合条件,可携带营业执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资质证书到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项目招标组报名并办理相关手续,同时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元、标书工本费100.00元/份(标书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9、招标工作日程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时间 |
地点 |
1 |
发招标公告 |
10月17日 |
铜陵嘉事德管理咨询有限责任 公司网站 |
2 |
招标答疑 |
发邮件 |
334138278@qq.com |
3 |
投标书送达截止时间 |
10月31日9:00 |
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二楼会议室 |
4 |
开标时间 |
10月31日9:10 |
注:时间安排若有变化,以书面通知为准。
10、招标单位: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收 款 人: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徽商银行阜阳颍上支行 行号:319372900069
帐 号:2080801021000231458
地 址:安徽省阜阳颍上循环经济园化工集中区
联 系 人:邵亮 电话:13865869374 电子信箱:334138278@qq.com
附: 技术规格书
★1.总则
1.1 本技术规格书是安徽国泰化工有限公司空分装置空浴式汽化器、氮气缓冲罐及锅炉定排、连排的采购而编制。
1.2 本技术规格书包括了对空分装置空浴式汽化器、氮气缓冲罐及锅炉定排、连排设备的设计、制造和检测的最低要求,并未对一切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有关最新工业标准的产品。
1.3 本技术规格书所使用标准如与卖方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4 塔器类设备供货方的报价应严格遵循招标文件要求。任何偏差都应列在报价中以征得买方的意见。
1.5 空分装置空浴式汽化器、氮气缓冲罐及锅炉定排、连排必须在国内同类装置有证明完全合格的业绩。
1.6 卖方严格按照询价技术文件中给定的工艺操作条件进行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试生产,并对其质量承担全部责任。
1.7 卖方严格按照本技术文件所列的标准规范进行合理的设计、选材、制造如果用卖方的企业标准,必须得到买方的书面同意。
1.8卖方在现场安装时要遵守买方企业的相关管理规定,违反相关规章制度或发生安全事故由卖方负责全部责任。
1.9 双方所签技术协议未经买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漏。
★2.供货范围及技术要求
2.1 供货数量:
空气式汽化器 KQ1000/0.6 一台(附招标图)
氮气缓冲罐 三台(附招标图)
定排 一台(附招标图)
连排 一台(附招标图)
2.2 交货时间:
合同生效期后:50天
2.3 设计标准及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投标方将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技术参数、设备图纸中的有关标准规定进行设备的设计、制造和验收,除设备条件图中规定的有关标准和规范外,还应满足该行业国家及投标方的有关标准、规范。
GB150 《钢制压力容器》
GB150.1~GB150.4-2011 《压力容器》
GB/T18442-2011《固定式真空绝热深冷压力容器》
TSG 21-2016《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服务规程》
HG/T20584-2011《钢制化工容器制造技术要求》
JB/T4710-2005《钢制塔式容器》
NB/T47003.1-2009《钢制焊接压力容器》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
NB/T 47008-2010《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 47010-2010《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GB713-2008《锅炉和压力容器用钢板》
GB24511-2009《承压设备用不锈钢钢板及钢带》
GB/T 8163-2008《输送流体用无缝钢管》
JB/T4730-2005《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JB/T4711-2003《压力容器油漆、包装、运输》
NBT 47003.1-2009 《钢制焊接常用压容器》
★3.设备要求及参数
3.1设备加工制造以附件设备图纸为准,管口方位图以后续提供工艺管口方位图为准。
3.2 设备内表面和内构件应打磨光滑,不允许有尖角、毛刺,设备内的焊渣、飞溅等杂物应彻底清除干净,所有设备禁油禁水,分段部分在投标方水压试验后内部做干燥处理后发货。
3.3 设备主要受压元件按《容规》进行材料复验。钢板进行100%超声波探伤Ⅱ级合格。
3.4 设备制造完毕后,按HG20584-1998进行表面处理。
3.5 所有非标设备的材质必须满足生产工艺、安全和耐腐蚀的要求。
3.6 非标设备内部的组合件必须按照招标方提供图纸中的要求加工制作。
3.7 产品质量应达到或高于国内一流的质量要求。投标方所用材料应符合经设计院签章的施工图与招标方技术要求。
3.8材料的检验应按相应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要求进行。
3.9对于分段交货的设备,中标方应与招标方共同确定分段方案。应遵守NB/T 47041-2014 《塔式容器》8.5款要求,保证每段筒体的直线度及垂直度。分段处坡口应加工好。对口圆周长允差应不大于±3mm。最大最小直径差不大于±2mm,同时每段设备完成后应在工厂进行预组装。对于分片交货的设备,除壳体外,其余部件应制成成品。如人孔应加工成品组件,接管与法兰应组焊完成。每片应按图面要求成形,且将坡口加工完成。对于有预焊件的设备,应按图将预焊件组焊完成。
3.10 焊接应按 NB/T47015-2011《压力容器焊接规程》要求。每种焊接型式,应有合格的焊接工艺评定,焊接工艺评定按 NB/T47014-2011《承压设备焊接工艺评定》。未经工艺评定或焊接试验合格的焊接型式或焊接工艺,不得适用。
3.11 封头与裙座连接的焊接接头进行100%磁粉检测,符合JB/T4730.4-2005的I级合格。
3.12接管和人孔与塔节筒体焊接时,应与塔体内壁面平齐。
3.13设备在制作过程中因电弧擦伤而产生的弧坑和焊疤必须打磨平滑,割除卡具、拉筋板等临时附件后遗留的焊疤必须打磨光滑,并进行100%的UT或MT检测合格。
3.14 未得招标方同意,投标方不得对招标方提供的图纸进行修改。
3.15 材料采购、检验及验收的具体要求
3.16 材料按相关规定要求进行复验,其中包括:
1)质量证明书;
2)材料化学成分;
3)材料力学性能;
3.17 关键点控制:
3.18 图纸的确认,材料,工艺评定,压力试验,气密性试验,封闭。
3.19 技术保密:
双方都对提交的技术文件和数据表进行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3.20 投标方在开标时提供以下资料供招标方审查:
3.21初步加工进度计划(从合同生效起计时往下排进度计划)。
3.22加工制作工艺详细说明。
3.23 材料验收质量控制说明,包括材料复检项目、内容说明。
3.24 外协部件名称及外协厂家名单。
3.25 其它要求
3.26 投标方应提供设备的安装方案,并提供相应资料。
3.27 投标方所提供的各种技术资料应能够保证产品能正确地拼装、调试和验收,并能满足正常运行和维修保养的需要。如果招标方认为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不能满足需要时,招标方有权提出补充要求,投标方应免费提供所需的补充技术资料。
★4.主要技术参数(详细技术资料见蓝图,图纸附后)
4.1空浴式汽化器描述
空浴式汽化器采用高换热效率的星形铝合金翅片管作为换热主体,其中高压空浴式汽化器的承压管道和翅片管间采用特殊的胀管拉制复合技术,大大的减少了热阻系数,提高了换热效率。星形铝合金翅片管间采用中心连接片菱形连接,结构稳固,外形美观大方。汽化器的进出口均采用法兰连接,安装简单方便。在工作过程中依靠空气对流加热,无需外接能源,节能环保。
4.2 空浴式汽化器主要技术参数表 KQ1000∕0.6
型号规格 |
KQ1000∕0.6 |
工作介质 |
液氮 |
汽化量 |
1000Nm3∕h |
换热面积 |
约248m2 |
最高工作压力 |
0.6Mpa |
设计压力 |
0.66Mpa |
液体进口 |
DN40 |
气体出口 |
DN80 |
加热方式 |
空气导热 |
结构形式 |
翅片式 |
连接方式 |
槽钢架加固、柔性补偿连接 |
主体材质 |
铝合金(6063-T5) |
外配法兰 |
优质304不锈钢 |
换热方式 |
非强制型 |
重量 |
|
放置方式 |
立式 |
配置 |
1台 |
5.设计基础
5.1 气象条件
(1)气温
年平均气温 15℃
最热月平均气温 28.1℃
最冷月平均气温 1.1℃
极端最高气温 41.2℃
极端最低气温 -22.8℃
取暖计算温度 -6℃
夏季空调计算平均温度 36℃
冬季空调计算平均温度 -9℃
(2)相对湿度
年平均相对湿度 70%
夏季空调计算的相对湿度 62%
冬季空调计算的相对湿度 68%
(3)气压
年平均气压 101.1kPa
极端最低气压 99.98kPa
(4)降雨量
年平均降雨量 904.6mm
1月平均降雨量 18.2mm
7月平均降雨量 186.4mm
一次年最大降雨量(1954年) 1722mm
(5)日照与辐射
年平均日照 2213.3
7月份 2497.6
2月份 141.7
年总辐射 119.9千卡/ cm2
6月份 13.9千卡/ cm2
12月份 6.2千卡/ cm2
(6)地温
年平均地温 17.8℃
8月份 32.9℃
1月份 1.7℃
(7)蒸发量
年平均蒸发量 1757.1mm
1月平均蒸发量 64mm
6月平均蒸发量 216.6mm
一次年最大蒸发量(1966年) 2169.4mm
(8)风速和风向
年平均风速 3.0m/s
3月份最大风速 20m/s
9月、12月份平均风速 13m/s
全年主导风向 东风
(9)年平均雷日天数 40天
(10)现场海拔标高 25.5m
(11)地震
抗震设防烈度 7度
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 0.10g
(12)其他
年平均无霜期 218天
最大冻土深度 0.14m
地下静止水位 2~4m
|
操作温度℃ |
操作压力MPa |
设计温度℃ |
设计压力MPa |
规格 |
仪表空气 |
常温 |
0.7 |
70 |
1.0 |
无有毒、易燃、易爆和腐蚀性介质的干燥空气含尘粒直径不大于3μm,含尘量小于1mg/m3操作状态下的露点低于-35℃,油分含量不高于1ppm |
工厂空气 |
常温 |
0.6 |
70 |
1.0 |
无有毒、易燃、易爆和腐蚀性介质的干燥空气含尘粒直径不大于3μm,含尘量小于1mg/m3油分含量不高于10mg/m3 |
低压氮气 |
常温 |
0.6 |
70 |
1.0 |
纯度:99.99%(mol)(干燥、无油) O2≤10ppm(mol) |
新鲜水 |
常温 |
0.4 |
70 |
0.7 |
|
循环给水 |
32 |
0.40 |
70 |
0.7 |
污垢系数:0.000344m2.K/W 氯离子含量:≤300ppm PH值:8~10 |
循环回水 |
40 |
0.20 |
70 |
0.7 |
|
脱盐水 |
常温 |
0.4 |
70 |
0.7 |
符合GB12145-2008标准一级水质要求 |
中压蒸汽 |
450 |
3.82 |
460 |
4.4 |
|
低压蒸汽 |
200 |
1.3 |
250 |
1.5 |
|
低压蒸汽 |
260-275 |
0.6 |
280 |
1.0 |
|
正常电力电源10K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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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中性点不接地,双回路供电 电压:10KV±10%用于≥200Kw电机 频率:50HZ±0.5HZ |
正常电力电源380/220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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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性点接地,双回路供电 电压:380V/220V±10%,用于<200Kw电机 频率:50HZ±0.5HZ |
事故电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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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相四线,中性点接地,双回路供电。 电压:380V/220V±5% 频率:50HZ±0.5HZ |
照明电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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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压:220V±5% 频率:50HZ±0.5HZ |
★7.检验和试验
7.1在生产运行过程中,按照要求经过严格测试达标为合格,保证装置长周期稳定运行。
7.2概述
7.2.1本项要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投标人所提供的材料进行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符合规定的要求。
7.2.2工厂检验
①工厂检验是质量控制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须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投标人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②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零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③工厂检验的所有费用包括在合同总价之中。
8.偏离
若卖方的供货有与买方要求不一致处,应明确写出。否则视为卖方完全响应买方招标文件要求。
9. 包装和运输
9.1包装
9.1.1包装应采取防雨、防潮、防锈、防震等措施,以避免在运输过程中由于振动和碰撞引起的损坏。
9.1.2设备在出厂试验后采取必要的防锈措施。
9.1.3设备所有开口、法兰、接头均用盖板或其它方式封盖以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遭受腐蚀、损伤及进入杂物。
9.1.4需到现场连接的螺纹或管座的焊接孔采用螺纹或其它方式予以保护。
9.1.5遮盖物、金属带子或紧扣件采用螺钉或铆钉固定在设备上。
9.1.6包装箱设计考虑设备的支撑与固定,所有松散部件另用小箱封好装箱。
9.1.7每箱设备均有与箱件相符合的装箱单。
9.1.8设备及附件采取防潮、防锈等措施,保证6个月内不发生锈蚀和损坏。
9.2运输
9.2.1包装箱件符合运输作业的规定。
9.2.2包装箱上设有以下标志:
9.2.2.1运输作业标志(包括防潮、防震、放置位置方向、重心位置、绳索固定部位等)。
9.2.2.2发货标志:出厂编号、箱号、发货站、到货站,体积(长宽高),设备名称,毛重(kg),发货单位,收货单位。
10. 本次投标总报价:应包括外购、外协、配套件、易损件、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检验、包装、利税、保险、管理、运输、指导安装、调试、人员培训等全部费用。
11.投标人必须投报的内容
11.1供货设备细化清单:其中包括名称、材料(含产地、材质)、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合计等。
11.2易损件、随机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名称、数量、价格、产地及免费的时间。
11.3指导安装、调试、操作培训内容、日程及其它内容。必须对技术培训内容及有关情况做详细说明。
11.4售后服务体系。必须对售后服务期限、免费服务期限、厂家免费维护保养周期、最快到达时间、服务范围等情况做详细说明。
11.5必须注明从合同生效之日起设备到货所需时间,即供货周期。
12. 指导安装及培训
12.1投标人负责设备的指导安装和调试。
12.2投标人应在设备安装调试前和安装调试中对用户进行技术免费培训(操作、仪表、维修等),并提供成套培训资料。
12.3培训应能使招标人技术人员掌握设备操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并能较为熟练地排除设备的一般故障。
13. 售后服务
13.1投标人应为用户提供及时、迅速、优质的服务。
13.2迅速快捷的提供设备的备品备件。
13.3在设备保修期内如设备损坏时,投标人应迅速派员及时解决,同时投标人承担商品配件及人员的所有费用,由于投标人原因时间脱延而造成招标人生产损失由投标人赔偿。
13.4设备交货后投标人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安排技术人员或维修人员到现场指导安装,安装后由投标人负责调试。
13.5对以上技术服务应有明确的时间承诺,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
13.6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果招标人发现所供设备的任何漏项和缺项,既使未在供货范围中列出但依据合理判断确实是投标人供货范围内应该包括的内容,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将短缺的或遗漏的设备、装置、技术资料、专用工具、备品备件等无偿交付招标人。
13.7对以上技术服务应有明确的时间承诺,作为评标的依据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