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龙源电力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伊春大箐山16.15MW、依兰云岭49.3MW风电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风机安装、风机和箱变拆除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07/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EZB240007261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谢妍0451-51919122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申玉战010-57337286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龙源电力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伊春大箐山16.15MW、依兰云岭49.3MW风电等容量升级改造项目风机安装、风机和箱变拆除施工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40007261,招标人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1)伊春兴安岭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大箐山风电场项目场址坐落于黑龙江伊春市大箐山县境内,风电场附近有国道G222,进山道路可直达风电场,交通便利。场区地貌单元为山地地貌,海拔高度在1200m以上。项目安装维斯塔斯850kW机型,共计19台,总装机容量16.15MW,项目拟拆除原有9台风电机组和箱变。拟安装3台中车WT5550D185风电机组,叶轮直径185米,塔筒为钢塔,高度110米。
(2)依兰龙源汇能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云岭风电项目场址坐落于黑龙江依兰县境内,风电场附近有哈同高速、依七高速、国道G229、省道 S514、依林公路及道永公路,交通便利。场区为低山丘陵地貌单元,山体相对高度不大,坡度陡缓相间,地势高低起伏,整体为远近高低起峰峦的状态。项目安装歌美飒、维斯塔斯850kW机型,共计58台,总装机容量49.3MW,项目拟拆除原有8台歌美飒G58-850kW风电机组。拟安装8台中车WT6250D200风电机组,叶轮直径200米,塔筒为钢塔,高度115米。
2.1.2招标范围: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大箐山3台(WT5550D185)、云岭8台(WT6250D200)风机及塔筒安装、平台整理、甲供设备(含箱变)的卸货及保管、大型设备进出场、螺栓检验检测、内业资料整理等;拆除大箐山原有风电机组(含塔筒)9台及原有箱变3台(分两批拆除,施工期拆除3台风电机组及箱变、项目投运前拆除剩余6台风电机组);拆除云岭原有风电机组(含塔筒)8台及原有箱变8台;拆除设备存放至指定位置(详见技术文件及吊装工艺)。
1.须提供主吊、辅吊、施工人员及配套工具等组成的两个完整作业组,每个作业面须单独配备项目经理和施工人员;施工主吊车应提供吊车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2临时征地(本工程所涉及的永久征地及费用由招标人负责,除永久征地之外的其它征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堆场、施工过程中临时性及措施性场地等)及费用,均由投标人负责,且费用含于投标报价中)。
3.施工过程中与政府、村民的协调(本工程所涉及的全部协调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征地协调、施工协调、民事协调、地方协调、政府协调、环保、水保及施工噪声影响协调)。
4.施工执行国家能源局、国家能源集团、龙源电力集团相关反事故措施和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5.按照龙源电力《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过程影像资料管理的通知》要求,吊装过程中动态、多角度(宏观、近景)、多点拍摄,表现安装质量和安全控制等要素。风机吊装作业过程为全程录像,录像设备由投标人负责,录像质量满足文件要求。
6.提供作业人员工伤保险或意外险,提供承担高风险作业人员雇主责任险,上述保险保额不低于100万。    
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技术文件。
2.1.3工期:大箐山首批拆除15天,土建施工完成后安装40天,其余拆除30天;
         云岭拆除30天,土建施工完成后安装80天。
2.1.4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行业、国家能源集团、龙源达标投产等相关法规、条例、管理办法等标准。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条件:(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等级资质证书;或特种工程(特种设备的起重吊装)专业承包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1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50MW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安装工程的合同业绩2份,且均已完工。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合同标的物已完工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专业)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风电场风机安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技术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质量负责人:/

    【7】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s://www.ceic.com)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陆“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4-07-24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4-07-29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bidhy。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08-13 09: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开标成功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对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自动加密,同时将加密的开标记录表发投标人备查;商务(不含报价)和技术评标完成后,国能e招投标人业务系统显示开标记录表和投标报价文件,发送密钥供投标人验证开标信息。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1.本项目在开标阶段,将对投标人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等信息向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进行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阶段,将对中标候选人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资质、业绩、拟任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设总)/总监理工程师的相关证件(如有)向社会进行公示。

    2.未进行公示的业绩(补充公示的业绩视为已公示业绩),评标阶段将不予认可。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黑龙江龙源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南直路219号

        编:150090

    联 系 人:谢妍

        话:0451-51919122

    电子邮箱:12080773@c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北京市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3号国华投资大厦6层

        编:100007

    联 系 人:申玉战

        话:010-57337286

    电子邮箱:12010391@chnenergy.com.cn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5813137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www.chnenergybidding.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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