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DGCG20200601049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委托中介
三.采购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洞头区微循环电动客车采购项目 | 4 | 辆 | 150万元 | 主要包括4辆纯电动公交车的设计、制造、运输、装卸至现场指定场地、到货验收、调试试运行、检验、验收、培训、上牌及质保期内的售后服务等工作,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的特定资格条件: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投标设备的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参加投标需获得拟投标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书;
4、供应商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近三年为投标截止日上溯三年);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五. 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0年6月2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2、获取采购文件方式:至代理公司报名购领招标(温州市洞头区碧海云天2幢1单元301室)。报名时递交书面资料:报名申请表、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6月24日14:30:00
七、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址: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收标区
八、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九、开标地点:温州市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
十、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1、投标保证金(元):10000
2、交付方式:银行转账
3、收款单位(户名):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洞头支行
5、银行账号:1203288019100079675
十一、其他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首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369999 13968906697
地址:温州市洞头区碧海云天2幢1单元301室
2、采购人名称:温州市洞头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77-55895119
地址:洞头区北岙街道望海路103弄32号旅游大厦
3、同级政府采购监管管理部门:温州市洞头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洞头区腾飞路79号财政大楼
联系人:张琳
联系电话:0577-63387968
传真:0577-63387900
附件信息:
6.1定稿招标文件(洞头电动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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