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昌都公路分局2021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储备项目设计咨询审查邀请公告
金额
40.9万元
项目地址
西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3/02/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dglfj-xbcg-2023001
预算金额40.9万元
招标联系人江先生0895-482631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2/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2/16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昌都公路分局2021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储备项目设计咨询审查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2月16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昌都公路分局2021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储备项目设计咨询审查
项目编号:CDGLFJ-XBCG-2023001
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预算金额:40.9万元(以最终批复为准)
最高限价:40.9万元(以最终批复为准)
本次采购划分为1个标段,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详见下表。
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一览表

标段

采购范围及主要工作内容

全一
标段

采购范围:昌都公路分局2021年国省公路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储备项目设计咨询审查
主要工作内容:1.工程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审查。
2.阶段范围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竣)工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
3.工作范围包括:工程施工图纸质量、可实施性、合理性、工程量清单审查工作。

服务期限:设计图前期初稿审查+施工一阶段设计图审查+施工阶段设计变更审查+交工验收完成之日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设计规范及工程审查要求
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项目概况及建设规模:总投资9938万元(以最终批复为准)。具体建设内容、技术标准及工程量详见一阶段施工图设计文件。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2019-2021年度或2020-2022年度)经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完整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新公司按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新公司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2年以来连续近3个月缴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格式自拟))
(6)截至2023年2月6日00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发布的2022年度西藏自治区公路养护工程设计咨询审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或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发布的2022年度公路设计咨询审查企业全国综合信用评价结果为本次采购使用的信用等级(以下简称“信用等级”,除特别说明外均为此含义)。信用等级为C级和D级的投标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未被评价的投标人,其信用等级根据西藏自治区公路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管理的有关办法确定;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记录。
(3)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施工、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截图)。
(4)供应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或工程咨询乙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供应商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设计或工程咨询资质企业名录,且供应商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厅公路字〔201l〕114号)。
(5)供应商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天)至少独立完成过1项公路工程设计或工程咨询(业绩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业绩信息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企业“业绩信息”相关项目网页截图复印件。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
(6)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具备的项目负责人(含备选)最低要求如下:应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资格证书,近三年(2020年2月1日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前一日)担任过至少1项公路工程设计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业绩,业绩信息以交工或竣工时间为准,应附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载明的、能够证明项目负责人具有相关业绩的网页截图。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并注明查询路径。网上不能查询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交工验收证书或竣工验收鉴定书或项目评定书(三者缺一不可),需提供连续近六个月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证明材料。
以上人员需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证明,社保证明必须有社保管理部门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社保。
(7)不接受被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列为禁止投标的单位参与投标。
(8)接受和履行保密承诺书相关内容,方可进行投标。
3、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落实《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4)落实《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5)落实《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7)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2月7日至2023年2月13日,每日上午9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供应商持法人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信息账户、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提供授权委托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同时持本公告第2款所要求的所有资质、业绩等证明材料和人员的相关有效证件等(网上查询电子证明材料,不能查询的提供原件)及上述所有资料复印件(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采购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3.2采购文件每套收取成本费人民币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采购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4.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16日10时0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
4.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本公告在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http://jtt.xizang.gov.cn/)上刊载。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采购对未中标人响应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评审办法:合理低价法。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 购 人:西藏自治区公路局昌都公路分局
地 址:昌都市卡若区邦达街28号
联 系 人:江先生
电 话:0895-4826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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