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C分标招标公告
金额
93971.53万元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9/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3971.53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樊琳0771-5865015
标书截止时间2024/09/18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09
公告正文
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C分标(重)(项目名称)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C分标(重)(项目名称)招标人为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C分标(重)(项目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基本概况

建设地点:贺州市、梧州市,桂江马江作业区至莲花大桥河段内。

建设规模及内容: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工程河段位于桂江马江作业区至莲花大桥段,全长 82.78km,按内河Ⅲ级航道标准建设,航道尺度:3.5m×60m×480m(水深×宽度×弯曲半径),主要工程内容包括航道疏浚工程、炸礁工程、护岸工程、航标配布工程、管理与维护设施工程、环保工程、水土保持工程、交叉工程及临时工程等。航道整治工程主要工程量:疏浚工程2729144m?,炸礁工程811938m?,工程总概算93971.5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462.09万元。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2.2.1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为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C分标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服务项目。

2.2.2工作内容

C分标: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服务项目。按照《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与评价标准》(GB/T51240-2018)、《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 (办水保[2015]139 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通知》(办水保〔2020〕161号)、区水利厅批复的《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水土保持措施、施工设计资料的要求及国家相应水土保持监测、最新工作程序、规定开展相关验收和调查工作,按国家相关规定、水主管部门及招标人要求为本项目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

2.3计划服务期:合同生效起至通过验收止,服务工作结束时间以项目验收通过时间为准,预计服务时间为1460日历天(施工期3年及营运期1年)。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定、标准要求,满足工程竣工验收的需求。

2.5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 项目服务内容及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C分标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2023年)企业经营状况良好(不存在年度利润累计数为负数等不良状况,提交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作为证明材料),投标人现有的资金或通过银行借贷、担保的资金能够满足招标工程项目所需的流动资金,包括所需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等方面的资金。对于从取得营业执照时间起到投标截止时间为止不足要求年数的企业,应提交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年份至最近年份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3.3业绩要求:

C分标:近6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服务项目或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3.4人员要求:

C分标:项目经理具备水土保持相关专业的副高以上(含副高)技术职称,且近6年来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主持完成过1项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调查服务项目或水土保持验收项目。

3.5信誉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交通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3.6其他要求:

1)2020年起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时间须为招标公告发布后的任1日)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应分分标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且应符合对应分标的要求。

4)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5)各投标人均可就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A分标、B分标及C分标上述分标中的3个分标中的一个或者两个投标,其中不能同时投B分标和C分标,且最多能中2个分标。按《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水利部令第53号)要求, B分标和C分标不能同时中标。

6)桂江航道工程共有两个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分别为桂江航道工程(平乐至马江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和桂江航道工程(马江至莲花大桥段)环境保护、水生生态和水土保持服务项目,如果投标人同时投标上述2个项目,在符合3.6(5)条规定的前提下,所投每个标段应该有独立的、完整的投标文件,每个项目的投标文件应单独编制且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所投各个项目各分标的人员、设备不可以相同(只要有1名人员或者1台设备相同即视为相同),且均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9月10日至2024年09月18日(北京时间,下同), 由潜在投标人使用账号及密码或企业CA锁登录广西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含项目的图纸、技术资料等),逾期不能办理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
    4.2 招标文件免费下载。技术资料押金0.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电子化开标说明
    5.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评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09日 09时30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公告第5.2款递交投标文件。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 数字证书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5.3未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数字证书(CA),具体登记方法请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数字证书(CA)交叉互认平台(http://ggzy.jgswj.gxzf.gov.cn/gxggzy/CAhrpt/CAlogin.html)。
    5.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可以到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地点,也可以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内用CA数字证书进行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未解密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
    其他:/
    5.5如使用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投标截止公布投标人名单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点击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解密时间为60分钟。在解密时间结束前投标人须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个人CA数字证书签到,并使用加密投标文件的CA数字证书解密投标文件。
    5.6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不见面)登录方式:各投标人使用IE浏览器(IE11版本)打开登录页面(登录地址:http://202.103.240.162:8072/BidOpening),使用CA锁或“桂交易移动CA”登录。如首次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开标子系统,请根据登录页面的帮助手册设置浏览器及安装网上开标直播插件。使用“桂交易移动CA”投标的操作流程,详见“桂交易移动CA”APP下载。
    5.7以“桂交易移动CA”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的“桂交易移动CA”证书解密,以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只能用生成投标文件时加密投标文件CA证书解密。
    5.8 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的人员,需按中心官方网站最新发布的疫情防控要求进场。
6.异议与投诉
    下载招标文件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异议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xggzy.gxzf.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桂江航道工程建设指挥部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广西昭平县昭平镇西宁南路193号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云景路69号南宁市轨道交通运营控制中心B楼14层
邮编:
546800
邮编:
530029
联系人:
黄工
联系人:
樊琳
电话:
0774-6680326
电话:
0771-5865015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gjhdzhb@163.com
电子邮件:
421541782@qq.com
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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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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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联系电话:0771-8600403
10. 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联系电话:0771-2115006 广西壮族自治区港航发展中心 联系电话:0771-2115348

  2024年09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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