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鹤壁市淇滨区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石鼓沟清堂石料厂矿山环境生态治理项目(鹤山区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880.24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0/10/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豫通力招【2020】第272号
预算金额880.2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880.24万元
中标联系人王金娜
公告正文
鹤壁市淇滨区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石鼓沟清堂石料厂矿山环境生态治理项目(鹤山区段)中标候选人公示

鹤壁市淇滨区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石鼓沟 清堂石料厂矿山环境生态治理项目(鹤山区段) 中标候选人公示

招标编号:豫通力招【2020】第272号

鹤壁市淇滨区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石鼓沟清堂石料厂矿山环境生态治理项目(鹤山区段)的开标会议于2020年1099时30分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准时召开,评标工作在鹤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评标室进行,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经评审,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中标候选人排序

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候选人投标承诺及拟派管理人员情况

中标候选人类似工程或工程业绩

1

河南省地质测绘总院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1、郑煤集团(河南)白坪煤业有限公司矸石山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2、南阳市城区北部矿山B区地质环境恢复与综合治理施工。3、鹤壁市鹤山区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环境恢复项目(一标段)。

8802433.53

合格

180日历天

张广平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量员

材料员

王金娜

郭凯

褚仁忠

王倩

芦明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杨扬、李静、徐伟、彭智博、黄亮、陈奎、任雪姣、李学问

2

河南省焦作地质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1河南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济源市下冶煤铝土开采区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项目)三标段。

8871036.47

合格

180日历天

陈宏伟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张涛

吴广宇

张森林

何停印

冯海军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 王晓燕

3

河南省信阳工程地质勘察院设计有限公司

建筑面积

投标报价

投标质量

投标工期

项目经理

8620781.92

合格

180日历天

谌伟

技术负责人

施工员

安全员

质检员

材料员

李健生

崔军海

王胜军

王艺杰

其他有关管理人员李玉璞

被否决投标人名称及理由

公示期:2020年1010—2020年1013

发布公示的媒介:本次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鹤壁市)》上同时发布。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投诉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或招标人在规定期限内不予答复的,可以按规定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异议书和投诉书要求如下:

异议人、投诉人是单位的,异议书、投诉书必须由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委托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异议人、投诉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供与工程有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异议人、投诉人委托代理人(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时,应为投标文件中的委托代理人)办理异议、投诉事务的,应当一并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应是本单位职工(与所在单位已签订劳动合同书,所在单位已为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有关委托代理权限和事项。

异议书、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人、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被投诉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二)相关请求及主张;

(三)异议、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招标人: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人民政府

址:河南省鹤壁市鹤山区鹤山街中段

联系人:袁先生

话:0392-2813225

代理机构:河南省通力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航海路与经开第八大街交叉口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202室

联系人:黄女士

话:13603920607

监督人:鹤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鹤山分局

址:鹤山区政府3号院5楼

联系人:高先生

话:0392—2315316

附件: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中标候选人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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