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二期4栋厂房和综合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0/10/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156.4万元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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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二期4栋厂房和综合楼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编号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二期4栋厂房和综合楼工程

项目编号

WH15GC2020FJ8345

标段名称

北林机器人双创标准化厂房二期4栋厂房和综合楼工程

标段编号

WH15GC2020FJ834501

招标人

名称

安徽北林机器人自动化设备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

联系人及电话

钱工 0553-5968306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

安徽鼎信项目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安徽省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翡翠路以西,金炉路以南港澳广场A区办19层

联系人及电话

王丽
18255378289、0553-589771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0年10月10日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南天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报价(元)

41564040.06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章开茂

证书编号: 皖134181901200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一级建造师

工期(天)

3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芜湖县南湖学校分校新建项目工程,竣工面积33733.6平方米,竣工时间2018.8.16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安徽宝翔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投标报价(元)

41605041.0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秀红

证书编号: 皖234191908815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3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六安集中示范区城镇化建设PPP项目-新建学校,竣工面积35000平方米,竣工时间:2019.5.6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芜湖良安建设有限公司

投标资格响应条件

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投标报价(元)

41263209.75

项目负责人/项目总监

刘刚

证书编号:皖234151671357

证书名称: 建筑工程二级建造师

工期(天)

360

质量承诺

合格

规定公示的单位业绩

宣城立讯精密工业有限公司厂房及附属配套工程,竣工面积35124.22平方米,竣工时间:2018.11.16

规定公示的
项目负责人业绩

评标被否决单位及原因

芜湖华夏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危大工程专项方案”。不符合招标文件中“第二章10.3.6条”之规定,否决其投标

公示时间

公示发布次日起3个工作日

其他招标文件规定的公示项

随机抽取的10家单位

安徽凯迪建业有限公司

中建富林集团有限公司

江西省水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江西隆锦生态环境建设有限公司

福建宇航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芜湖市籍山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昌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福建源航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安徽宇佳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青建集团股份公司

提示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

2、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结果不满意的,可根据《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投诉接收转办暂行办法》(公管办[2018]11号)规定,在规定时间内向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提出投诉,并将投诉书面材料递交至芜湖市公共资源交易投诉服务中心(地址: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4座六楼三号窗口),联系人:王工、金工,联系电话:0553-3121232

3、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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