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1401992022CCS00354
二、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全市油气VOCs泄漏检测、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包段 | 标项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总价(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中标供应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2 |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不限 | 批 | 报价:78800(元) | 北京易兴元石化科技有限公司 | 北京市顺义区京密路牛山段4号区18幢101号 | 91110113MA01JCK795 |
3 |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不限 | 批 | 报价:413000(元) | 山西华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山西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高新街 17 号 2 幢 21 层 | 91140100317028036E |
2.废标结果:
包段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全市油品储运销VOCs泄漏检测 | 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包段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储油库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太原市范围内8座储油库油气回收系统 | 油气处理装置油气排放浓度、收集系统泄漏浓度(现有油库)、2021年新建油库增加油气收集系统密封点泄漏检测、企业边界排放浓度检测。 | 2022年6-12月,不间断进行。 | 检测依据、方法及结果判定根据GB20950-2007、GB 20950-2020、 GB 20951-2020等执行。 |
3 |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 | 太原市范围内239座加油站; |
1、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密闭性、液阻、气液比; 2、加油站企业边界油气浓度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 |
2022年6-12月,不间断进行。 | 检测依据、方法及结果判定根据GB 20952-2020 、HJ/T 55-2000和HJ 604 标准执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震萍,朱凌云,魏巍(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本项目服务费按照差额定律累进计费方式计算,标准如下:
成交金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50%,服务类采购费率1.50%;
成交金额1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1.10%,服务类采购费率0.80%;
成交金额500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80%,服务类采购费率0.45%;
成交金额1000万元至5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50%,服务类采购费率0.25%;
成交金额5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25%,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成交金额10000万元至100000万元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5%,服务类采购费率0.05%;
成交金额1000000万元以上的部分,货物类采购费率0.01%,服务类采购费率0.01%;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7377.00(其中包段二为:1182元,包段三为:6195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
地 址: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桃园三巷27号
联系方式:0351-418582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泓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综改区太原学府园区南中环街长治路306号火炬创业大厦C座2201室
联系方式:1873411154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子夏、乔嘉丽、王文婧
电 话:18734111543
附件信息:
(终)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全市油气VOCs泄漏检测、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项目—磋商文件6.15.docx(终)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全市油气VOCs泄漏检测、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项目—磋商文件6.1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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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编列内容\n |
\n1\n | \n基本信息\n | |
\n1.1\n | \n采购人\n | \n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n(原太原市环境科学研究院)\n |
\n1.2\n | \n采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n | \n联系人:王女士\n联系电话:0351-4185828\n |
\n1.3\n | \n项目名称及编号\n | \n项目名称:太原市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全市油气VOCs泄漏检测、储油库、加油站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性抽测项目\n项目编号:HLZX-2022-0610\n |
\n1.4\n | \n响应文件的有效期\n | \n90日历天(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计算)\n |
\n1.5\n | \n磋商保证金\n | \n磋商保证金的形式:应当以电汇转账或申请保函形式提交。\n磋商保证金的金额:\n一包段: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n二包段:人民币捌佰元整(¥:800元);\n三包段: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元);\n银行转账应由供应商基本账户缴纳磋商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n磋商保证金递交方式:自主选择银行转账或保函方式缴纳保证金,如选择保函,保单保函获取成功的时间须为所投项目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n递交账户信息:\n单位名称:山西泓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n账 号:351903823610501 \n开 户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太原体育路支行\n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n备注: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段号,可简写;否则视为未响应。\n |
\n1.6\n | \n服务费及支付\n | \n由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及采购委托协议,缴纳服务费。\n |
\n1.7\n | \n供应商需提供的特定资质\n | \n无\n |
\n2\n | \n响应文件编制\n | |
\n2.1\n | \n响应文件\n | \n本次磋商须提供以下版本的响应文件:1份,加密电子响应文件。\n |
\n2.2\n | \n响应文件签署\n | \n响应文件须由供应商在规定位置盖章;响应文件需签署的地方,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规定位置签署;供应商应写全称。\n |
\n2.3\n | \n加密要求\n | \n供应商须用电子投标编辑器制作响应文件并加密后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上传。\n |
\n2.4\n | \n响应文件编写规范\n | \n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按照磋商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为方便评标,技术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磋商文件第六部分格式要求制作。\n |
\n2.5\n | \n响应文件递交、解密\n | \n1.截止时间:2022年6月28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n2.电子响应文件递交方式:山西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线上递交。\n供应商需在磋商截止时间前登录“山西省政府采购信息平台”(http://www.ccgp-shanxi.gov.cn/home.html)中完成递交(上传),截止时间前未完成响应文件上传的,视为撤回响应文件,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n凡进入开标现场人员需佩戴口罩、携带身份证并出示行程码等。\n4、供应商应按照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山西政府采购政采云电子平台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要求,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完成电子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解密等操作。\n5、电子响应文件解密 \n供应商在采购文件规定的开启时间后使用数字证书(CA)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n |
\n3\n | \n响应文件的组成(资格文件、报价文件和商务技术文件三部分)\n | |
\n3.1\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文件\n | \n(1)资格文件:\n*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2、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具有泄漏和敞开液面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一包段);\n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并具备《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GB20950-2020)中的检测资质(二包段);\n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并具备密闭性、液阻、气液比、非甲烷总烃的监测资质,检测资质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三包段)。\n*3、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账户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4、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n*5、2022年1月(含1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种的纳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6、2022年1月(含1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缴纳的任意一种保险的凭证或免收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7、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及无控股管理关系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n*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磋商无效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n |
\n3.2\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报价文件\n | \n*1、开标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2、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报价资料;\n |
\n3.3\n | \n供应商应提交的商务、技术文件\n | \n商务技术文件:\n*1、磋商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见‘响应文件格式’);\n*4、磋商保证金缴纳证明(见‘响应文件格式’);\n*5、供应商履行合同能力的承诺(见‘响应文件格式’);\n6、供应商企业简况(见‘响应文件格式’);\n7、近五年合同案例及相关证明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n8、技术偏离表(见‘响应文件格式’);\n9、服务方案;\n10、磋商文件要求提交的和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技术材料。\n |
\n4\n | \n开标程序\n | |
\n4.1\n | \n磋商程序\n | \n1)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开标,采购人代表、磋商单位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n2)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前使用数字证书(CA)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进行签到;\n3)供应商使用数字证书(CA)在山西省政府采购网平台对已递交的电子响应文件进行解密;\n4)电子唱标时,将当众宣读报价单位名称、报价、服务期限、书面补充、修改和撤回磋商的通知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n5)供应商在开标后要求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磋商单位代表使用数字证书(CA)确认;\n6)资格、符合性审查;\n7)商务技术评分;\n8)最终报价;\n9)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n10)出具评审报告。\n |
\n5\n | \n补充\n | \n/。\n |
\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n | \n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2\n | \n资质证书\n | \n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具有泄漏和敞开液面挥发性有机物检测能力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一包段);\n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并具备《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0-2007)、(GB20950-2020)中的检测资质(二包段);\n国家或地方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资质认定证书》(许可使用标识CMA),并具备密闭性、液阻、气液比、非甲烷总烃的监测资质,检测资质满足《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20)要求(三包段)。\n |
\n2\n | \n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 | \n供应商的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n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3\n | \n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n | \n近三年任意一年财务审计报告;\n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符合要求。\n |
\n4\n | \n良好的纳税记录\n | \n2022年1月(含1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个月缴纳的任意一种的纳税凭证或免税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n |
\n5\n | \n良好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n | \n2022年1月(含1月)至磋商截止日前任意一次缴纳的任意一种保险的凭证或免收社保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n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清晰、有效。\n |
\n6\n | \n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自拟)\n | \n无违法记录声明内容完整,签署符合要求。\n |
\n7\n | \n供应商须为中小企业\n | \n中小企业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n |
\n序号\n | \n内容\n | \n标准\n |
\n1\n | \n响应文件的签署\n | \n组成响应文件的所有文件的签署,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序号2.2及11.3的规定,签署和印章使用完整、有效。\n |
\n2\n | \n响应文件的有效期\n | \n磋商函中承诺的响应文件有效期,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4的要求。\n |
\n3\n | \n磋商报价\n | \n报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n |
\n4\n | \n磋商保证金的交纳\n | \n保证金要求足额交纳,且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序号1.5的规定。\n |
\n5\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满足磋商文件第四部分商务技术要求中的要求\n |
\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一包段)\n |
\n一、商务部分(15分) \n |
\n(一)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能力(10分)\n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5分。\n注:同类项目(油气VOCs泄漏检测、大气VOCs走航监测)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n2、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受到国家级环保政府部门有关检测工作的通报表扬、感谢或其他奖励的,每个得2分,受到省级环保政府部门有关检测工作的通报表扬、感谢或其他奖励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n |
\n(一)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能力(10分)\n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1分,最高得5分。\n注:同类项目(油气VOCs泄漏检测、大气VOCs走航监测)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n2、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1月1日以来)受到国家级环保政府部门有关检测工作的通报表扬、感谢或其他奖励的,每个得2分,受到省级环保政府部门有关检测工作的通报表扬、感谢或其他奖励的,每个得1分,最高得5分。\n |
\n(二)供应商信誉(3分)\n提供近三年来同类型项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出具的履约情况评价意见(评价意见结果显示必须为合格或良好方予认定)履约情况评价意见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高得分为3分。\n |
\n响应文件编制质量(2分)\n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2分,每存在一项可补正的偏差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n |
\n二、技术部分(70分) \n |
\n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30分)\n根据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服务方案在对所投包项目需求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内容涵盖具体的监测实施计划、质控方案的时效性保证措施、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重叠时的处理处置办法、应急预案、现场监测车辆及人员、设备等的配置和保证、服务质量承诺等,从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n优得20-30分,一般得10-19分,差的得0-9分。\n |
\n2.服务进度安排(10分)\n从监测服务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进行综合评审,\n较好的得8-10分,一般的得3-7分,没有进度安排的不得分。\n |
\n3.针对本包项目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16分)\n(1)项目总负责人(6分)\n配备有项目总负责人且总负责人为环境类或相关专业工程师的得5分,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环境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工作简历(格式自拟)、详细地址、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n(2)项目组成员(项目负责人除外)(6分)\n项目组成员中具备环境类(环保或生态环境类)高级职称每个得1分,具备环境类(环保或生态环境类)中级职称每个得0.5分,本项最高得6分。\n项目团队成员(4分)\n团队成员中获得中华环保联合会、生态环境部环境研究所颁发的泄露检测与修复(LDAR)从业人员证书的每个得2分,本项最高得4分。\n注:提供职称证书、毕业证书、培训合格证书、所有人员均需提供社保证明材料。\n |
\n4.针对本包项目投入的车辆配置情况(3分)\n供应商为所投项目配备的车辆不得少于2辆,满足此要求的得2分,车辆配备达3-5辆的加1分。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需提供证明材料(保险或购置发票等),如租用需提供租赁合同。\n |
\n5.本地化服务(5分)\n供应商在太原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当地具备检验能力所必需技术和服务的得5分。要求提供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n |
\n6.现场答辩(6分)\n(1)供应商需对该项目实施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讲解、技术能力分析;较好(4-3分)、一般(2-0分);\n(2)提供检测报告样本的得2分。\n |
\n三、价格分(15分)\n |
\n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后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n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n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4、按照《太原市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方案》(并财购﹝2022﹞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价格扣除优惠:\n 小微型企业的评审价=磋商报价*(1-0.1)*100% \n |
\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二包段)\n |
\n一、商务部分(15分) \n |
\n(一)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10分)\n同类项目(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抽测)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近五年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n |
\n(一)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10分)\n同类项目(油气回收装置监督抽测)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要求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近五年每提供一个同类项目合同案例的得2分,最高得10分。\n |
\n(二)供应商信誉(3分)\n提供近三年来同类型项目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出具的履约情况评价意见(评价意见结果显示必须为合格或良好方予认定)履约情况评价意见每提供一项加1分,最高得分为3分。\n |
\n(三)响应文件编制质量(2分)\n响应文件按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内容和格式编制的得2分,每存在一项可补正的偏差扣0.5分,直至扣完为止。 \n |
\n二、技术部分(70分) \n |
\n1.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30分)\n根据服务方案内容的完整性、科学性、可行性、针对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分。要求服务方案在对所投包项目需求充分理解的基础上,内容涵盖具体的监测实施计划、质控方案的时效性保证措施、对监测数据的有效性审核、工作重叠时的处理处置办法、应急预案、现场监测车辆及人员、设备等的配置和保证、服务质量承诺等,从内容齐全、结构完整、表述准确、条理清晰,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n优得20-30分,一般得10-19分,差的得0-9分。\n |
\n2.服务进度安排(10分)\n从监测服务工作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时效性和可操作性方面进行综合评审,\n较好的得8-10分,一般的得3-7分,没有进度安排的不得分。\n |
\n3.针对本包项目投入的人员配备情况(13分)\n(1)项目总负责人(6分)\n配备有项目总负责人且总负责人为环境类或相关专业工程师的得5分,总负责人具有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的加1分。需提供项目总负责人的身份证件、环境类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证书、聘用合同、工作简历(格式自拟)、详细地址、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相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提供不全的每少一项扣1分,不提供的不得分。\n(2)项目组参与人员配备情况(5分)\n拟派项目现场检测工作的技术人员至少3人,其中有1人为主要技术骨干人员的得3分,现场工作技术人员总数达5人以上的加1分,达8人以上的加2分。检测人员均要求具有环境相关专业大专或以上学历,技术骨干人员需有环境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需提供项目组人员的身份证件、毕业证书、工作简历(格式自拟)、聘用合同、技术职称证、详细地址、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要求供应商在响应文件内提供上述相关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证明材料少提供1人的扣1分,提供不完全的每少提供一项扣0.2分至扣完为止,不提供则不得分。\n(3)设置专家组(2分)\n承检机构须设置该项目专家组,负责与委托方的对接、技术支持和技术服务,及时解答并判处检测工作过程中遇到的技术难题,为委托方决策提供理论依据。(需提供姓名、职务、手机号码、邮箱等联系方式,不提供不得分。)\n |
\n4.针对本包项目投入的车辆配置情况(3分)\n供应商为所投项目配备的车辆不得少于2辆,满足此要求的得2分,车辆配备达3-5辆的加1分。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需提供证明材料(保险或购置发票等),如租用需提供租赁合同。\n |
\n5.本地化服务(5分)\n供应商在太原市有固定办公场所,当地具备储油库检验能力所必需的实验室及实验设备的得5分。要求提供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未提供或提供不符合要求的均不得分。\n |
\n6.售后服务(3分)\n承检机构须在太原市有常驻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的优质快速服务。\n |
\n7.现场答辩(6分)\n(1)供应商需对该项目实施的工作流程和实施方案讲解、技术能力分析;较好(4-3分)、一般(2-0分);\n(2)提供检测报告样本的得2分。\n |
\n三、价格分(15分)\n |
\n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后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n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n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4、按照《太原市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方案》(并财购﹝2022﹞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价格扣除优惠:\n 小微型企业的评审价=磋商报价*(1-0.1)*100% \n |
\n评 定 内 容 及 标 准(三包段)\n |
\n一、商务部分(35分) \n |
\n(一)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能力(10分)\n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合同案例(要求与政府环保类职能部门签订的类似业绩合同)的得2.5分,最高得5分;\n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合同案例(非政府部门的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5分。\n注: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n |
\n(一)合同执行能力、供应商业绩能力(10分)\n1、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合同案例(要求与政府环保类职能部门签订的类似业绩合同)的得2.5分,最高得5分;\n2、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每提供一个类似项目合同案例(非政府部门的类似业绩)的得1分,最高得5分。\n注:类似项目合同案例是以提供的供应商自身合同为准,必须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合同首页、合同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复印件作为证明。\n |
\n(二)供应商资信(6分)\n供应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1个得2分,最高得6分。\n |
\n(三)供应商综合实力(8分)\n供应商每提供一项国家级荣誉得2.5分,最高得5分;每提供一项省级荣誉得1分,最高得2分;每提供一项市级荣誉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8分。\n |
\n服务团队(11分)\n项目服务团队中配备环境类相关专业高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每有1人得3分,最高得6分;每有1个中级工程师得1分,最多5分。(提供职称证书且证书上所在的工作单位名称需与供应商名称一致,同时提供缴纳社保的证明,否则不得分)\n |
\n二、技术部分(50分) \n |
\n针对本项目制定的整体实施方案(50分)\n1.实施方案:(4分)\n根据供应商的实施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项目的理解、检测思路与原则)酌情给0-4分。\n2.工作进度的安排:(4分)\n根据供应商工作进度安排是否能够按照项目实际情况具体、合理、可行的安排计划酌情给0-4分。\n3.项目应急预案:(4分)\n根据供应商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突发性人员紧缺、临时停电等情况,是否具备有效的预防和应急措施来保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项目,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酌情给0-4分。\n4.质量控制方案:(5分)\n根据供应商质量控制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质量保证、安全防护措施、制度保障),酌情给0-5分。\n5.技术力量:(9分)\n依据供应商对本项目拟投入的技术团队人员的数量及规模进行打分,总人数达到40人得6分;每增加5名技术团队人员加1分,最高加3分;总人数40人以下不得分。\n同时提供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社保缴纳证明,否则此项不得分。\n6.实验室水平:(6分)\n根据实验室规模、实验仪器的种类及数量、实验室组织架构健全程度酌情给0-6分。\n7.检测实力:(7分)\n根据供应商所取得的检测能力,包括检测类别的数量、检测指标的数量,酌情给0-7分。(判断依据为供应商检测能力附表)\n8.服务保证能力承诺:(2分)\n根据供应商所提出的服务承诺,包括服务内容、维护响应等酌情给0-2分。\n9.投入仪器:(2分)\n供应商投入本项目的仪器1台/套得1分,最多得2分。\n10.投入车辆:(4分)\n供应商投入车辆达到2辆的,得2分,达到3-4辆得3分,达到5辆得4分,2辆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得4分。车辆为供应商自有车辆,需提供证明材料(保险或购置发票等),不提供不得分。\n11.现场记录:(2分)\n供应商能提供执法记录仪和元道经纬相机记录检测全过程的得2分,否则不得分。\n12.本地化服务:(1分)\n供应商在太原市有常驻稳定的售后服务机构,能提供1小时内响应、2小时内到现场的优质快速服务的得1分,否则不得分。\n |
\n三、价格分(15分)\n |
\n1、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提交最后报价的为有效价格,未通过符合性审查或未提交最后报价不参与基准价的计算。\n2、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n 磋商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磋商报价)×15%×100\n3、磋商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项目评审过程中,不得去掉最后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n4、按照《太原市推进市场主体倍增政府采购专项工作方案》(并财购﹝2022﹞8号)的规定,政府采购项目评审时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工程为5%)的价格扣除优惠:\n 小微型企业的评审价=磋商报价*(1-0.1)*100% \n |
\n序号\n | \n条款名称\n | \n说明\n |
\n1\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一包段: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10月,服务不少于40天。\n二包段: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12月,不间断进行。\n三包段: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6-12月,不间断进行。\n |
\n2\n | \n服务地点\n | \n采购人指定地点\n |
\n3\n | \n服务标准\n | \n一包段:检测依照油气污染治理改造国家标准的相关规定。\n二包段:检测依据、方法及结果判定根据GB20950-2007、GB 20950-2020、 GB 20951-2020等执行。\n三包段:检测依据、方法及结果判定根据GB 20952-2020 、HJ/T 55-2000和HJ 604 标准执行。\n |
\n4\n | \n付款方式\n | \n根据实际合同约定款项内容支付价款。\n |
\n需方(章):\n | \n供方(章):\n |
\n法人代表:\n | \n法人代表:\n |
\n委托代理人:\n | \n委托代理人:\n |
\n地 址:\n | \n地 址:\n |
\n电 话:\n | \n电 话:\n |
\n开户银行:\n | \n开户银行:\n |
\n账 号:\n | \n账 号:\n |
\n日 期: 年 月 日\n | \n日 期: 年 月 日\n |
\n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n |
\n \n附供应商代表身份证复印件\n |
\n(电汇凭证复印件粘贴处)\n |
\n序号\n | \n项目名称\n | \n采购单位名称\n | \n联系电话\n | \n联系人\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 |
\n3\n | \n | \n | \n | \n | \n |
\n4\n | \n | \n | \n | \n | \n |
\n5\n | \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磋商文件技术要求\n | \n响应文件响应情况\n | \n偏离情况\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 |
\n序号\n | \n报价内容\n | \n报价(元)\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备注\n |
\n1\n | \n | \n | \n | \n |
\n2\n | \n | \n | \n | \n |
\n...\n | \n | \n | \n | \n |
\n总报价:大写: 元 小写: 元\n |
\n供应商名称\n | \n报价(元)\n | \n合同履约期限\n | \n备注\n |
\n | \n | \n | \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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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bd@datausefu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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