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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莞市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A11、A13、A14、A17、A18、A20、生态园03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0769-8372582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关于东莞市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A11、A13、A14、A17、A18、A20、生态园03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 关于东莞市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A11、A13、A14、A17、A18、A20、生态园03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的批前公示公示内容:2023年7月,我镇完成了东莞市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A11、A13、A14、A17、A18、A20、生态园03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在报东莞市自然资源管理委员会(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十六条、第四十八条的有关规定,对规划调整草案进行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现对相关事项公示如下:一、规划调整范围本次调整范围位于横沥镇北部,环城路和恒泉路交汇处东北侧,现状以工厂、旧村和空地为主,用地面积约84.8公顷。二、规划调整内容本次调整属于局部调整类型。调整内容主要涉及道路调整、用地调整、规划指标调整、图则调整、生态控制线调整等:(一)道路调整1.根据现状建设情况和规划道路的可实施性,调整规划三路、规划四路线位,并将调整范围内规划三路拓宽为26米;2.根据项目开发需求,调整西城四路线位至A10-1地块北侧。(二)用地调整1.结合调整后道路红线、用地权属以及城镇开发边界,对调整范围内用地进行地块细分以及调整用地界线;2.将调整后的A11-1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林地(E4);3.结合市政黄线专项规划,将A14-1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供应设施用地(U1);4.结合项目发展诉求,将A10-1地块和A17-2地块的用地性质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M1)。(三)规划指标调整将A10-1地块的容积率由1.3调整为3.0,将A17-2地块的容积率由1.3调整为3.5,将生态园03-2、04-1、A18-1地块的容积率修正到2.0。(四)图则调整1.根据《关于加强海绵城市建设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东自然资〔2019〕220号),在图则内新增关于海绵城市建设控制要求:根据《东莞市海绵城市专项规划》,本图则内二级排水分区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大于等于71%;2.根据《关于进一步明确5G基站规划管理相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在图则中备注:建设项目在开发建设时,应按照通信主管部门相关要求开展通讯基础设施建设。(五)生态控制线调整本次控规调整地块的东北侧部分用地位于生态控制线内,申请通过“占一补一”进行平衡调整。1.调出范围:共三个地块,面积约3697.5㎡,位于横沥镇张坑村、石涌村和松山湖生态园,现状为空地和厂房,控规调整为一类工业用地和道路用地。2.调入范围:共一个地块,面积约3697.5㎡,位于横沥镇张坑村,现状为林地,与原生态线连片。三、公示时间2023年8月9日至2023年9月8日。四、公示方式东莞市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A11、A13、A14、A17、A18、A20、生态园03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草案的具体内容,将通过以下方式公示:(一)网上公示:东莞市自然资源局网(***.*****.***/)。(二)现场展示:东莞市横沥镇发展中心一楼大堂。(三)报纸:东莞日报。(四)电视台播放:东莞电视台至少连续三天在黄金时段播出。五、联系方式横沥镇规划管理所,联系电话0769-83725828。六、有关情况(一)凡是对本次规划调整草案内容有意见与建议的,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有效的反馈意见,必须包括反对理由,反馈者的真实姓名、有效的联系方式及身份证明(个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单位提供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意见。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反馈意见,将作为规划审批的参考。1.将意见表投入设在现场展示的意见收集箱。2.网站留言。3.发送电子邮件到hlghs83725828@163.com。4.将意见表邮寄到“东莞市横沥镇发展中心三楼规划管理所”(邮编523460),信封表面须注明“东莞市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A10、A11、A13、A14、A17、A18、A20、生态园03街坊及生态控制线调整公示意见”。(二)利益关系人有申请听证的权利,如需申请听证,请于公示期内向东莞市横沥镇规划管理所提出书面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东莞市横沥镇人民政府相关文件:序号文件名11691382525696_生态园0304街坊调整前后图则.jpg21691382525669_生态线调整对比图.jpg31691382525600_生态线调整对比叠航拍图.jpg41691382525574_横沥镇北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用地图(调整前后).jpg51691382525536_横沥镇北部片区A17A18街坊图则(调整前后).jpg61691382525506_横沥镇北部片区A15A16街坊图则(调整前后).jpg71691382525478_横沥镇北部片区A12A13街坊图则(调整前后).jpg81691382525449_横沥镇北部片区A10A11A14街坊图则(调整前后).jpg91691382525429_横沥镇北部片区A08A09街坊图则(调整前后).jpg市民意见:有效的反馈意见,应包括反馈者的姓名、联系方式、身份证明(个人则提供身份证照片正反面,单位则提供法人身份证照片,委托代理人则提供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照片)。如果认为申请事项关系个人重大利益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请打包上传。有效的反馈意见,才能作为行政许可的参考。*姓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码:*意见标题:*有效的身份证明文件(打包上传):请添加压缩包(zip、rar)上传,大小不得超过10M*验证码:看不清,换一张*意见内容:最多字数:500已用字数:0剩余字数:500提交信息(以上带*的都要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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