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南通常佑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设备采购项目的公告
金额
55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7/09/0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550万元
招标联系人胡顺卫
招标代理机构正元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家劲159062918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7/09/22
公告正文

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通常佑药业科技有限公司的委托,决定就活性炭设备采购项 目 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南通常佑药业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设备采购项 目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本次招标项目具体设备参数配置要求与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招标需求中设备清单及相关要求。

2.招标范围包括:上述货物(产品)的设计、制造、供货、运输、指导安装、调试、及质保售后服务、培训等。

3.本项目分为一个标段,标段为一整包,包内货物不得拆分,否则视为非实质性响应。

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洗涤塔

5000Nm³/h,304材质,3.0mm,Φ1.2m,h5.0m

1

洗涤塔

9000Nm³/h,304材质,3.0mm,Φ1.8m,h5.0m

1

除雾器

9000Nm³/h,304材质

1

洗涤塔

20000Nm³/h,PP材质,Φ2.5m,h5.0m

1

洗涤塔

20000Nm³/h,PP材质,Φ2.5m,h5.0m

1

除雾器

20000Nm³/h,PP材质

1

炭纤维吸附塔

9000Nm³/h,材质双向不锈钢;碳纤维1600 m2/g,600kg

1

活性炭颗粒吸附脱附塔

30000Nm³/h,材质304,活性炭CCL4 80,12t

1

活性炭颗粒吸附脱附塔

8000Nm³/h,材质304,活性炭CCL4 80,6t

1

碳纤维系统收集管道

304,2.0mm

管道报价含安装费、须报单价,管道部分最终价格按决算时工程量计算和投标管道单价核算

DN125702车间废气)管道

304DN125*2.0mm

m

193

DN250705车间废气)管道

304DN250*2.0mm

m

10

DN250707车间废气)管道

304DN250*2.0mm

m

133

变径DN250-DN350

3042.0mm

1

DN350管道

304DN350*2.0mm

m

40

变径DN350-DN450

3042.0mm

1

DN450管道

304DN450*2.0mm

m

68

弯头配件

DN450,DN350,DN250

1

活性炭系统收集管道

PP

DN400(危废房间2)管道

PPDN400

m

95

弯头配件

DN400

1

DN350707车间2线废气)管道

PP,DN350

m

153

DN350-DN700变径

PP

1

DN400(703车间1线、705车间2/3线)管道

PPDN400

m

50

DN550管道

PPDN550

m

90

DN850管道

PP,DN850

m

50

弯头配件

 

1

排气筒

PP 25米 含爬梯

监测平台;含避雷针;

1

标段合计

三、采购预算

本项目采购预算共:550万元人民币。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同时满足以下各项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是“江苏髙实高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江苏新聚环保技术有限公司中节能天辰(北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宇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活性炭设备的制造厂商,同一品牌的制造商不得同时进行投标;

注:因环保设备属于非标设备,若投标人不是招标人推荐品牌范围的制造商,则另须提供活性炭设备和碳纤维设备制造能力证明和案例证明,提供证明材料需真实可靠(若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后扣除招标保证金);投标人也可以在9月17日前提请招标人查验活性炭设备和碳纤维设备制造场所和案例。

(3)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以来至少承担过一个 250 万元及以上、风量在3万Nm3/h以上活性炭设备业绩和一个150 万元及以上、风量在1万Nm3/h以上碳纤维设备业绩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领取及信息发布

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可凭项目报名登记表(“如东县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下方可下载)、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到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33室领取招标文件,以上资料必须全部加盖单位公章。

领取时间:2017年9月01日——9月07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法定节假日及公休日除外)。欢迎合格供应商与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报名,并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联系人:张家劲,电话:15906291850电子邮件:1176336615@qq.com

招标文件可以通过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补充更改将通过“如东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关注以上网站有关本项目有无补充变更公告。如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项目相关信息公告,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 2017年9月22日上午9:30- 10:00。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上午1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33室。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

开标地点: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133室。

八、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通常佑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采购人联系人: 胡顺卫 联系电话: 18912417898

采购代理机构: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南通市敬老院路 邮编:226411

代理单位联系人:张家劲 联系电话: 15906291850

九、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拾 万元整( 100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期前与投标文件一起送达开标地点并提交(不要密封在投标文件中)。

户名:南通常佑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 如东建行营业部

账 号:3200 1647 3360 5959 9588

投标保证金必须以在中国境内注册的银行出具的银行汇票形式递交。采购人不接受转账、电汇、现金、转帐支票或其他形式的保证金。汇票上申请人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十一、踏勘现场

11.1由投标方自行组织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方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的现场资料。投标方承担踏勘现场的费用。

11.2、招标方向投标方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方现有能被投标方利用的资料,招标方对投标方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

11.3、经招标方允许,投标方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方的项目现场,但投标方不得因此使招标方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方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供应商在领取招标文件后如确定参加投标,应在投标截止期3日前按要求填写参与投标确认函并电子邮件回复(电子邮件:1176336615@qq.com),传真回复后请及时与代理公司联系确认。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其投标文件采购人将有权予以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风险。

南通常佑药业科技有限公司

二O一七年九月一日

附件:
供应商报名登记表9.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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