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关于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45万元
项目地址
浙江省
发布时间
2024/11/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jdfzb-2024090181
预算金额45万元
招标公司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许先生0577-56786661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季女士1598876001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25
公告正文
根据《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DFZB-2024090181
四、项目名称: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
五、采购性质: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报名联系人:季女士,联系方式:15988760017,邮箱1492770822@qq.com)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报名联系人:季女士,联系方式:15988760017,邮箱1492770822@qq.com)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
递交地点: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
开标地点: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纪检监察部门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7866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联系人:韩加坡、蒋贤德
联系电话:15158666131、15258671700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方式:0577-56786685
十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00前。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确认到账,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凭据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232593499229059084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
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关于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7日16: 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492770822@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加坡、蒋贤德
联系电话:15158666131、15258671700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附件信息:
报名申请表.doc
0.1 KB
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项目编号:ZJDFZB-2024090181
四、项目名称: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
五、采购性质:非政府采购
六、采购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采购文件相关部分):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服务期 | 预算金额 |
1 | 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 | 3年 | 450000元/年 |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是提供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售后保障等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招投标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严重失信行为和行贿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违反该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八、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有效)。
2.报名地点: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报名联系人:季女士,联系方式:15988760017,邮箱1492770822@qq.com)
3.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投标人将以下书面资料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并办理购买采购文件事宜,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书面资料进行审核。
九、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1.投标报名申请表;
2.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
3.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即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有效,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拒绝参加投标。)
2.采购文件发售地点: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报名联系人:季女士,联系方式:15988760017,邮箱1492770822@qq.com)
3.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不退)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
递交地点: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2.开标时间:2024年11月25日14:30
开标地点: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十二、其他事项:
1.本公告有效期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采购监管部门投诉。
4.纪检监察部门负责对投标人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人认为纪检监察部门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地址: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楼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77-56786661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南汇街道锦江路458号深蓝大厦501-1室
联系人:韩加坡、蒋贤德
联系电话:15158666131、15258671700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纪检监察部门
联系人:华先生
联系方式:0577-56786685
十四、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7:00前。投标人必须在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携带汇款凭证到采购代理机构财务确认到账,在投标时需提供投标保证金的凭据和投标文件同时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 号:6232593499229059084
开户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营业部
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关于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的委托,就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瓯江特大桥、楠溪江大桥桥梁助航标识维护保养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布如下(详见附件),并公开征求供应商及专家意见。
一、征求意见范围:
1.是否出现明显的倾向性意见和特定的性能指标;
2.供应商资格条件是否具有明显倾向性和歧视性;
3.影响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其他情况。
二、征求意见的回复:
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理由和建议,请于2024年11月7日16: 30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签字(盖章)并密封后送至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同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1492770822@qq.com或邮寄至我公司。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加坡、蒋贤德
联系电话:15158666131、15258671700
对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
浙江乐清湾铁路有限公司
浙江德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1月4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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