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编号:SYZX2024-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已由中国烟草总公司以中烟办[2012]2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4号库消防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长春卷烟厂新建烟叶仓库项目3、4号库消防工程。
2.2 建设地点:长春卷烟厂顺风库(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2.3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用施工图纸范围3、4号库房内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及消防联动系统的设备采购及施工,具体详见技术要求、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最高投标限价:11322550元
2.5 计划工期:本工程2024年8月1日开工,要求2024年11月17日竣工,共计108日历天(包括节假日、冬歇期在内,具体以招标人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2.6 工程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项目管理团队中须至少包含以下人员: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序列高级职称或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1名施工员、1名质量员、1名材料员、1名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的安全员。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机构强制性人员须能够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
3.3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注册信息、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信息、项目管理团队强制性人员信息均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体现,上述信息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结果为准,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并在有效期范围内;未查询到信息或查询到的信息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评标时均不予认定;若“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 不设相应人员证件有效期栏目的,则证件有效期以标书中所附复印件有效期为准。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及项目管理团队人员(造价人员除外)均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能够提供社保机构出具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投标无须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5 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1年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当年至2023年度的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公司提供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6投标人应有良好的信誉:
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④在近三年(2021年、2022年、2023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7 其他要求:
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②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项目招投标期间或合同履行期间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上述企业及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已中标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已签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其合同协议,且不构成招标人违约责任,投标人应无条件执行。
③投标人须保证在参与本项目投标期间所递交的一切资料的真实性,招标人保留核查真伪的权利,对于存在弄虚作假、伪造变造行为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中标资格,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在一定期限内实施禁入措施。
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专家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投标单位相关投标无效,并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
⑤列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投标单位,处罚期限届满前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⑥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干部职工投资入股的企业,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
3.8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取消评先选优资格。吉林省外企业在注册地所在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9外省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文件要求办理入吉建筑业信息登记后方可参加投标。
3.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登记及领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4年7月1日8时30分至2024年7月5日16时00分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查询相关信息。
4.2 已在省级、长春市平台办理过CA锁的交易主体,CA未到期限的,在办理一体化平台业务时,无需重新办理,只需在一体化平台上进行绑定激活即可使用。拟新办CA的交易主体,可在任一试运行平台及场所办理一体化平台CA,使用方式同上。如有疑问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0431-88779873。招投标交易主体及有关方面登录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完善主体信息后再登录吉林省一体化交易平台开展交易活动。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24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memberLogin)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开标地点: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经开区分平台二楼第一开标室(长春市合肥路与长吉南线交汇西行50米,合肥路3013号)。投标人无须到达开标现场,通过视频会议参加开标活动。
5.2各投标单位使用CA锁制作的投标文件符合网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逾期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3本项目采取网上招标、网上投标,投标人无需到现场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相应原件材料及参与现场开标环节。
5.4本项目采用腾讯会议直播形式进行开标活动。请投标人自行下载、安装腾讯会议软件,远程开标会议室账号见招标文件,参加远程开标人员应为投标单位被授权人,进入远程开标会议后将姓名修改为“投标人全称+被授权人姓名”。投标人在开标过程中,如无故离开远程开标会议室,后果自行承担。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远程开标时提出,非远程开标中提出的开标异议,招标人或者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
5.5全流程电子招标项目交易平台系统支持投标文件远程解密,投标人须在规定时间对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
解密方式: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60分钟内完成解密工作,投标人持制作该电子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CA企业锁)登录,进入“开标远程解密”菜单选择对应的项目的投标文件进行远程解密(各投标人开标前及网上开评标系统公布投标人名单前,不要提前进行远程解密;具体解密时间在开标直播时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会进行通知)。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成功解密的,视为未提交投标文件。
5.6本项目投标单位在中标后,按招标人要求提供规定数量的纸质版投标文件。
5.7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5.8有效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投标人的信息核查
对投标企业有以行贿谋取中标、相互串通投标和以他人名义投标等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一经发现,依法严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做出相应处罚,并将其计入信用等级评价结果,列入黑名单。
招标人有权核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资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若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若在合同实施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同时招标人将投标人的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市级建设主管部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进行处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因《吉林省建设信息网》维护,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吉林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卷烟厂顺风库(长春市世纪大街以东、保定路以南)
联系人:周文斌
联系电话:0431-89107903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绿园区龙腾文理新时代2号楼4楼
联系人:石钰
电话:0431-87644668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联系方式:0431-89960251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
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长春市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
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
邮编:130062
2024年7月1日
电子保函提示:
投标单位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一体化交易平台,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点击“立即申请”按钮,进入电子保函申请页面申请电子保函,电子保函当前以系统开具为准,开标后以系统查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温馨提示:
1、有意向参加投标的用户操作如下:
(1)办理数字证书CA并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免费注册,并且完善基本信息;
(2)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https://www.ggzyyth.jl.cn/EpointSSO,在【对应的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2、投标单位下载招标文件后,以保函方式缴纳的请注意,开标前,投标单位需在系统“电子保函申请”菜单下提前申请电子保函!开标后以系统收到的电子保函为准!电子保函接收以系统开具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