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13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4/09/2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402000182
预算金额134万元
招标联系人程书记0538-22810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吴经理0538-8669766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10/16
公告正文
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平县老湖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
2.2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402000182
交易编号:DP-GC-20240924-01
2.3项目规模:东平县远慧渔业工厂化养殖示范基地建设项目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新建养殖车间10栋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约21000㎡。车间类型主要包括观光示范车间、高标准车间、经济型养殖车间、简易型外塘循环水养殖车间等;新建辅助设施用房、大门一栋;配套安装氧气罐、室外箱变、供排水管线等设施。
2.4工程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
2.5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本项目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及验收过程中的配合等全过程服务工作。
2.6 质量标准:合格。
2.7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60日历天内完成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初设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
2.8 招标控制价:134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农林行业(渔港、渔业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公告时间:自2024年09月25日起至2024年09月30日;
4.2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www.taggzyjy.com.cn)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企业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陆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入口针对本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38-6288136)。
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需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不见面开标系统进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www.taggzyjy.com.cn/ca_apply/ca_apply.html。因未及时注册主体库信息或未办理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信息栏(答疑/变更、更正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0月16日14时00分(北京时间)。
5.2递交方式: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请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不见面开标”入口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相关资料操作手册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精细化服务,按照交易主体性质点击进入不同的栏目下载对应的操作手册。
5.3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泰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平县老湖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平县老湖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程书记
联系电话:0538-228100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佳文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东岳大街24号
联系人:吴经理
电话:0538-8669766
8.异议及投诉
线上异议(质疑)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8.1线上异议(质疑)。投标人(供应商)满足异议(质疑)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采购)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质疑);异议(质疑)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质疑)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8.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同级财政部门或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采购)文件“异议(质疑)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8.3接受异议(质疑)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经理     
联系方式:0538-8669766
8.4监督单位:东平县水产业发展中心
监督电话:0538-2855024
9.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融资政策: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功能,充分利用政府采购合同的信用价值以及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形成的数据价值,有效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以及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采购人支持本项目成交、中标供应商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有需求的供应商可登录“https∶//www.ccgp-shandong-rz.cn/”了解相关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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