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刘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党工
标书截止时间2023/06/0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6/25
公告正文
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2023.7-2025.6) (2023-2025GSD-JA标)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扬州市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养护项目(2023.7-2025.6)  已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  / 批准,项目业主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省养护资金+路赔费返还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管理范围
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负责管养的普通国省干线公路。
2.2、管理维护目标
技术状况质量指数达到87以上,标志标线完好率94%以上,标志信息准确率95%以上,问题处置率92%以上。(参照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局印发的《2018年度普通国省道标志标线管理维护工作手册》) 
2.3、管理维护内容
为修复或恢复标志标线、护栏、助航标识、桥梁防落网及防眩板等交安设施周期性损坏、功能性丧失而开展的日常养护、更新改造、专项工程、应急养护等管理维护工程。专项工程类是指为消除安全隐患或按上级要求针对交安设施开展的专项整改提升工程;更新改造类是指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直接下达指令的标志标线等交安设施周期性更新改造工程;日常养护类是指日常巡查管理过程中发现交安设施存在缺陷,按时效实施维修改造的工程;应急养护类是指对遇自然灾害、交通事故等突发事件造成交安设施损坏或丧失功能的按时效维护修复的工程。
2.4、维护时效要求
直接影响安全或功能丧失的维护(控制)响应时间不得超过60分钟,物理状态或一般功能缺陷维护响应时间72小时,轻微物理或功能缺陷维护响应时间20个工作日。
2.5、管理维护工作模式
公路中心与中标单位签订总协议,公路中心和各公路分中心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开展普通国省道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并按公路中心及各公路分中心下达的具体计划组织实施标志标线更新改造、交通安全设施日常养护工作。公路中心负责总体经费调控、工作计划安排、施工技术指导和检查考核等工作。施工过程中,各公路分中心全过程监管,跟踪进行计量签认。
2.6、中标单位使用的原材料必须符合实施时期相应的标准、规范指标(含标准、规范更新),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施工过程中将接受质量检测,使用不合格的材料予以返工,直至达标。新材料运用时先进行试验段施工,首件认可后才能推广应用。
2.7、中标单位中标后必须设置满足本项目实施需要的配套养护基地,在合同期内应保持随时履行本合同工程的技术能力,配备符合《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普通国省干线公路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求的固定的、具有类似养护经验的养护队伍、人员、机械,具备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未经发包人代表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主要养护队伍、人员和机械。
      2.8、维护周期:2023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24个月。
缺陷责任期:专项工程类、更新改造类自实际交工日期起计算1年,日常养护类、应急养护类无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1)专项工程类、更新改造类:竣(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日常养护类、应急养护类:达到公路养护相关技术规范所要求的养护标准及省中心、市中心、各县(市、区)分中心考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为:
(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有有效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业务范围:可以承担各等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的各类养护工程),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按照《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的规定,投标人的财务能力综合评价值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700万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养护项目(或日常养护)业绩。(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表 5 中交/竣工时间、合同金额、工程简介为准);
(4)信誉要求: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为C级及以上级别。
(5)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具有交通类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项目经理业绩:2020年1月1日以来完成过一个单项合同额 700万及以上的一级及以上公路交安设施养护项目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工或项目副经理。(以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自动生成投标报表4中竣工时间、合同金额、项目职务及项目简介为准)。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工具有交通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年2 月至 2023 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应无在岗项目,有无在岗项目,按照下列原则认定:
①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定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②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③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和项目业主提供的书面证明,视为无在岗项目:
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6)其他主要人员: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具备省级及以上有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员必须为投标单位自有职工,其近3个月(2023 年2月至 2023 年4月)社保缴纳证明原件材料扫描件材料(需盖有社保机构章,社保机构网站打印的盖有社保机构电子章的证明视为原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无拖欠农民工工资历史。且中标后,中标人有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被媒体曝光等现象发生,取消中标资格并纳入诚信系统。
3.7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全流程电子招投标,请投标人在规定解密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解密,超过规定解密时间未解密的投标文件,其投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 CA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 CA 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扬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地址:扬州市史可法路50号
联系人: 刘先生
电话:0514-87613537
招标代理:江苏金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243号
联系人:党工  刘工
电话: 18952730222   13511754259  QQ:1009240773
8.其他
    8.1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符合预约条件的单位均可预约参加。不接受联合体。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8.2 本次采用网上预约,获取招标文件时间为2023年 6 月 1 日 9:00 至 2023 年 6 月 7 日17:30,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6 月 25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具体预约程序为:
(1)拟预约单位仔细阅读网上公布的本项目招标公告和预约条件。
(2)投标人应进入http://jtyst.jiangsu.gov.cn/网站,在首页“办事服务”的“应用服务”中点击“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经CA登录后进行网上预约操作。
投标人如果不清楚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如何使用,请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登录区下方,点击“系统帮助文档”进行学习;在使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过程中遇到任何技术问题,可直接致电江苏百盛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维护单位)进行咨询,咨询电话 025-85902430。
(3)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注册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4)“预约”仅作为投标人在系统中制作投标报表的上级菜单界面,投标人应点击“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本招标公告上侧“预约”,按要求如实进行投标报表的填报。(预约截止时间前若有投标人还未进行预约操作,其报表将无法生成)
(5)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根据苏交建〔2015〕25号文的规定,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5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
(6)网上预约时,在联系人信息中请务必留下手机号码和电子邮件信息,以便联系。
(7)预约结果以网上预约为准,无需进行电话确认。投标单位通过系统完成网上预约操作后,可登录江苏交通运输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招投标管理”-“预约管理”核实预约状态是否显示为“预约成功”。请投标单位务必自行检查是否已通过“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成功预约,否则后果自行承担。
8.3 网上成功预约并交纳平台及工具等费用后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8.4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投标人如需工程现场踏勘可自行踏勘,招标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通过代理QQ及时与招标代理进行沟通,如有质疑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6天前提出,招标人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天前统一书面澄清。
8.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上传)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23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为2023年 6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截止时间,下同),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开标室公开开标。投标人应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均须采用电子签章。
因投标人自身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6 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前使用企业CA锁自行登录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180.101.234.24:15194/OP/Login.aspx),在招投标文件管理中的查看补遗文件处及时下载招标补遗书,招标人不另行通知。投标人未留意该补遗书通知而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023年5月31日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具体事宜请与招标代理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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