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飞鹅岭地段柒的第7栋厂房楼(其中第1第2层)及厂房旁的砖墙铁皮房和第7栋宿舍楼(其中第3第4层)总计3处(面积共2652.24平方米)物业打包租赁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1/06/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jb2021-078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交易信息
标的名称: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飞鹅岭地段柒的第7栋厂房楼(其中第1第2层)及厂房旁的砖墙铁皮房和第7栋宿舍楼(其中第3第4层)总计3处(面积共2652.24平方米)物业打包租赁组织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
公告编号:惠公易产惠阳[2021]033号报价开始时间:2021-06-29 08:30:00
交易编号:GJB2021-078自由报价结束时间:2021-07-14 10:00:00
底价(万元):2.081800竞买保证金(万元):4.000000
报价幅度(万元):0.010000报名截止时间:2021-07-14 09:00:00
数量:数量单位:
其他需要披露的事项

受惠州市惠阳区银山工业发展总公司委托,挂牌出租以下项目,所交易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一、标的简介:

位于惠州市惠阳区良井镇飞鹅岭地段柒的第7栋厂房楼(其中第1第2层),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877175)号,及厂房旁的砖墙铁皮房和第7栋宿舍楼(其中第3第4层),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877168)号,总计3处(面积共2652.24平方米)物业打包租赁。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其他合法组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报名资料清单

(1)企业法人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2)其他合法组织提供以下资料:1、竞租申请与承诺(加盖公章);2、网络竞价须知(加盖公章);3、组织身份证明的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须核对原件);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递交资料的无需提供)。

(3)自然人的提供以下资料: 1、竞租申请与承诺;2、网络竞价须知;3、身份证复印件(须核对原件)。

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在交易公示期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联系委托方进行竞得人资格审查,并将双方签字盖章后的《竞得人资格审查表》连同上述报名资料递交到交易中心。

四、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1)本次租赁标的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共计4万。

(2)竞得人不得存储、生产、加工、排放、出售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有污染、有放射性的危险品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生产经营活动。

(3)项目成交后,竞得人需提交报名材料供委托方审核,如竞得人不具备竞租资格的,委托方有权取消其竞得资格并没收其交易保证金。

(4)竞得人领取成交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凭成交通知书与委托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缴纳履约保证金(2个月租金)后,持《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前往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办理退还交易保证金手续。逾期签订合同的,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委托方有权重新委托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挂网公开招租并没收竞得人交易保证金。

(5)租赁期限及租金自双方签订合同之日起计算,共5年,前3年按评估底价,后面2年租金按10%递增。竞得人须在每月10号前缴清租金。

(6)标的物以现状出租,租赁标的实际面积如与信息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出入,以实际面积为准。

(7)在经营过程中,竞得人如需调整、改变租赁标的装修,先向委托方申报调整方案,经委托方同意后按期施工。

(8)竞得人竞得租赁标的后不得转租。

(9)意向竞价方报名参与公开招租并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意向竞价方已完成对租赁标的现状、租赁合同范本内容及相关交易风险的充分了解和知悉,并自愿承担一切交易风险。

(10)新来企业要符合良井镇政府,各项进驻手续、高端企业、环评等要求。

(11)其他约定事项详见合同范本。

五、竞得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取消竞得人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并由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规处理;造成损失的,竞得人还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不符合竞价资格条件的;2.竞得人逾期或拒绝办理成交手续的;3.竞得人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成交合同的;4.不按交易条件规定提供有关纸质文件材料,或提供虚假文件材料、隐瞒重要事实,引起交易纠纷的;5.采取行贿、恶意串通等非法手段竞得的;6.竞得人以其他非法手段竞得的;7.构成违约责任的其他行为。

六、请各竞价方登录产权交易网上竞价系统(https://cqjy.huizhou.gov.cn/),自行在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报价、竞价。本次交易全程适用《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惠府〔2014〕167号)。

七、保证金以交易系统到账为准(ATM转账24小时后方可到账),请适当提前以确保资金在到账截止时间前到账。

八、项目竞价成交后,竞得人不按《惠州市产权电子交易规则》或挂牌公告规定的期限,办理正式成交手续和签订交易合同的,均视为自动放弃竞得资格,其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项目竞得人可在项目成交结果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方式向交易中心提出,逾期未提交或未按要求提交的将不予受理。

十、本交易中心为交易平台,只对交易法定程序负责,不承担其他任何法律责任。

十一、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网上竞价活动异常的,交易中心有权中止、终结或重新组织竞价活动,同时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二、联系方式:

交易中心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行政服务中心B栋10楼产权交易部窗口;交易中心联系人:叶先生,联系电话:0752-3911932。查看标的联系人(委托方):杨先生,联系电话:0752-3350838。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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