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海关信息平台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7/2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海关信息平台维护服务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海关信息平台是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向北京、成都、杭州、大连等多地海关申报电子舱单数据的平台,于2013年正式上线使用,由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 开发并提供维护服务至今。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国货航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北明采购系统维护服务,服务期为一年,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背景
海关信息平台目标用户数量约为600人,覆盖国货航北京货站、杭州货站、成都货站以及大连营业部等多个部门,实现进出这些站点的货物向中国海关数据申报电子舱单报文、读取回执等功能。
二、采购内容
(一)维护服务内容:
1、保障海关信息平台的所有功能、与各系统接口、硬件服务器、第三方软件等与系统相关的所有服务、应用软件、系统软件、硬件的稳定运行。
2、及时定位问题原因并在服务时限内解决系统故障及问题。
3、根据用户需求开发新功能。
4、提供系统备份与恢复服务。
5、进行定期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
6、完成系统管理支持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软件升级、提供系统运行报告等。
(二)服务方式
1、驻场服务:提供5×8小时(工作日)的驻场支持。
2、电话、邮件支持:提供指定联系人,提供7*24的电话、邮件支持服务。
3、远程登录支持:提供7*24远程维护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系统7×24小时运行。
2、货库系统扩展模块系统可用性不低于99.7%。
3、系统故障及问题的解决满足响应时间要求。
三、公示期:2023年07月21日9时至2023年07月27日17时
五、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10-61465741
田先生 电话:010-61465748
电子邮箱:xxbcg@airchinacargo.com
六、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海关信息平台是中国国际货运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货航”)向北京、成都、杭州、大连等多地海关申报电子舱单数据的平台,于2013年正式上线使用,由北明软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明”) 开发并提供维护服务至今。为保障系统稳定运行,国货航拟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北明采购系统维护服务,服务期为一年,现进行公示。
一、项目背景
海关信息平台目标用户数量约为600人,覆盖国货航北京货站、杭州货站、成都货站以及大连营业部等多个部门,实现进出这些站点的货物向中国海关数据申报电子舱单报文、读取回执等功能。
二、采购内容
(一)维护服务内容:
1、保障海关信息平台的所有功能、与各系统接口、硬件服务器、第三方软件等与系统相关的所有服务、应用软件、系统软件、硬件的稳定运行。
2、及时定位问题原因并在服务时限内解决系统故障及问题。
3、根据用户需求开发新功能。
4、提供系统备份与恢复服务。
5、进行定期巡检并提交巡检报告。
6、完成系统管理支持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相关软件升级、提供系统运行报告等。
(二)服务方式
1、驻场服务:提供5×8小时(工作日)的驻场支持。
2、电话、邮件支持:提供指定联系人,提供7*24的电话、邮件支持服务。
3、远程登录支持:提供7*24远程维护服务。
(三)服务要求
1、系统7×24小时运行。
2、货库系统扩展模块系统可用性不低于99.7%。
3、系统故障及问题的解决满足响应时间要求。
故障级别 | 故障描述 | 响应时间 | 恢复时间 |
一级故障 | 主要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造成系统或应用程序崩溃、死机、系统挂起,主要功能完全丧失,导致本模块以及相关模块异常,系统的数据不能保存或造成数据丢失等问题。 | 1分钟 | 1小时内 |
二级故障 | 主要指系统在运行中出现的故障具有潜在的系统瘫痪或服务中断的危险,或者系统的次要功能完全丧失,导致模块功能失效或异常退出。 | 1分钟 | 2小时内 |
三级故障 | 次要功能没有完全实现但不影响使用。 | 1小时 | 2个工作日 |
四级故障 | 使操作者不方便,但它不影响功能的操作和执行。 | 1小时 | 根据故障情况解决故障 |
三、公示期:2023年07月21日9时至2023年07月27日17时
五、项目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010-61465741
田先生 电话:010-61465748
电子邮箱:xxbcg@airchinacargo.com
六、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指定的网络发布渠道为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官网(www.airchinacargo.com)、国航官网(www.airchina.com.cn)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除上述外,在其它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项目公告均为非法转载,我公司不承担责任。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我公司采购项目公告的单位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当事单位或个人法律责任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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