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27万元
招标联系人朱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不见面经办服务运营拓展服务单位遴选
采购单位:无锡市医疗保障局
项目预算:27万元
项目形式:本次服务内容将分两期实施
二、项目内容
(一)一期服务内容:
1、扩展登录方式。增加医保电子凭证免密登录方式,提升用户登录体验。
2、升级不见面经办服务模式。将现有不见面经办体系升级为灵锡小程序和微信小程序,丰富用户经办渠道。具体包括:
序号
服务项目
备注

1

医保缴费明细

微信平台现有

2

医保账户信息

微信平台现有

3

医保卡消费明细

微信平台现有

4

自主转外(门诊+住院)办理

微信平台现有

5

长期异地就医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6

生育信息

微信平台现有

7

医疗保险关系转入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8

医疗保险关系转出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9

居民医保参保信息查询

微信平台现有

10

个人定点医院查询与变更

微信平台现有

11

医疗费用报销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12

生育报销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13

结算单查询

微信平台现有

14

门特专药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15

抗排异药申请

微信平台现有

16

灵活就业参保

微信平台现有

17

灵活就业停保单位办事参保

微信平台现有

18

单位办事停保

微信平台现有

19

规定(特殊慢性)病种待遇备案

锡政传发﹝2021﹞11 号文要求

20

新生儿医保参保登记

锡政传发﹝2021﹞11 号文要求

21

新生儿医保参保缴费

锡政传发﹝2021﹞11 号文要求

22

基本医疗保险退休待遇核定

锡政传发﹝2021﹞11 号文要求

23

个人医保账户清算

锡政传发﹝2021﹞11 号文要求

3、增加智能客服服务。在官方网站和微信平台上新增智能客服服务,提供智能问答模式,理解服务对象诉求,提供7*24小时服务。
(二)二期服务内容:
1、不见面经办服务模式的进一步升级优化。具体包括:
序号
服务项目
备注

1

诊疗目录查询

拟增加服务

2

医保划入明细查询

拟增加服务

3

异地就医备案查询

拟增加服务

4

就诊记录查询

拟增加服务

5

异地就医备案

拟增加服务

6

门诊慢特病病种待遇认定

拟增加服务

7

特药待遇认定

拟增加服务

8

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拟增加服务

9

医疗救助对象待遇核准支付

拟增加服务

10

生育保险待遇核准支付

拟增加服务

11

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拟增加服务

12

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拟增加服务

13

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

拟增加服务

14

参保凭证信息查询

拟增加服务

15

参保单位参保信息查询

拟增加服务

16

单位参保登记

拟增加服务

17

职工参保登记

拟增加服务

18

单位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拟增加服务

19

参保单位缴费基数申报

拟增加服务

20

医疗机构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拟增加服务

21

零售药店申报定点协议管理

拟增加服务

22

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变更

拟增加服务

23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拟增加服务

24

审核结果查询

拟增加服务

25

查询医院

拟增加服务

26

病种编码

拟增加服务

27

查询银行信息

拟增加服务

28

查询经办信息

拟增加服务

29

缴费记录查询

拟增加服务

30

审核结果查询-居民

拟增加服务

31

职工参保信息查询

拟增加服务

32

参保单位基本信息变更登记

拟增加服务

33

单位在职职工信息查询

拟增加服务

34

定点医疗机构基础信息查询

拟增加服务

35

定点医药机构费用结算

拟增加服务

36

审核结果查询-定点

拟增加服务

37

审核结果查询-单位

拟增加服务

(三)政策依据
1.《关于做好全省医疗保障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医保发﹝2020﹞39号)
2.《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灵锡APP全面提升工作方案的通知》(锡政传发﹝2021﹞11号)
三、项目需求
一期:智能客服服务需在2021年7月2日前完成交付。其它项目内容需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
二期:根据实际工作进展另行约定。
四、申报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未涉及重大诉讼,招标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记录。申报人需提供上一年度经过审计的财务报告。
3.申 报 人 须 提 供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渠道查询的信用记录报告的网上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执行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 请申报单位于6月11日下午15时前将申报表(见附件)(一式三份)及相关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寄至无锡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信息管理处)。
五、组织评审
由无锡市医疗保障局组织评审会,确定中选单位。
六、联系方式
部门:无锡市医疗保障局规划财务和法规处(信息管理处)
地址:无锡市观山路 199 号市民中心 8 号楼 2 层
电话:(0510)81827103          联系人:朱女士                 
信箱:wxybgcc@163.com           邮编:214000
 
“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不见面经办服务运营拓展服务单位遴选公告.pdf
“无锡医保”微信公众号不见面经办服务运营拓展服务单位遴申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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