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办公区土建工程(第三标段)公开招标公告(二次)
- 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EPC17008-EPC-SGB-SGHT003/ZB
招标项目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办公区土建工程(第三标段)
实施地点: 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红山区
项目进展情况:已完成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
- 本次招标范围:
施工内容必须满足设计图纸、标准规范、国家法律法规和项目安全及各项使用功能要求,包括完成实体施工、单机试运、整体试运等直至工程交接的全过程管理;同时包括配合生产准备、联动试车、保运直至交付生产使用以及缺陷修复等工作,并严格按照工期要求和相关规定达到施工标准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范围内的如下内容的施工、验收、交付使用和质量保证。
1)综合办公楼、化验室、守卫室、化粪池及其本区域内硬化场地。
2)具体工程范围及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
3)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1)建筑、结构、室内消防系统、给排水、采暖通风、电气、通信等专业的所有施工(包括施工前的准备工作,施工后的分部和整体验收交付使用工作,材料的见证取样实验检验)。
(2)建构筑物内的设施基础、平台和管沟、支架等的施工。
(3)负责建筑物自身功能的电气系统施工。
(4)负责建筑物的防雷接地系统施工及验收。
(5)负责配合其他单位进行相关专业图纸上的预留、预埋工作。
(6)负责完成本标段范围内的消防验收。同时负责配合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的整体消防验收工作。
(7)设计图纸上没有体现,施工过程中出现的设计变更,以及为实现项目整体运行功能所需的其他与建筑单体相关的土建施工内容及措施均包含在本标段范围内。
(8)负责本标段范围之内的场地平整、清扫和施工垃圾清理工作。
(9)负责工程交工之前所有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设计图纸、技术规格书要求的设备、材料的取样送检、检验试验和第三方复检工作(包括商品混凝土、水泥、砂石、防渗添加剂、防水材料、消防器材、防火门等),并且相关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0)投标人按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将招标人购买的设备、材料等进行装卸(包括二次倒运)并做好保管、保护工作。此部分费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11)投标人负责施工区域范围内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施工撤场时投标人应拆除并进行场地清理,所有产生费用均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12)负责进入施工现场物资的管理,包括所有设备、材料的堆放、转运、装卸及保管、安装、焊接、吊装、就位、相关试验、质量检查及控制、安全、向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相关安装告知(如需要)等项目管理、场地清理、文明施工等完成此项目的所有工作。
(13)焊接:①焊工需持有效证件上岗;②其他所有必需的焊接相关工作。
(14)投标人方应充分考虑项目现场实际情况,确保报价能够涵盖完成本项目所需要的全部费用。
(15)参加并配合业主或招标人组织的内部和整体验收、竣工验收、投产试运行以及投产后的一年期的保运。
(16)其他
①取得当地相关部门需要的所有施工工作相关的许可和批准,并提供所有相关文件;
②提供所有的项目管理、服务、监督、人力、施工设备包括但不限于起重设备、卡车、脚手架和其他通道;
③与其它工程的界面管理支持;
④对总承包商采办服务支持;
⑤对设计支持和配合完成竣工图;
⑥负责竣工文件的收集、编制、整理、报验、组卷等工作。
⑦负责交给安装施工单位进场施工时的场地平整工作。
(17)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使用EPMS系统管理平台(EPMS系统);
(18)投标人应履行招标人各管理部门的管理规定和其他现场要求。
本合同文件中所描述的工程范围及介绍是概括性的,不能视为完整无缺的。投标人应认真参阅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等去完全了解工程的实际范围。对于属于分包范围内而本合同因疏忽未列入但投标人作为一个有经验的分包商应知晓并完成之工程,视为投标人分包范围内应完成之工程。
(19)为加快施工进度、提升现场安全施工管理水平,要求化粪池进行成品采购方式,现场直接就位、安装,建议为玻璃钢材质。
2、与本标段相关的工作职责
除上述工程内容以外,以下工作内容也属于本标段投标人工作范围
(1)材料检测:该项目所涉及到投标人提供材料的检测项目(含第三方检测)由投标人负责,该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之中。
(2)所有由投标人修建的临时设施,在投标人施工撤场时投标人应拆除并进行场地清理。所有产生的清理费用已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3)施工涉及的机具备案、原材送检及检测报告领取、分包施工合同备案、分包施工税务备案及发票开具、临时施工许可证办理等工作,都包含在本合同价款中。
3、与相关标段界面划分
3.1施工界面划分
(1)结构专业
①负责办公楼、化验室及守卫室等本专业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
②负责所有预埋板、预留洞、预埋地脚螺栓、预埋套管等材料采购与安装施工。
(2)给排水专业、暖通专业
负责管线引出单体建筑物外2米。
(3)电气专业
①负责建筑单体防雷接地施工,并负责将接地线引出至建筑单体墙体外接地主网。
②照明部分电气、开关插座、配电箱、建筑单体防雷接地及重复接地的施工在本标段范围之内。
③外部进线与配电箱的连接不在本标段范围之内。
(4)通信专业
①负责该专业图纸范围内的所有施工工作。
②外部进线与通信机柜的连接不在本标段范围之内。
(5)消防专业
①负责本专业图纸范围之内的所有施工工作。
②消防管线施工至单体建筑物外2米。
3.2临时设施界面划分
(1)招标人与投标人临时用水界面划分
库区内施工临时用水引自取水点,具体位置见施工平面布置图,由取水点至用水位置由投标人负责施工,并承担相应的施工费、设备材料费(包括水表、阀门、管线等)和水费。临时用水取费依据当地水费标准。
(2)招标人与投标人临时用电界面划分
①招标人提供固定的箱变、一级配电箱;投标人负责二级配电箱、三级配电箱、开关箱等的临电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
②投标人应自行考虑临时发电设备,以备现场用电负荷的不足或其他紧急情况使用;
③投标人自行负责夜间施工所需的必要照明设施;
④临时用电执行相关规定,费用由投标人负责支付。临时用电平面布置图见附图。
(3)招标人与投标人临时道路界面划分
投标人应自行组织人员现场踏勘考察实际情况;属于投标人范围内的临时道路,不论其地形如何,投标人进场后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招标人索要修建临时道路的费用。
3.3物资采购界面划分
(1)除招标人采购设备材料外,其他设备材料的采购和安装均由投标人负责(招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亦由投标人负责安装施工);
(2)招标人采购供货商安装的物资也由本工程投标人负责资料的组卷工作以及供货商安装时给予必要的配合,如临时用水用电等。招标人采购范围清单详见“附件:招标人采购物资清单”。
(3)投标人采购的设备材料由投标人自行负责运输、装卸、保管并应当满足招标人相关采买、仓储文件要求。
(4)本标段除了招标人物资采购清单所列的设备、材料,所有物资均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中标人所购物资符合招标人和内蒙古销售公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叁级或以上资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本次招标中同时投标。
2)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法人资格并保持良好履约记录、有能力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企业。
3)在过去3年(2014年12月3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承包过3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工程是指工程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建筑面积大于1500㎡的建构筑物单体)。
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应同时具有:
投标人项目经理要具有在类似项目中至少3年的项目管理经验,并具有一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专业)资格和安全员B证;本项目期间不得承担其他在建工程和其他待建工程的工作;5年以上项目经理工作经验,良好的职业道德;近五年工作期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工作期间无不良行为。
2其他项目管理关键人员包括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师职称)、施工经理(须具备工程师职称)、质量经理(须具备质检员证)、安全经理(须具备安全员C证)、采购经理(须具备材料员证)和项目文控(须具备资料员证)。
注:1)投标商在开标时应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施工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明、国家有关部门(行业)生产经营、安全许可证等相关证书及项目管理等主要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供招标人审核,审核完毕后退还各投标商,如投标商未按照招标人要求携带各类证书原件,那么招标人有权保留对该投标商投标文件拒绝的权利。
4.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 2017 年 6 月 25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7 年 10 月 30日
因施工原因造成质量不满足要求,返工工期不计算在内。
5.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将于北京时间 2017 年5月26日至 2017 年 5 月 31 日,上午 8时 至12时,下午3时至5时在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CPE华北分公司E座207 室发售,请潜在投标人持银行汇款凭证及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 10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只接受电汇,不接受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或其他单位名义办理(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办公区土建工程(第三标段)标书购置费)。
需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在收到潜在投标人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包含法人或被授权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和电子邮箱等信息)、身份证复印件和电汇凭证的扫描(传真)件后2日内发送,内容以纸质版为准。
注:本工程现场文明施工应参照CPE华北分公司《规范化施工现场实施指南》执行,投标人可在购买招标文件时一同购买,每本售价 60 元,售后不退。(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办公区土建工程(第三标段)规范购置费)。
5.投标文件递交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 2017 年 6 月 16 日 9 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CPE华北分公司E座104室,方式为现场送达(或邮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 万元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或银行保函。(若采取电汇形式,请注明该款项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销售公司赤峰油库迁建项目办公区土建工程(第三标段)投标保证金)
6.开标
开标时间: 2017 年 6 月 16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CPE华北分公司E座104室
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派代表出席。
招 标 人: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任丘市建设路CPE华北分公司 E 座104 室
邮 编:062552
联 系 人: 丛巧克
电 话: 0317-2759555 电子邮件:cpehbzhaobiao@163.com
账 户 名: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华北分公司
账 号:0408004019300149350
开 户 行:工行华北石油支行
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设计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
2017 年 5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