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信创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10.3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htgl-tj-2024-108
预算金额10.3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女士022-58980050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任晓刚13312076176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信创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HTGL-TJ-2024-108)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信创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0.3万元,招标人为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 室。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信创设备运维服务项目,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信创设备运维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机关信创设备运维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 求(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 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书面声明。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 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提交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 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 应商若为被授权人参与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 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四)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11日09时00分到2024年09月18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详见第七条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 递交方式: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卫津路佳怡公寓 4-2-1401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3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卫津路佳怡公寓 4-2-1401 七、其他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方式: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于规定获取文件的时问内【每日 9:00-12:00,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磋商文件。获取方式为网上领取: 网上领取的具体要求如下:请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扫描后到发送至 sxhttjzbb@163.com 邮件主题为投标单位名称+(项目编号)的文件领取信息,邮件内容 还应包括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我们收到信息后将把文件领取表及代理单位汇款信息回 传至发件邮箱,投标单位汇款后请将汇款凭证再发送至我单位邮箱,我们将给您发送采购文 件。 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300 元/本,文件一经售出,不予退还。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监督部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共天津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营口道1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 话:022-5898005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宏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和平区南营门街卫津路佳怡公寓 4-2-1401 联系人: 任晓刚 电 话:13312076176 电子邮件: sxhttjzbb@163.com 蜕冈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i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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