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发包条件
本发包项目大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等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已由重庆市大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大足发改投〔2022〕137号(项目代码:2206-500111-04-01-995081)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发包人为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本项目现已具备发包条件,现对大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等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施工采取公开摇号随机抽取承包商的方式进行发包,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承包商参与抽取。
二、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大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等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
2.2建设地点: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
2.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为大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等11个零星项目局部车行道路面的修复,修补路面约4600平方米,安装管网约90米。主要包括龙水镇范围内车行道局部路面修复、零星市政管网安装等。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4工期:9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个月。
三、发包范围及发包价格
3.1发包范围: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发包文件、图纸、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疑资料等包含的其他相关内容。
3.2发包价格
(1)本项目发包价为2281386.23元(大写:贰佰贰拾捌万壹仟叁佰捌拾陆元贰角叁分),其中,安全文明生产费暂定金额为60363.5元(大写:陆万零叁佰陆拾叁元伍角)。发包价编制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8)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工程量清单组价。
(2)本发包工程实行单价包干承包模式,发包人按规定的建设内容和发包价格与中标人签订承发包建设合同,但暂列金额、暂估价等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CQJJGZ—2013)、《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CQJLGZ—2013)、《重庆市市政工程计价定额》(CQSZDE-2018)、《重庆市通用安装工程计价定额》(CQAZDE-201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及相关规定进行结算。除工程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准予调整外,其它擅自调整或变更设计的,结算不予调整。
(3)工程人工和所有材料(材料暂估价除外)价格在施工建设期间实际发生价格与发包价资料的价格相比,不论涨跌,结算时均不予调整。
(4)安全文明施工费、规费按《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CQFYDE-2018)中规定费率计取;税金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计取。
(5)税金:按《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适用增值税新税率调整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通知》(渝建〔2019〕143号)文件标准计取。
(6)工程专业工程暂估价以及在施工建设期间按程序报批的重大设计变更,结算原则如下: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第1567号公告批准发布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②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渝建发〔2013〕83号文件发布的关于印发《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CQJLGZ-2013)。
③人工和材料价格:按2022年第3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调整;材料价格:按2022年第4期《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大足区(不含税价格)并结合市场价调整。
④承包商按本发包范围内容、结算及工程款支付的相关规定,并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自主确定是否参加本项目的承包商确定随机抽取。中标后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及纠纷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四、发包项目信息发布
4.1本发包公告于2022年 6 月 23 日起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上发布。
4.2从本发包公告发布之日起,各承包商应当随时关注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大足区)所发布的与该项目发包有关的相关资料,各承包商不管下载与否都将被视为全部知晓该项目发包的所有过程和全部事宜。
五、缴纳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保证金
5.1缴纳金额
保证金金额:大写:肆万伍仟元整 (人民币),小写: 45000.00元 (人民币)。
5.2缴纳时间
缴纳起止时间:自本发包文件发出之日起至开标前一天下午17:00截止。
5.3缴纳方式
投标人从企业的基本账户(开户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转账支票直接划付或以电汇方式直接划付至下面指定的投标保证金缴款账户。若投标截止时间延期,则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截止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应当保持一致。不满足上述要求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投标人自行考虑汇入时间风险,如同城汇入、异地汇入、跨行汇入的时间要求。
5.4缴款备注
投标人必须在付款凭证备注栏中注明是“大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等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项目投标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 。
5.5缴款账户
收款人名称: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重庆大足支行
账号:31210101040009088
(二)保证金退还
1、退还账户: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方式退还到投标人基本账户上。
2、退还时间及相关要求:
(1)未列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工作日内将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未列入中标人或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2)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保证金退还
招标人应当在法定时间内和中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应当在合同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原件(必须逐页编制页码并盖齐缝章)和保证金退还通知抄告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大足区公共交易事务中心在收到合同原件和保证金退还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保证金。
(3)退款异常处理
因投标人账户信息异常或变更,银行网银故障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正常退还或退款失败的,待查明原因,更正信息或消除故障后,重新启动退款程序。
三、保证金退还咨询电话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3-43726166
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23)43760311
六、投标报名程序
6.1项目投标报名时间地点
6.1.1投标报名时间: 2022 年 7 月 1 日 9 时 30 分到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6.1.2投标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大厅(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逾期报名发包人不予受理。
6.2承包商提交手持资料
6.2.1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文件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叠放,1式2份):
(1)投标人联系信息及投标顺序表(格式见附件,此表放最上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验身份);
(3)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6.2.2承包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活动的需提供以下资料(按顺序叠放,1式2份):
(1)投标人联系信息及投标顺序表(格式见附件,此表放最上面)。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携带身份证原件报名现场核验身份);
(4)委托代理人在承包商单位缴纳的(2021年11月—2022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6)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或电汇凭证(加盖投标人公章)。
6.3承包商缴纳报名费
本项目由承包商缴纳报名费300元整(仅限于现金收取),否则发包人和代理机构拒绝接受其报名。
七、开标抽取程序
(一)开标程序
1、开标时间:投标报名截止后进行开标。
2、开标地点:重庆市大足区公共资源综合交易事务中心开标室(重庆市大足区市民中心二楼)。
3、开标(评审)人员要求:由发包人委派至少1人(委派多人参加的数量应为单数)组成,提供“大足区限下工程建设项目发包及评审参与人员授权委托书”进场。
4、开标程序:
(1)发包人(代理机构)介绍发包人、区发改委、区交易中心及其它应到会人员;
(2)发包人(代理机构)公布总投标家数,投标人少于3家,本项目流标;
(3)发包人(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投标顺序号(即抽取球号);
(4)发包人(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保证金缴纳情况;
(5)发包人(代理机构)公布其它相关情况;
(6)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在开标现场提出。
(7)开标结束或开标异议处理完毕,由发包人、区发改委、区交易中心及其它应到会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
(二)抽取及公示程序
1、发包人派代表对本项目进行随机抽取;
2、发包人先后随机抽取第一、第二、第三号码球,三个号码球所对应的投标人即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
3、在抽取过程中如遇停电、机器故障或不可抗力因素等意外情况导致某个号码球未成功抽取的(包括卡球或球未落入正确区域等情况),待消除故障后该号码球重新进行抽取,但故障之前已顺利抽取的号码球有效;
4、抽取结束后,发包人(代理机构)制作评审报告,评标报告经发包人、区发改委和区交易中心人员书面签字确认;
5、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在发布发包公告网站公示随机抽取结果,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6、公示期内无异议和投诉的,发包人应于公示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应当以第一中标承包商候选人作为中标人,并发出中标通知书。
八、中标候选人提交相关资料
(一)中标候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发包对报名参加随机抽取的承包商实行资格后审,不接受联合体报名,报名潜在承包商必须是已备入2020年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施工类企业,且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1)资质条件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
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注: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条件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项目经理及主要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具体人选由发包人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人选一旦确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中标人拟派驻的人员数量和资格条件不满足要求,发包人应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以退还。
(5)受到行政部门信用扣分6分及以上且在公示期内的承包商不得参与投标,否则中标无效。
(二)中标候选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
在抽选的当日下午17:00时前,第一、第二、第三中标承包商候选人应按照发包公告、发包文件要求递交一式叁份资格审查资料(格式按照发包文件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编制),其中递交给招标人贰份、交易中心壹份。未在抽取当日递交或逾期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取消中标承包商候选人资格。
九、履约担保
1、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区属国有担保公司保函或现金+保函的组合。采用保函形式的,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
2、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提交时间: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并作为签订施工合同的必备条件。
其中:采用银行保函的,要求出具保函的银行须为项目所在地或中标人企业注册地银行或中标人基本账户开户行,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采用专业担保公司保函的,仅限于本辖区国有担保公司的担保,且保函必须为不可撤销且见索即付;履约担保为银行现金转账的,中标人须从其企业基本账户将履约保证金转招标人账户:
开户银行: 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账户名: 农业银行重庆大足龙水支行
账 号: 31210301040004002
备 注:转大足工业园区工业大道等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履约保证金。项目名称可简写成:11个零星项目局部路面修复工程。
4、退还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14日内退还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
5、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主要推行以保函方式缴纳。在招投标活动中,由中标人根据自身情况自行选择缴纳方式。
6、中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的,发包人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发包人可以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依次确定中标人,同时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按照信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中标人的不良行为直接记12分,纳入黑名单。
7、招标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依法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如果中标人未能按要求或在法定时限内缴纳履约担保金并签订书面合同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十、合同签订
发包人与承包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书面承包合同,合同的价款、质量、履行期限等主要条款应当与发包公告(发包文件)的内容一致。发包人擅自改变中标结果或承包商无故放弃承包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十一、工程款支付
本工程款支付方式:发包人以转账汇款方式支付工程款。
(1)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完成工程进度的70%;
(2)剩余工程款在完善结算资料提交审计单位审计完成后支付到审计审定金额97%的工程款,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满后再无息支付剩余的3%。发包人每次拨款,承包人须开具相应金额的建安增值税专用发票。
十二、违约责任及重新发包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放弃中标项目,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或者拒不提交保证金或履约担保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对该投标人在大足区非必须招标项目备选承包商信息库中进行除名,给招标人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候选人或中标人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没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对招标人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发包人可以启用中标公示后无异议的排名第二的承包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招标人也可以重新发包。
十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的计取和支付方式
1、招标代理服务费金额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文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额:13300元。
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支付:由中标人支付。
十四、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重庆大足工业园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水镇龙东村
联 系 人:段老师
联 系 电话:(023)43526333
招标代理机构:重庆中诚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重庆市大足区龙景路128号未来国际A座5楼5-10室
联 系 人:周老师
联 系 电 话:(023)43726166
十五、特别提示:
1、由于疫情管控原因,为减少人员聚集,投标人报名前30家单位委托人可自行选择是否进入开标室。其余投标单位委托人自行离开交易大厅;发包人在完成随机抽取并确定承包商后2个工作日内,发布公告公示随机抽取结果。
2、投标人自行承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点关注名单;
(3)被列入《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信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的重庆市工程建设领域招标投标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以下称黑名单)且在记分有效期内;
(4)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投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3、合同签订前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业主单位将严格核实中选承包商主体身份(包括主要人员社保缴纳情况),一经发现有挂靠、转包等非法行为的,业主单位有权立即解除合同、不退还投标保证金、追究相关责任,并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
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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