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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对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7-25 10:53 浏览次数: 来源: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2023 7 25 日拟对建设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杭州至德清市域铁路工程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湖州市德清县 德清县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线路全长25.6公里,其中地下段长13.1公里,高架及地面段长12.5公里。设9座车站,其中地下站7座、高架站2座。采用市域A型车,直流1500伏接触网供电,初、近采用4辆编组,远期采用6辆车编组。正线最高运行速度为120km/h。工程设舞阳车辆基地一处;设1座下渚湖主变电所;控制中心位于舞阳车辆基地。 项目环评在环评编制阶段,按要求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站挂网、社区居委会等张贴公告等途径开展了公示;在提交许可受理前,开展了环评全本公开。 建设单位承诺,将按照环评提出的相关要求实施项目建设,确保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噪声:地下段风亭风机安装消声器,选用低噪声风机。高架段根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安装声屏障,预留声屏障安装条件。车辆基地四周设置3m高围墙。 振动:地下段根据敏感目标分布情况设置减振措施。 废水: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部分无法接入排污单元的由资质单位定期清掏。 废气:地下段风亭周边进行绿化,风口不正对敏感目标;车辆基地食堂设置餐饮油烟净化器处理油烟达标后排放。 固废:生活垃圾由专门的人员进行打扫和收集后,交由当地的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检修与维护产生的少量废弃零部件可做到“资源化”回收利用;对于主变电所、车辆基地产生的危险废物,等需按危险废物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及时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妥善处理。 生态环境:采取本次评价建议的环境保护及工程防护措施,加强景观设计,加强环保监理及监测。工程穿越东苕溪饮用水源保护区,采取设计优化、无害化穿越方式跨越,并严格落实各项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措施。 项目环评结论认为,工程实施环境影响可接受、环境风险可控。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拟对上述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 2023 7 26 日 至 2023 8 1 日(5日)
  • 公示时间: 2023-07-25
  • 联系处室: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环评处
  • 联系电话: 0571-28869159 传真: 0571-28869121
  • 通讯地址:杭州市学院路117号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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