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2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
标段(包)名称 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
评标结束时间 2024-02-28 16:33:43

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评标报告内容

(一)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1.工程名称: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

2.建设地点:东莞市松山湖常虎高速东侧、材料实验室地块西侧

3.招标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4.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明正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5.建设规模:场地土方平整范围约508亩,包括场地平整、挖填方消纳、土石方平整工程、边坡工程、给排水工程等内容,最终的工程规模以相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6.投资金额:项目总投资金额暂定12000万元(最终的投资额以相关部门最终批复为准)。

7.勘察设计服务期:30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的审核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的时间),具体为:(1)工程勘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勘察成果需满足初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2)方案设计及调整:自中标通知书发出后2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设计方案送审稿,送审稿评审通过后3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正式方案;(3)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文件正式评审通过后10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正式初步设计文件,并按要求配合招标人向相关部门办理有关初步设计审查手续;(4)工程设计概算书:自收到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文件)确认文件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工程设计概算书;(5)施工图设计:自收到初步设计确认文件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施工图送审稿和相关资料,并在施工图送审稿审查通过后5个日历天内向招标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图和相关资料。

配合服务期:自提交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

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9.招标范围:先进阿秒激光设施项目场地土方平整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包括对拟建区域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等工作,按设计部门要求出具并经招标人审定的勘察任务书,提供设计、施工所需岩土参数,对地基作出岩土工程评价,并对地基类型、基础形式、地基处理、工程降水、不良地质作用和防治等提出建议,提供施工现场配合服务等。工作内容包括收集已有资料、制定勘察纲要,对拟建区域进行地形地貌测量,调查地下管线分布和其它障碍物及基岩的空间分布,进行地质勘探、取样、试验等勘察作业,编制工程勘察文件、办理勘察报告备案,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和施工图审查方面等手续。(2)工程设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方案设计及调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设计内容包括场地平整、挖填方消纳、土石方平整工程、边坡工程、给排水工程等。中标人尚需提供相关资料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的电子报批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专家一、专家二、专家三、专家四、专家五。

(三)开标记录

1、2024年2月27日9时3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1)召开投标会。

2、至投标截止时间,网上签到的投标单位共4家。

3、经开评标系统辅助审查和人工核查,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共4家,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共0家。

4、至解密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人在线解密投标文件情况:共4家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解密成功。

5、投标人提出异议情况:无。

6、通过资格审查且投标文件解密成功的投标单位共4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单位共0家。

7、招标人将所有已解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含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

8、投标会现场各方均无异议。

9、2024年2月28日9时00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解密投标会封存的电子投标文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生成入围评标的投标人名单,招标人按要求打包相关评标数据,并同步到评标系统。

10、解封及数据打包会现场各方均无异议。

(四)符合要求的投标一览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2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3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4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五)废标情况说明

无废标的情况。

(六)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评标办法前附表1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4.1.1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编制

装订、份数、组成、暗标无透露投标人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款的规定。

投标文件字迹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4.1.2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编制

装订、份数、组成、商务部分无透露投标人技术部分身份标识等方面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7款的规定。

投标报价

投标函附录或报价信封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或报价值)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2款规定且一致。

投标文件字迹

投标文件字迹清晰、可辨。

投标文件唯一性

投标人未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

其他内容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商务部分中未出现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4款规定的否决性情形。

注:评标委员会无需对上述“评审因素”栏目内容中涉及有关企业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情况进行评审。


评标办法前附表2

条款号:4.2.1技术部分详细评审标准(85分)

序号

评审分项

分值

技术部分评分标准

1

对招标项目的理解

5

在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理解的准确性、透彻性方面进行评定。

2

总体勘察设计思路

5

在投标人对招标项目前期勘察,建设投资成本,功能组成,建成后的管理维护成本等方面,所提出建议的合理性、可行性进行评定。

3

对招标项目的地域特点及关键性问题的对策和措施

5

在投标人对招标项目的地域特点和关键性问题把握的准确性和完整性、采取的对策和措施的合理性、可操作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4

进度安排及质量保

证体系

5

工作计划及进度安排的合理性,是否满足各阶段技术要求及设计工期承诺要求,质量保证措施的合理可行性及可操作等进行评定。

5

现状条件分析及理解

25

对项目拟建工程现状认识的准确性、透彻性,对现有基础资料了解的详尽性、清晰及完整性等进行评定。

6

总体方案

25

针对设计任务书中的各项建设内容,表达清晰,方案内容是否全面、合理、可行,设计方案图(包括总平面图等)是否完善等进行评定。

7

重点难点分析及相应的解决对应措施

5

对本项目的重点和难点的分析是否全面、条理清晰、符合实际,对重点和难点的解决方案是否完整、合理、经济等方面进行评定。

8

后续服务承诺

5

对勘察设计阶段服务内容是否明确,以及工程实施期间的安排是否有计划,服务承诺是否有效及得力,方案措施的完善性及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9

投资分析

5

在投资估算资料的齐全性、准确性等方面进行评定。

注:1、分数出现小数点时,可保留小数点后二位。

2、上述“评审分项”各分项得分低于该项分值60%时,评标专家需详细填写该项得低分的充分理由,例如:该项目内容存在违反强制性规范或与项目实际不符等原则性问题。

3、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本项目经济指标不作为否定投标的依据,如果投标方案中的经济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评标委员会可在对应投标文件的评分中酌情扣分。经评标确定中标人后,如其中标方案中的经济指标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则中标人须无条件调整设计方案,直至实施设计方案的所有经济指标均符合招标文件及规划部门的规定。


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商务部分详细评审标准(15分)

序号

评标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1

企业管理体系

2

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有效期内)的,得2分。

(须提供相关有效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人具备相关有效管理体系认证即可。)

2

企业类似业绩

6

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接过单项合同金额≥160万元的类似设计业绩,每个业绩得 3 分,本项最高得6分。

[①上述“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②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③有效业绩时间以业绩合同的签订日期为准,一个合同为1个业绩,不可重复计分;④项目类型、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的数据和信息为准,业绩合同未载明相关数据和信息的,尚须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单项合同金额是指一个承包合同所载合同价,同一工程项目分期发包,签订多个合同的,不以累加的合同额作为业绩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纯设计业绩,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为准,但投标人必须为该业绩的联合体牵头人(须提供能体现出牵头人身份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设计与其他咨询或服务内容(如咨询、可研、勘察等)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合同金额仍以整个业绩合同总价(服务类)为准,但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若投标人提供的业绩是以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设计与施工组合在一起发包的业绩,此时合同金额以业绩合同中设计部分的合同价为准,且投标人必须是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的成员(须提供能体现出投标人在联合体中负责设计任务以及设计部分的合同价的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若为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提供的业绩作为评审依据。]

3

企业获奖情况

4

投标人承接过的类似设计业绩自2019年1月1日至今获得奖项的:

(1)获得国家级或部级或国家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4分;

(2)获得省级或市级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省级或市级行业协会(学会)颁发奖项的,每个得2分

以上(1)至(2)两小项合计最高得4分。

[注:①上述“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颁发单位包括行政区政府、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学会),不含“QC及工法”奖项获奖时间以获奖证书颁发时间或网上公示获奖时间为准;需提供获奖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网上公示获奖页面截图打印件)等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如果提供相关协会(学会)颁发的奖项时,尚须同时提供该颁奖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的登记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予计分若属于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仅按上述所属较高的计分标准计算一次得分,不重复计分。⑥若为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以联合体成员单位中的牵头人的设计业绩获奖作为评审依据。

4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3

除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外,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填报的其他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人员中,每有一个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或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或注册电气工程师(供配电)执业资格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3分;

[注:①同一个人具备多种执业资格的,仅按上述标准计分一次,不重复计分;②相关人员须提供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③相关人员须提交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或加盖社保机构单位章的其他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社保缴纳时间须为近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其中不少于连续3个月,否则不得分,上述人员的社保证明,可以是在投标人总公司或其分公司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

/

价格评分

本项目评标对价格不设评分项

价格标部分得分可以按下式计算:

Yn=Y-|Gn-T|×100/T×H

Yn:投标人价格得分;

Gn:投标人投标报价;

T:在有效投标文件中去掉一个最低报价和一个最高报价后(保留中标资格,当有效投标文件数量在34家时则全部计算),取剩余有效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平均值;

最低报价;

H:扣分系数。当Gn>T时,H2h;当Gn时,Hh;本次招标h= ),取值区间为[0.1,1]

本项得分最低不得低于0分。

1上述“类似设计业绩”,是指市政公用工程设计业绩

2、类似业绩应提供的证明材料见上表。

3、获奖时间认定标准见上表。

4、上表提及的相关证明材料均指复印件或扫描件。

5、价格评分在计算过程中产生小数均参与计算,仅结果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

6、方案招标时,商务部分(不含价格评分)分值权重占总分权重不高于15%

(七)经评审的价格或者评分比较一览表

序号

投标人暗标编号

投标人名称

技术部分有效性评审

技术部分详细性评审

商务部分有效性评审

商务部分详细性评审

总得分

名次

1

投标单位1

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通过

65.27

通过

15

80.27

2

2

投标单位2

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通过

74.17

通过

15

89.17

1

3

投标单位3

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通过

60.9

通过

15

75.9

4

4

投标单位4

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通过

61.53

通过

15

76.53

3

(八)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1、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3、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4、中誉设计有限公司。

(九)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勘察设计方案名单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审,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向招标人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勘察设计方案名单(排名不分先后)如下:

中标候选人勘察设计方案: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广东建青工程勘察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勘察设计方案:中国市政工程西北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建材广州工程勘测院有限公司。

2、合同协议书签署前(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的30天内,自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当日的第二天起算),中标人应提交履约保证金。

(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无其他需要澄清、说明、补正事项。



相关附件
  • 附件名称 1

    SHCSHC12400051评标报告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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