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受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休宁县齐云旅游小镇基础设施―横江岩脚南坑段基础设施提升工程EPC(HJXGC2024G043)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07月17日 10时00分00秒在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休宁县分中心开标、评标,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中标候选人进行公示。
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为:
第/标段 |
第一中标候选人 |
第二中标候选人 |
第三中标候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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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 |
名称 |
安徽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湖北建科国际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森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沈阳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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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月潭湖镇政府大院内(联合体成员: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大道77号光谷金融港2期B4栋6-7层 |
安徽省黄山市休宁县溪口镇溪口村茅八社1号(联合体成员:沈阳市沈河区文萃路3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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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公示 |
安徽风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安徽森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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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报价 |
设计费:20万元 建安费费率:85% |
设计费:20万元 建安费费率: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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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交货期) |
24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图审30日历天) |
240日历天(含施工图设计及图审30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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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标准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
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应符合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含地方文件要求),且符合现行相应行业最新的设计规范,确保取得各项图审合格书,并通过主管部门及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审查单位的确认及审查;且招标人有权随时对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方案、设计方案、施工图等提出修改意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②物资及设备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物资和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③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验收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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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标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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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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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投标人承诺业绩、信誉、荣誉 |
1. 投标人业绩:锦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勘察设计 2. 投标人设计荣誉: 曹家湾路 (团结路至环城路)道路建设工程(煤炭行业(部级)第二十一届优秀工程设计三等成果) 3. 设计负责人业绩:松湖路西延伸段道路工程咨询、测量、勘察、设计项目 4. 设计负责人荣誉:包头市白云路道路综合改造工程三期(团结大道至新光西路)(煤炭行业(部级)第二十一届优秀工程设计二等成果) |
1. 投标人业绩:2022 年皇姑区公园提升项目(碧塘公园)设计 2. 投标人设计荣誉: 城管中心 2018年景观提升道路维修工程-开发大路道路工程(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工程类三等奖) 3. 设计负责人业绩:北陵公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工程(一期)-设计 4. 设计负责人荣誉:沈阳市东塔跨浑河桥工程(2020年度辽宁省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市政工程类一等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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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总监或其他负责人) |
姓名: |
项目经理:孙玲燕 设计负责人:余意 |
项目经理:侯健康 设计负责人:于海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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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证书名称: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 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
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 设计负责人:道路桥隧高级工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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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皖 234212186693 设计负责人:20110020420000829 |
项目经理:皖 234212181665 设计负责人:1811276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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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总监代表): |
方冬梅 |
项玲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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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
设计资质: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 施工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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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黄山市成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初步评审未通过,被否决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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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名称 |
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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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休宁县齐云山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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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江先生 0559-756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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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
名称 |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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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阳湖镇帅鑫工业园内兖溪村村民委员会二楼2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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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俞 工 0559-2546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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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时间 |
2024年07月18日-2024年07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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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议受理及投诉方式 |
异议受理单位和电话: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0559-2183567 联系人: 俞 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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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单位和电话:休宁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0559-75193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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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规定,对评标结果及上述所有中标候选人情况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依法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逾期或者不符合法定规定的,招标人一律不予接收。 2、依法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交的投诉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的规定,依法需要先提出异议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出异议。 3、上述异议、投诉可依法通过黄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在线提交。 |
招标人: 休宁县齐云山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 安徽中班工程设计集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