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机械租赁第九批次采购项目竞价采购公告
金额
21.69万元
项目地址
黑龙江省
发布时间
2023/03/0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1.采购条件
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至伊春段工程
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机械租赁(第九批次)采购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采购
人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
具备竞价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竞价采购活动。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编号:JT-XM-GKJJ-FW-202302-0186
2.2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G1111鹤哈高速苔青
至伊春段工程建设项目第A4合同段机械租赁(第九批次)采购项目
2.3采购内容:
品名 | 规格 | 数 量 | 计划租赁时 间 | 控制 单价 (元/ 每月 ) | 总价(元) | 备注 |
单班 装载 机 | 龙工 50 | 1 | 2023.3.1-2023.12.31 | 15690 | 15690 0 | 含设备租赁费用、设备调迁费、日常 附属油料、修理费用和保养费用、司 机工资及食宿(本次招标以双班为控制 价,根据实际使用单班和双班时间,据实结算。) |
双班 装载 机 | 龙工 50 | 1 | 2023.3.1-2023.12.31 | 21690 | 21690 0 | |
注:供应商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且单价不 得高于各规模的控制单价。此单价为含税(增值税 专用发票)。结算数量以实际发生量为计量数量。 |
2.4交付方式: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指示及时将该机械交付采购人。
2.5交付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按采购人要求完工。(2023.3.01-2023.12.31)
2.6质量标准:供应商应保证机械作业质量满足国家标准,如尚无国家标准的 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施工技术规范要求;施工期间供应商 需保证机械充足。
2.7验收标准:采购人对机械作业质量、外观等进行验收。采购人对机械作业 质量核对,确保劳务作业质量,并对存在的质量隐患提出整改要求,供应商应当及 时完成整改达到验收合格为止。
2.8付款方式:网银支付,结算后三年内付款。(需要投标人有一定垫资能力)
2.9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附件三。
3.采购方式:竞价采购
4.采购预算:2169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陆仟玖佰元整)
5.1具备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的营业执照,具有供货能力。
5.2意向供应商近三年中不得有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处罚。
5.3意向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 ww.court.gov.cn/wenshu.huml)查询结果为准,如有行贿犯罪记录,不得参加本 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4意向供应商未被列入企业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以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查询结果为准,被 列入上述名单或名录的意向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采购活动。
5.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 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竞价采购活动。
5.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5.8小规模纳税人的经营范围包括工程机械与设备租赁服务(如有);
6.采购文件的获取
6.1采购获取时间:2023年2月23日8时30分至2023年2月26日8时30分;
6.2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已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以下简称“采 购服务平台”)已注册并办理完成CA数字证书的供应商直接在线点击“我要报名”,按要求操作完成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需在采购服务平台门户 网站点击“注册及CA管理”,按要求完成注册后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办 理完成CA数字证书后方可开展全流程电子招采活动。
此为获取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通过其他渠道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具备参加本项 目的资格。
6.3采购文件售价:本项目不涉及。
7.竞价保证金
7.1不收竞价保证金。
8.资格文件递交及审核
8.1递交资格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00分;
8.2资格文件审核时间:2023年2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2月27日9时30分;
8.3资格文件递交方式:供应商应在资格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通过CA数字证 书登录采购服务平台,将资格文件电子版(PDF版)上传,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 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上传文件 时的不可预见因素,未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的,视为逾期送达,将不予受理。
8.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无竞价资格。
9.竞价安排
9.1竞价方式:一次报价;
9.2报价价格区间:价格上限为216900.00元(大写:贰拾壹万陆仟玖佰 元整);
9.3竞价时间:2023年2月27日13时00分至2023年2月27日16时00分 ;
10.确定成交供应商
10.1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 报价相同,则按照“报价时间优先”原则确定意向供应商。
10.2本次竞价采购为锁价采购,在合同执行期间,价格不变。
11.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商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商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 购公告、采购文件、竞价通知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对意向供应商失信 行为的惩戒措施按采购人企业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如违反或不符合本文件相 关条款的,一经查实,甲方有权随时中止招标流程或终止合同,如已对甲方造成损 失,应在保证金中扣除。
12.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项目公告同时在龙江交投招采数字服务平台(http://zc.hljsjtjt.com/)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3.其他
本项目通过采购服务平台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注册及操作等相关问题可通过“门
户网站—下载专区—
供应商操作手册”查看相关内容,招采过程中遇到的平台问题可拨打技术支持电话。
14.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伊春分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伊春市友好区光明委20#楼东数第五户门市
邮政编码:153031
联 系 人:刘艳丽
电 话: 13039660167
监督部门:黑龙江省八达路桥建设有限公司监督检查室
监督部门电话:0451-51157013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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