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执行项目比选公告
金额
12万元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08/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比选邀请函
中共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执行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执行项目
2.采购人:中共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3.采购数目:本项目共1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本项目设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首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即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通过发布公告形式,邀请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经审核后有2家以上满足要求,可以继续进行比选。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响应文件组成
1.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具体材料详见第三章,具体格式见第四章;
2.报价函: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一);
3.项目应答表: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五)
七、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8月25日15:00至2023年8月31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01办公室获取,联系人:王翰霖,联系电话:0831-8202597。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8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01室,联系人:王翰霖,联系电话:0831-8202597。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项目比选投标要求
(一)时间及场地要求:
1.2023年宜宾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7日。
2.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地点要求:由投标商提供场地,面积不小于400平米,同时能容纳200人以上。
3.网络安全科普展厅场地要求:由供应商提供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能同时接纳100人以上的参观需求。
(二)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由参与投标单位自行编写。
(三)报价须根据服务内容进行逐项细化报价,合计项目总报价均含运费、管理费、税费等项目承办所有经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如因疫情影响,未能执行的相关项目根据报价进行核减。
十二、比选时间:2023年9月1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三、比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11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翰霖
联系电话:0831-8202597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01室
详情请见附件。
附件.doc
中共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执行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比选。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项目名称: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执行项目
2.采购人:中共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3.采购数目:本项目共1包,采购项目简介及采购内容详见第二章,本项目设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
二、采购项目最高限价
采购项目最高限价为12万元。(首轮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即为无效报价)
三、供应商邀请方式
通过发布公告形式,邀请3家及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采购,经审核后有2家以上满足要求,可以继续进行比选。
四、采购项目内容及要求(详见第二章)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没有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要求。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响应文件组成
1.供应商资格性响应文件,具体材料详见第三章,具体格式见第四章;
2.报价函: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一);
3.项目应答表:具体格式详见第四章(五)
七、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响应文件可以单独密封包装,也可以所有响应文件密封包装在一个密封袋内。
2.响应文件密封袋的最外层应清楚地标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3.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鲜章)
4.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或者在时间允许的范围内,要求修改完善后接收。
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比选文件自2023年8月25日15:00至2023年8月31日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01办公室获取,联系人:王翰霖,联系电话:0831-8202597。
九、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2023年8月31日15:00(北京时间)
十、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01室,联系人:王翰霖,联系电话:0831-8202597。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至时间前送达比选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
十一、项目比选投标要求
(一)时间及场地要求:
1.2023年宜宾市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活动举办时间:2023年9月11日—2023年9月17日。
2.网络安全宣传周启动仪式举办地点要求:由投标商提供场地,面积不小于400平米,同时能容纳200人以上。
3.网络安全科普展厅场地要求:由供应商提供场地、面积不小于1000平米,能同时接纳100人以上的参观需求。
(二)宜宾市2023年国家网络安全周执行项目实施方案:由参与投标单位自行编写。
(三)报价须根据服务内容进行逐项细化报价,合计项目总报价均含运费、管理费、税费等项目承办所有经费,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如因疫情影响,未能执行的相关项目根据报价进行核减。
十二、比选时间:2023年9月1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三、比选地点: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11会议室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宜宾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人:王翰霖
联系电话:0831-8202597
地址:宜宾市翠屏区中山街142号市委联合办公大楼301室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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