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3-xn612-fw0521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陈女士028-6823373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4/2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15
公告正文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利用
项目框架(标段二) 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3-XN612-FW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利用项目框架(标段二) 三次招标已由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利用项目框架(标段二) 三次招标。
2.2 项目概况: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勘探开发气井位于四川省自贡市境内,所勘探开发井气层见到良好的气显示,部分井具备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CNG回收利用条件,经吉林油田公司批准,同意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CNG回收利用招标。
2.3 招标范围:
为了解气井稳产能力,最大限度利用好资源,同时为气田开发方案编制提供依据,计划对气井进行试采,由于条件限制管网无法建设,因此,将无法进管网的气井在试采气期间应用撬装CNG设备进行加工回收。试采气回收实际运行时,需按照要求的试气制度组织生产,以便录取评价资料,单井预测产气量0.2-4万方/天,回收设备处理规模需要根据实际单井产量确定,实际开展回收时间和处理规模均存在不确定性,撬装CNG设备处理规模要求在0.2-4万方/天。
本项目为定商定价不定量招标,预估每年新开展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CNG回收井数约4-10口井,每口井回收时间一般在2年以内,单井回收规模0.2~4万方/天。因钻井工程及外部因素存在不确定因素,具体实施时,招标人将依据试采井计划进行调整,按照吉林油田公司试采方案批复执行,回收井数量、投产时间、实际运行负荷及回收时间存在不确定性,甚至存在合同期内无法开展橇装CNG回收的风险。试采过程中,回收原料气可能带液带砂,存在冲击式排水及原料气重烃含量较高等情况,投标人需考虑装置适应性,保证装置安全、平稳运行。投标人依据自身企业实际情况进行投标报价,招标有效期内投标单价不作调整。
1、服务范围
1.1  投标人需按招标人提供的零散气井情况编制撬装CNG生产回收方案;提供完整的撬装CNG生产回收装置、设备,加工回收规模0.2-4万方/天,包括但不限于:井口地面紧急切断阀组、节流降压阀组、除砂设备、空冷降温设备、气液分离设备、压缩机增压设备、干燥设备、加气设备、燃气发电机组等,如果气井含硫化氢,需提供硫化氢处理及硫磺回收设备等;按招标人确认的方案负责办理当地政府要求的CNG回收(包括但不限于:安评、环评、质评等)合规性手续,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提供的井场及井场外项目所需场地租赁及场地修垫,费用由投标人支付;负责与有资质的应急救援队伍与之签订应急救援协议;负责在招标人提供的井场内施工作业,负责安装材料、试气井场地测量、总图布置施工方案图纸等;负责设备装置的搬迁、运输、安装、调试,检测、按技术要求组织生产合格的CNG,负责设备装置的日常生产运行管理,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检维修及向地方政府报验等手续的办理;负责与当地政府协调;负责涉及到该项目建设、运维过程中的全部事项并承担所有费用。
1.2 投标人提供橇装CNG装置授权采用的专利技术或专利成果等,证明不存在知识产权纠纷或侵害第三方权益。
1.3 投标人负责提供试采气井场地勘察、测量、总图布置及橇装CNG回收装置的初步设计、安全设施设计、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按招标人组织的审查、评估意见进行整改实施;自通知进入目标试采井井场施工之日起计算工期。
1.4 投标人需按照中国石油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相关要求自行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三废”(含采出液),做好化学品及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和防渗措施,做好废油、含油废棉纱等危险废物搜集及处置措施,不得在站内储存钢瓶包装的制冷剂;做好噪音治理,噪音排放满足现行国家标准GB 3096-2008《声环境质量标准》环境噪声和GB 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要求。
1.5投标人负责橇装设备的日常生产、CNG充装、CNG槽车检查(包括充装前后检查、车辆有效性管理、人员资质验证)、运行管理及所有设备的维护保养及检维修工作,CNG槽车调度、司机押运员进场安全培训、充装计量管理、环境保护等主体责任。提供装置操作人员和所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润滑油、分子筛及设备配件等)
1.6 投标人负责编制装置生产运行的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管理文件。
1.7 合同履行期间的生产生活用水、员工生活及住宿等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1.8 单井试气回收结束后,根据业主时限要求,完成全套设备的搬迁。
1.9 在合同签订后,整个项目在中标人管理和控制下,因中标人原因导致安全环保事故,中标人承担事故主体责任;给招标人和第三方造成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赔偿责任。
1.10 因不可抗力发生事故并导致生产损失、人身财产损害的,招标人、中标人双方应相互配合,尽力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中标人的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应由中标人承担。
1.11负责运行期间根据实际情况办理网电事宜。井场具备网电情况下,投标人需全力配合招标人与供电服务商进行电价协商事宜。
1.12负责将试采气井产出液拉运和处置按不超出招标人的招标中标价和拉运、处置量据实结算。
1.13负责聘请有资质单位按规范对采出液进行化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1.14负责将试采气井产出液拉运和处置按不超出招标人的招标中标价和拉运、处置量据实结算。
1.15负责聘请有资质单位按规范对采出液进行化验,并出具检测报告。
2.4标段(标包)划分:
本次招标为2023-2024年度零散气井试采天然气橇装CNG回收利用项目框架(标段二) 三次招标,本标段为含硫化氢井,预估金额4000万元(不含税)。
2.5工期(服务期或交货期):本次框架招标有效2年,即自框架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具体实施时,招标人根据中标人中标排名下达单井回收任务书,任务书“一井一签”。单井回收任务书履行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试采结束。
2.6 施工地点(服务地点或交货地点):四川省自贡市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气田开发区块内。
2.7 质量标准:详见第五章。
2.8最高投标限价及投标报价要求:详见都五章。
2.9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由高到低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 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
标段二:含硫化氢井,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5家的,评标委员会推荐前4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4家的,评标委员会推荐前3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3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为3家的,评标委员会推荐前2名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确定综合评分排名前2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小于3家时,本次招标失败。
为确保项目有序、高效推动,工作量分配根据项目投产顺序及中标人综合排名顺序逐轮安排,排名靠前的先分配。原则上排名靠前的分得较大比例工作量,但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人服务质量对工作量进行调整。
招标人根据中标排名分配工作量,原则上排名靠前的获得较大工作量。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时间要求,及时准备好设备、人员等。招标人不承诺、不保证任何中标人的工作量,具体以实际发生为准;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吉林油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严禁转包、转委托,允许分包。
允许分包。允许分包内容及要求:允许投标人外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行业、专业资质乙级及以上,并持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设计许可证)、安装(持有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级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等。
若涉及分包,投标人须承诺在单井合同签订前须提供设计及施工单位有效资质证书。
若不涉及分包,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上资质扫描件。
*3.3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
*3.4人员资格和要求:
*3.4.1投标人提供公司主要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及委派到现场运维队伍主要人员(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综合管理员等)的任命文件和聘用合同,并提供购买社保的证明。
以上人员须为投标人本单位员工,社保须为投保人为其缴纳。原则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项目实施现场;如需更换,需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经验证资格、开展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任命及地方部门备案方可替换。
*3.4.2投标人提供的每口井橇装回收装置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安全管理员、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电仪等主要人员(不含操作人员)应不少于5人,在运维现场按要求履行其职责。运维队伍现场负责人应具有石油天然气、化工、安全等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管理员、工艺或设备技术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运维队伍人员需具有操作人员井控培训合格证,HSE培训合格证,含硫井需具有硫化氢防护培训合格证;现场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证。
*3.4.3投标人委派的主要负责人应具有2年以上撬装CNG装置加工回收运维管理服务经历;应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含硫井具有2年以上天然气脱硫处理服务经历(服务经历须相关企业、单位、出具证明材料,盖有行政章);
*3.4.4安全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证;
 *3.4.5 操作人员要求:
1)每班组至少3人;
2)充装人员具有有效的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证R2,配置人数符合《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规则》的要求,单班不少于2人;
3)电工作业人员具有有效的电工作业证;
所有操作人员需具有井控证,HSE证,含硫井需具有硫化氢操作证。
以上人员原则上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必须常驻项目实施现场;如需更换,需书面征得招标人同意,经验证资格、开展培训、考核合格,并完成任命及地方部门备案方可替换。
*3.5.机具设备要求:
*3.5.1投标人提供的撬装CNG加工回收成套设备中天然气压缩机、除砂器、脱水、脱硫设备等主体设备出厂年限须在6年以内,提供能证明设备年限的资料,在合同签订前,招标人有权在合同签订前对设备进行现场查验,设备年限如与投标时证明年限不符,取消中标资格,其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5.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自收到招标人书面设备进场通知书后第二天将成套设备运输到招标人指定的井场。
*3.5.3投标人承诺设备运输应满足县道与井场公路条件,或橇装设备尺寸不超过40英尺标准集装箱。
*3.5.4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如为自有设备,需提供:1)购买成套橇装CNG装置的合同及发票2)橇装装置主体设备注册或备案登记证与投标人营业执照上单位名称一致。如为租赁设备,需提供租赁合同及付费发票。
*3.6业绩要求:
投标人自2019年至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至少有一项独立(或联合体)完成的类似业绩。类似项目:运维队伍须要具有单井硫化氢脱硫运维业绩。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扫描件及相关企业、单位(处级或等同于处级)出具的盖章证明,证明中体现出有效完成合同内容,无安全环保质量事故等。
*3.7.应急预案要求:投标人有与橇装CNG配套的综合应急预案、环境专项应急预案。
*3.8财务要求:
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页、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页、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证书页、会计师事务所盖章页、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页等组成审计报告的所有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
*3.9 信誉要求:
*3.9.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3.9.2 投标人2019年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或成立至今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9.3 投标人在开标当日在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投标人开标当日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以上(1)、(2)条款以评标时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3.9.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以上3.9.1-3.9.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3.9.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3.10 投标人须承诺,完全满足第五章“主要技术要求或技术方案”*号条款。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评标委员会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网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政府相关部门官方网站等方式核查投标人商业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 2023 年4月23日至 2023 年4月29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内完成以下步骤后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 投标登记
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搜索本项目,在拟投标标包处点击“报名”,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
② 支付标书费
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在可购买的订单列表下支付标书费,网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
(登陆账号和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投标人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登录密码,提交成功后可以同时使用户名密码或手机验证码登录。详见附件《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投标商用户操作手册》。)
4.2招标文件按项目售价为 300元人民币/标包(标段)(本项目仅支持电汇支付),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投标登记和支付标书费)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潜在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上付款成功后,在“我的订单”中会生成一条购买记录,点击订单详情,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电子发票,不再开具纸质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
① 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② 已办理U-key的投标人应复核U-key证书是否处于有效期内,如证书失效,需按上述程序购买新的U-key。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本次招标采取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投标方式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2023 年5月15日 08 时 30 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经加密后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请投标人注意:为确保投标有效,对于使用“投标客户端”编制的投标文件,在按照操作要求进行信息关联、签章、加密和上传后,确保上传的文件的附件状态都是验签完成。点击验签确认,当前状态是“已确认”,并且下方出现“撤标”按键,才视为成功提交投标文件。其它状态都是投标不成功,请投标人密切关注!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为避免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建议投标人提前2日递交投标文件)具体操作流程参见“操作指南-投标人操作手册”。
5.2投标保证金
①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10万元人民币/标包(标段)的投标保证金;
②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不接受其他形式);
③ 投标保证金电汇必须由投标人企业基本帐户单独汇出,账户名称需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帐户;
④ 投标保证金电汇路径:投标人在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招标文件购买平台(http://www2.cnpcbidding.com/#/wel/index)支付本项目标书费后,从订单列表中找到想要缴纳保证金的项目,根据系统显示收款账号从企业账户汇出相对应项目要求金额的保证金,当已缴纳保证金金额满足应缴纳保证金金额时,认定该投标人已对项目缴纳了对应数额的保证金,保证金可分多次进行缴纳。(操作路径:登录商城→个人中心→订单列表→订单详情→投标保证金详情)。
(各投标人有唯一的汇款路径,汇款路径根据每个项目信息动态生成,未按照本项目指定路径汇款的保证金无效)。
注: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即投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的付款账户、账号须与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账户、账号一致)
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应将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按照商务投标文件格式加入投标文件中备查。若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上述资料,由此带来的不利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R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适用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油田川南天然气勘探开发分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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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编:   /                

邮    编:/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陈女士                                                     

电    话:   /                                                

电    话: 028-68233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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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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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    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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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注册、U-Key办理、招标管理平台(购买招标文件及投标保证金递交)及电子交易平台操作指导:
咨询电话:4008800114
交易平台运营机构: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能源一号网站邮箱:energyahead@cnpc.com.cn
请务必在操作前认真阅读操作手册,如有疑问再在工作时间咨询。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中心西南分中心)
                                       
                                      2023 年 4 月 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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