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3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7/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zp2024072900105
预算金额130万元
招标公司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王女士13813601090
招标代理机构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先生15370990859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编号: XZP2024072900105
项目名称: 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建设单位: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SZBNT2024070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开标时间及地点
其他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或“招标人”)的委托,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对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SZBNT2024070152.项目名称: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元/年4.最高限价:人民币130万元/年(其中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10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年)5.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6.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服务年度末,由招标人按相关要求和流程评价本次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继续承担服务内容的能力,并履行招标人相应审议流程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合同”)直至该续聘服务年度结束(即合同为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招标人保留服务期限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且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主管部门/协会(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市场禁入处罚;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6.1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具备为本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资格;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6.3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6.4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6.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6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信息;6.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6.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6.10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6.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3.投标人可以是分支机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总公司或总所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投标时请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若投标人授权其分支机构为项目实施的主体,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给予招标人查验(投标时提供该项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合伙人,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控股公司以及总所和分所,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废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8日16:00前联系招标代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至招标代理邮箱yanglent@qq.com,地址:南通市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联系电话:15370990859(微信同号)。2024年8月18日16: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至yanglent@qq.com以提问。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或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接收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5370990859。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符合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被邀请参加评审会议(腾讯视频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提出。4.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招标项目联系事项(一)招标人信息名 称: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3813601090(二)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5370990859(三)监督机构信息名 称: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联系方式:0513-68582393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投标文件1套。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九、评标流程简介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开启、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38136010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15370990859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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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建设单位: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条件
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招标项目编号:SSZBNT202407015),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 详见招标文件 |
范围 | 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 |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 2024-08-19 14:00 |
开标地点 | 南通市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 |
其他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通灵公司”或“招标人”)的委托,依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联合发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相关规定,对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SZBNT2024070152.项目名称:金通灵公司2024年-2026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3.预算金额:人民币130万元/年4.最高限价:人民币130万元/年(其中财务报表及其他相关审计100万元/年;内部控制审计30万元/年)5.项目需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项目需求”。6.服务期限:三年(2024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每服务年度末,由招标人按相关要求和流程评价本次中标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继续承担服务内容的能力,并履行招标人相应审议流程后方可续签下一年相关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合同”)直至该续聘服务年度结束(即合同为一年一签)。服务期限内,招标人保留服务期限内更换会计师事务所的权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且投标人应对本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二、投标人资格要求(一)基本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3年及以上(由有限责任制转为特殊的普通合伙制或普通合伙制的会计师事务所,延续转制前的经营年限),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包括普通合伙或者特殊普通合伙形式);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未受到主管部门/协会(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各地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注册会计师协会)的市场禁入处罚;6.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6.1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不具备为本项目提供审计服务资格;6.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6.3与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6.4与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6.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6在“信用中国”网站存在失信惩戒信息;6.7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6.8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6.9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总负责人、现场负责人及签字会计师近三年内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相关主管部门给予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执行部分或全部业务、吊销有关执业许可证等行政处罚;6.10财务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明确不适合承担国有企业、上市公司财务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6.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二)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持有财政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投标人须具有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许可并报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备案;3.投标人可以是分支机构。投标人以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出具总公司或总所的唯一授权书(格式自拟)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投标时请提供授权书原件扫描件;4.若投标人授权其分支机构为项目实施的主体,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该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原件、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原件、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给予招标人查验(投标时提供该项内容承诺书,格式自拟);特别提醒: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合伙人,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控股公司以及总所和分所,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或同一标段中同时参加投标,一经发现,将视同废标处理。三、获取采购文件1.凡符合投标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8日16:00前联系招标代理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同时将本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授权委托书(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邮箱)发至招标代理邮箱yanglent@qq.com,地址:南通市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联系电话:15370990859(微信同号)。2024年8月18日16:00后将不再接受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300元/投标单位,售后不退。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用邮件的形式发送至yanglent@qq.com以提问。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8月19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逾时,招标人将拒收。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本项目投标供应商通过邮寄快递方式或直接送达(建议采用顺丰快递)。邮寄或送达地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接收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5370990859。请充分考虑快递时间,确保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以快递签收时间为准,除邮寄外包装外投标文件仍需要按招标文件要求封包,但在邮寄过程中发生的包封缺损或保管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事宜均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六、其他补充事宜1.投标保证金:免收。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符合条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将被邀请参加评审会议(腾讯视频会议号详见招标文件),未派代表参加的视为默认开标结果。3.对项目需求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项目需求、商务技术评分标准)的询问、质疑请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答复;对项目招标文件其他部分的询问请向招标文件制作人提出。4.投标人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中标人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七、招标项目联系事项(一)招标人信息名 称: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联系人:王女士联系方式:13813601090(二)代理机构信息名 称: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联系人:杨先生联系方式:15370990859(三)监督机构信息名 称: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监察部地 址: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联系方式:0513-68582393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投标文件1套。具体要求详见“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九、评标流程简介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然后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最后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商务、技术部分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待商务技术标评审结束后,进行价格标的开启、评审。投标人商务、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的合计分值,为该投标人的评标总得分。
联系方式
招标人:
金通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钟秀中路135号
联系人:
王女士
电话:
13813601090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
苏世建设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崇川区北大街88号威斯汀广场3号楼902室
联系人:
杨先生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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