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于都县]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于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GH2023-YD-G001)的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836万元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4/29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gzgh2023-yd-g001
预算金额836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0797-62182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5/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5/22
公告正文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于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GH2023-YD-G001)的不见面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于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5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H2023-YD-G001
项目名称:于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8360000.00 元
最高限价:8360000.00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于财购2023F000861832于都县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专家服务18360000.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联合体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本项目响应,并应当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
2、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需符合前款“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分别按规定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2、本项目整体对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为40%,其中的70%预留给小微企业;
3、中小微企业参与响应的,须提供《中小企业申明函》。联合体参与响应的,须提供其中的中小微企业成员《中小企业申明函》,且在联和协议中载明合同金额比重份额。分包给中小微企业的,须按格式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中小企业声明函》,且在分包意向协议书中载明合同金额比重份额;
4、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文件中必须按要求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同为小微企业。
(4)特定资格条件
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4月30日 00:00 至 2023年05月09日 19:30(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
方式:通过CA数字证书在网上确认及下载(注:必须下载招标文件才算成功)
售价:0.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3年05月22日 09点30分 (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3号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投标处理。2.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人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现场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现场签到、现场解密等)全部转为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操作。3.本项目采购将落实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节能;环保;限制进口产品。具体规定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保证金: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足额一次性缴纳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非现金形式(银行账户转账或支票或汇票或本票或保函)缴纳或递交到账。以银行转账(电汇)缴纳响应保证金的,应从投标人的银行账户(如与 CA 锁办理时登记的账户不一致,须先更新登记账户再转账)转入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否则投标无效。 各投标人在银行转账(电汇)时,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电汇)的时间差风险,如同城转账、异地转账或汇款、跨行转账或电汇的时间要求,并于转账后及时在系统中点击查询转账情况。以电子保函方式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按照《关于全市“不见面开标”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推行电子投标保函的通知》(赣市发改政策字〔2021〕206号,网址:https://www.ganzhou.gov.cn/gzszf/bmwj/202107/fc405be69f62455db691cf656736721e.shtml)的要求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格式网址:http://dpc.ganzhou.gov.cn/gzsfgw/tzgg/202012/3c379b26f4a2434e949f8b62621c91e6.shtml。 采用电子投标保函方式提交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金融服务系统”,按流程自主完成相关操作,完成投标保函的申请和提交,未按要求提交电子投标保函的,将视为无效标处理。
5. 付款方法:项目服务期限3年,费用分3期付清,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支付总费用的40%;服务满六个月,支付总费用的55%:服务周期结束后,支付总费用的5%。第3期款付款前,甲乙双方根据考核目标达成情况进行沟通,并按付款奖惩机制调整付款金额。
6.代理服务费:本项目将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电子化招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
联系方式:0797-62132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红军大道803号三楼(县财政局对面)
联系方式:0797-62182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先生
电话:0797-6213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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