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一体化灯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8/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郭昊
招标代理机构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邱鹏贺0518-8238286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1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5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一体化灯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1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一体化灯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供货范围:
注:
1、供货商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货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运费税费)、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供货商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3、中标供货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未经进口产品审批,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二、供货质量:合格;质保期:3年。
三、招标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上级要求,本次供货商需是中小微企业。(三)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货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六)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货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1107
方式:1、本项目标书购买采用不见面形式,请供货商于2023年8月14日至8月21日8:00~17:00时将单位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2554780525@qq.com邮箱确认后再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开票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发至招标代理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无效。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供货商应以网银、电汇、转账等形式汇至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户名: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账号:327006021018010236757),不接受现场现金支付。网银、电汇、转账请备注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简称,以便查实。上述费用支付必须于2023年8月21日17时之前完成;未按时交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南路48号
联系方式:郭昊 0518-82309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1107
联系方式:邱鹏贺 0518-82382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鹏贺
电 话: 0518-82382863
2023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一体化灯器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1107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9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23年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一体化灯器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供货范围:
合同包 | 分类 | 器材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单位 | 最高总限价(元) |
包1 | 航标灯器 | 北斗AIS一体化灯器 | 射程5海里 内置北斗、AIS | 60 | 台 | 900000 |
包2 | 航标灯器 | 北斗一体化灯器 | 射程4海里 内置北斗 | 60 | 台 | 600000 |
注:
1、供货商按合同包响应,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响应时必须完整。评审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供货商的报价应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有关项目所有费用进行报价,包括货物制造、备件、工具、技术资料、税金(运费税费)、保险、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培训、保修等一切相关费用,以及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供货商所报的价格在中标后的合同实施期间应保持不变,即不因市场价格或政策性价格的调整而增减(若因中标人责任而导致的需方依据合同条款对中标人的扣款处罚除外)。
3、中标供货商不得转包他人,若发现转包,用户有权终止协议。
4、本项目所采购的货物未经进口产品审批,不接受进口产品响应[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但在中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企业生产或加工(包括从境外进口料件)销往境内其他地区的产品除外]。
二、供货质量:合格;质保期:3年。
三、招标方式:本次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不接受联合体。
四、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供货期及地点:合同签订三个月内具备交货条件,具体供货时间由甲方通知乙方在指定时间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4)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及上级要求,本次供货商需是中小微企业。(三)为招标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货商,不得再参加该招标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货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五)供货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六)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货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8月14日 至 2023年08月21日,每天上午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1107
方式:1、本项目标书购买采用不见面形式,请供货商于2023年8月14日至8月21日8:00~17:00时将单位报名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购买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发至招标代理项目负责人的2554780525@qq.com邮箱确认后再将招标文件费用电汇截图、开票信息及发票邮寄地址发至招标代理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1日 17:00 (北京时间,下同),逾期无效。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标段,售后不退。供货商应以网银、电汇、转账等形式汇至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账户(户名: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连云港连云支行;账号:327006021018010236757),不接受现场现金支付。网银、电汇、转账请备注项目简称+投标单位简称,以便查实。上述费用支付必须于2023年8月21日17时之前完成;未按时交纳费用的,视为自动放弃报名。
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9月05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5号鑫源大厦11楼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交通运输部东海航海保障中心连云港航标处
地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南路48号
联系方式:郭昊 0518-823096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连云港科谊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中山西路255号鑫源大厦1107
联系方式:邱鹏贺 0518-823828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鹏贺
电 话: 0518-823828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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