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鑫威源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工程EPC招标公告
金额
198.46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whzlf-2023-08002
预算金额198.46万元
招标联系人倪工027-81659291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李工13971161121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2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9
公告正文
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鑫威源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工程 EPC 招标公告(招标编号:WHZLF-2023-08002)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鑫威源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工程 EPC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98.46 万元,招标人为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 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鑫威源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工程 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鑫威源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工程 EPC)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 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
5、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 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 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 可证。
(3)投标人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 EPC 业绩或 1 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和 1 项类似项目施工业绩。(①投标人 若为独立投标的,须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业绩或同时具有类似项目的设计业 绩和施工业绩;②投标申请人为联合体投标的,承担设计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设计业 绩或设计施工总承包 EPC 业绩,承担施工任务的一方应具有类似项目施工业绩或设计施工总 承包 EPC 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等证明资料)。
(4)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下列资格之一:①具备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 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 B 证,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项 目负责人(提供承诺)。②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 证书(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有效证书,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③具有电力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提供有效证书,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 社保证明。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5)设计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或国家注册电气工程师证书(供配电或发输变电)或电力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提供有效证书,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 社保证明。
(6)施工负责人具有电力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注册证、安全考核 B 证,劳动合同及近 3 个月社保证明。拟派本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 责人如符合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的,可兼任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7)投标人提供近两年(2021 年、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者审计机构审计(含四表一 注)的财务报告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合理确定牵头单位,并在联合体协议中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责任和权利。
(9)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以 下若为联合体投标,各成员方均需提供):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网 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cr/list)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信息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corp-query-homepage.html)查 询“基础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10)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条例,一旦参加投标,则应承担相关法律责任,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 函);投标人承诺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 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3 年 09 月 1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3 年 09 月 22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 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须是项目经理)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原件及与原件一 致的复印件进行报名。(1)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2)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资格证明文件(须胶装成册,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注:报名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被委托人须是项目经理)携带授权委 托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代理机构留 存,原件审核后退还,不接受补遗资料),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 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通达广场)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 年 10 月 09 日 14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通达广场)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WHZLF-2023-08002
2、项目名称:武汉江夏智能制造产业基地鑫威源建设项目电力改造工程 EPC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98.46(万元)
5、最高限价:198.46(万元)
6、招标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7、合同履行期限:EPC 计划工期:115 日历天;设计计划工期:为 15 日历天,完成施工图 设计;施工计划工期:为 100 日历天。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9、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武汉市江夏阳光创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武汉市江夏区庙山阳光四路特 1 号 联 系 人:倪工
电 话:027-81659291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武汉中凌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汉市江夏区文化大道通达广场
联 系 人: 李工
电 话: 13971161121
电子邮件: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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