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徽建工安徽安装]安徽安装乌苏分公司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标段1招标公告
金额
1064.71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4/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招标办 受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新疆乌苏分公司 委托,现对“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进行采购招标,欢迎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 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 。
招标编号:ACEG-202304423001001。
二、招标人: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项目34 栋住宅楼,1466套住宅,平均层数 10 层,总建筑面积222500.41 ㎡, 其中:地上住宅总面积 185360 ㎡,配套商服 1209 ㎡,配套综合楼 1890 ㎡,日间照料中心 1758 ㎡,社区物业用房 1869 ㎡,地下室建筑面积 18903 ㎡,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 面积 11511.41 ㎡,绿化面积 42000 ㎡,配套建设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内容: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本次招标租赁量约为 24台 ,估算金额1064.71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单项工程;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4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不低于740万的塔吊租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 ;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0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100000.00)。
[户名: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子账号:3112330039070002564]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26日14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九华山路99号 。
联系人: 霍工 ,电话: 18234072889 ,电子邮箱:1074152574@qq.com 。
2、招标部门:安徽安装公司招标办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99号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0551-64677383 ,电子邮箱: 1136663482@qq.com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 合肥市九华山路99号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联系人: 付工 ,电话: 0551-64656903 。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
十、其他事项
10.1塔式起重设备必须附带吊重监测系统及塔吊防坠系统;
10.2塔式起重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3年;
10.3设备标准节必须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产品,严禁混用;
10.4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相关企业资质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且后续不断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0.5租赁单位需每半月对租赁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检查一次,相应时间节点为每月月中15号及月末最后一天;
10.6租赁单位定期检查:租赁单位需每月对本单位在用设备实行实行全覆盖式检查;
10.7驻场人员每周自检:租赁单位驻场维修保养人员需每周对施工现场在用设备实行全覆盖式自检;
10.8基础节、标准节、塔帽、平衡臂、起重臂等结构不得有非原厂焊接及可见裂纹;
10.9租赁机械不得安装非原制造厂生产的附着装置;
10.10机械安拆、顶升作业工作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发生上述情况,每延期壹天,甲方按日租金的双倍进行处罚;
10.11乙方机械应满足甲方CI相关要求,包括企业标志、机身颜色等;
10.12 食宿: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及食宿,投标人需自行解决塔吊司机及塔吊司索工的食宿问题。
10.13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4乙方按约定将机械交给甲方使用,配备满足甲方需求的操作司机、司索工,同时必须满足甲方24小时全天候施工要求并同时对其提供的操作司机及司索工购买人身安全一切险(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5冬休期间免收租金及操作司机、司索工天数按招标人下达停工通知书及复工通知书为准,免收标准:按月计量,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免收费用=(月租赁费+操作司机、司索工工资)/30天*冬休期间天数。
一、项目名称: 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 。
招标编号:ACEG-202304423001001。
二、招标人: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三、招标内容:
1、工程概况:项目34 栋住宅楼,1466套住宅,平均层数 10 层,总建筑面积222500.41 ㎡, 其中:地上住宅总面积 185360 ㎡,配套商服 1209 ㎡,配套综合楼 1890 ㎡,日间照料中心 1758 ㎡,社区物业用房 1869 ㎡,地下室建筑面积 18903 ㎡,地下车库及人防建筑 面积 11511.41 ㎡,绿化面积 42000 ㎡,配套建设及附属工程,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2、采购内容:乌苏市南苑新城小区住宅楼建设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本次招标租赁量约为 24台 ,估算金额1064.71万元,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分为 1 个标段,拟选择 1 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评标阶段的资格审查中必须全部满足,且不受报名通过与否影响:
1、法人资格要求:独立法人、有效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等。
2、资质、证书类要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此单项工程;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自2020年4月1日至今)至少具备1项不低于740万的塔吊租赁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和金额为准,每份合同需附至少一次对应的转账记录或合同发票),具有与本项目相应的履约能力。
4、其它要求:如为代理商或经销商,成交后、签订合同前,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质量保证、售后服务承诺书 ;
5、安徽建工集团电子化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以下简称:招采平台)已申请注册并获得终审通过。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五、招标方式
本项目采用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六、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资格要求者,请于2023年4月15日至2023年4月20日17:00自行在招采平台网上报名,招标文件费用 200 元/份(不退)。具体流程如下:
1)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
2)进入“项目报名”模块的 “设备材料类”、“工程劳务类”、“专业分包类”、“咨询服务类”、“劳务班组类”中找到拟投标项目,点击“我要报名”;再点击“网上支付”按钮,扫描二维码支付(支付宝、微信、云闪付),支付完成后,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按钮下载招标文件。(如标书费为0无需支付,已报名的项目可在“项目投标”模块查看。)
3)如有招标答疑、补遗、澄清或修改,招标人将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在招采平台补遗澄清栏发布,请投标人务必下载最新的变更后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否则系统无法上传投标文件。
4)未注册供应商及终审未通过的供应商必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完成招采平台的注册资料上传、通过审核、获取CA证书工作,否则无法进行报名。具体注册流程可以查阅招采平台--供应商须知--供应商系统操作流程介绍。
5)投标人应合理安排招标文件获取时间,特别是网络速度慢的地区防止在系统关闭前网络拥堵无法操作。如果因计算机及网络故障造成无法完成招标文件获取,责任自负。
七、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壹拾 万元(¥:100000.00)。
[户名: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开户行:中信银行合肥蒙城路支行;子账号:3112330039070002564]
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一次性足额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银行转账凭证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作为其投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模块,对应具体投标项目的项目流程,点击“保证金查询”按钮,可查看保证金账户信息和到账状态;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未能在招采平台查证到账的,其投标无效。
八、投标文件递交
1、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3 年 4 月26日14时 30 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平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逾期,系统将无法上传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请务必悉知。
2、制作投标文件: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有下载投标软件制作工具和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操作手册详细说明了如何报名、缴费、下载招标文件、下载答疑澄清文件、制作投标文件、上传投标文件、开标签到解密、评标澄清回复、二次报价等。
3、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登陆招采平台,投标人在供应商窗口输入企业名称和密码后登陆系统;在“项目投标”-“上传投标文件”点击“上传”按钮上传投标文件。
九、联系方式
1、招标人: 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九华山路99号 。
联系人: 霍工 ,电话: 18234072889 ,电子邮箱:1074152574@qq.com 。
2、招标部门:安徽安装公司招标办
地址:合肥市九华山路99号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0551-64677383 ,电子邮箱: 1136663482@qq.com 。
3、廉政监督和投诉举报:凡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在参与过程中,遇排斥潜在投标人等现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部门提出书面质疑。如对质疑答复不满,可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不少于12小时将书面投诉材料送达至监察部门。
地 址: 合肥市九华山路99号安徽省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 。
联系人: 付工 ,电话: 0551-64656903 。
4、招标公告发布网址:
安徽建工集团招采平台:http://cg.aceg.com.cn/
十、其他事项
10.1塔式起重设备必须附带吊重监测系统及塔吊防坠系统;
10.2塔式起重设备出厂年限不得超过3年;
10.3设备标准节必须使用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型号产品,严禁混用;
10.4乙方需向甲方提交相关企业资质证明、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且后续不断根据甲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10.5租赁单位需每半月对租赁设备进行维修保养及检查一次,相应时间节点为每月月中15号及月末最后一天;
10.6租赁单位定期检查:租赁单位需每月对本单位在用设备实行实行全覆盖式检查;
10.7驻场人员每周自检:租赁单位驻场维修保养人员需每周对施工现场在用设备实行全覆盖式自检;
10.8基础节、标准节、塔帽、平衡臂、起重臂等结构不得有非原厂焊接及可见裂纹;
10.9租赁机械不得安装非原制造厂生产的附着装置;
10.10机械安拆、顶升作业工作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否则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处罚;若发生上述情况,每延期壹天,甲方按日租金的双倍进行处罚;
10.11乙方机械应满足甲方CI相关要求,包括企业标志、机身颜色等;
10.12 食宿:招标人不提供住宿及食宿,投标人需自行解决塔吊司机及塔吊司索工的食宿问题。
10.13工程资料:乙方必须按照相关工程技术标准和验收规范,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和甲方技术人员的要求,认真填写及时报签工程资料,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4乙方按约定将机械交给甲方使用,配备满足甲方需求的操作司机、司索工,同时必须满足甲方24小时全天候施工要求并同时对其提供的操作司机及司索工购买人身安全一切险(该部分费用由乙方承担)。
10.15冬休期间免收租金及操作司机、司索工天数按招标人下达停工通知书及复工通知书为准,免收标准:按月计量,不足一月的按天计算,每月按照30天计算,免收费用=(月租赁费+操作司机、司索工工资)/30天*冬休期间天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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