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JG2023-3115]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公共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6/10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公共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名称: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公共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311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0日 0时0分~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45.1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文件中应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园林绿化类)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含相近专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六)投标人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第二章《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5款)。
(七)外国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第(二)点所述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八)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十)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十一)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园林绿化类)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含相近专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3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3日 9时15分 - 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代理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22905689 代理联系方式: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监督电话:020-83865773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项目名称:广州职业技术院校迁建项目一期公共绿化景观工程勘察设计 项目编号:JG2023-3115 本项目采用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项目所在区域: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投标登记时间:2023年6月10日 0时0分~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投标登记方式:网上登记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登记:是 保证金金额(万元):不收取保证金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345.12 投标人资格条件:(一)投标文件中应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二)国内申请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期内的以下(1)、(2)项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设计资质的要求。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丙级或以上资质;香港企业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应符合本招标项目对工程勘察资质的要求。
注:1.具体资质要求按照《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0号)、《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建市[2007]202号)、《工程勘察资质标准》(建市[2013]9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建市〔2007〕8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执行。
2.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和《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效期顺延的通知》(穗建审批〔2020〕295号)执行。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
4.若申请人不同时具备上述第(1)(2)项资质,申请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应以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为主办方,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它联合体参加本次招标,否则投标均无效。
(三)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园林绿化类)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含相近专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四)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五)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投标人声明》。
(六)投标人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第二章《投标须知通用条款》第1.5款)。
(七)外国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申请投标的,应按规定选择一家符合第(二)点所述资质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但符合本公告要求独立参加投标条件的香港企业,可按本公告要求独立投标。
(八)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
(九)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 /□不接受)。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登记前组成,应以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并签定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十)未在以往工程中因不诚信行为或不充分履约行为被本项目招标人书面拒绝投标的(被招标人拒绝投标的名单详见本招标公告附件一)。
(十一)未被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且被限制参加财政投资工程或政府投资工程或建设工程投标的(具体名单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信用广州”https://credit1.gz.gov.cn/sgs/sgsXkNew公布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注:因联合惩戒措施表述存在细微差别,惩戒措施与上文不完全一致但措施内容相同的,也应属于被限制参与相关项目的投标。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风景园林专业(园林绿化类)设计高级或以上工程师含相近专业),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使用企业库数据源:交易集团企业库 开标时间: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3日 10时30分 开标地点: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3年6月10日 0时0分 - 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 2023年7月3日 9时15分 - 2023年7月3日 9时30分 第02开标室(天润路333号) 自助签到日程安排:/
招标人:广州市重点公共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招标代理:广州建筑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代理联系人:梁工 联系方式:22905689 代理联系方式:020-61101333-187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 监督电话:020-83865773
备注:以上为招标公告简要描述,招标公告详细信息请查看“招标公告”附件,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可能会因项目的补充、澄清、暂停等情况发生变更,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中公布的本项目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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