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金额
28.7万元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3/09/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gzb-f-2023-078
预算金额28.7万元
招标公司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招标联系人张伟0555-2332103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卞梦婷0555-2250026
中标公司北京国艺中联文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8.7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一、项目编号:TGZB-F-2023-078
二、项目名称: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艺中联文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1层C26
成交金额:2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
服务范围: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幕式结束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窗体顶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光金、刘彤、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联系电话:0555-225002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联系方式:张伟 0555-233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
联系方式:0555-225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0555-2250026
二、项目名称: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国艺中联文投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西潞街道长虹西路73号1幢1层C26
成交金额:287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
服务范围: 第35届马鞍山李白诗歌节开幕式文艺演出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并按照采购人要求
服务要求: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时间: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开幕式结束完成全部服务内容
服务标准: 完全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窗体顶端
五、评审专家名单:杨光金、刘彤、张伟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照采购文件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收取,收取6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联系电话:0555-2250026。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原件)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马鞍山市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马鞍山市印山东路2009号汇通大厦
联系方式:张伟 0555-23321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安徽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康泰路康泰佳苑12栋217-221室
联系方式:0555-22500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梦婷
电话:0555-2250026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