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莞国际商务区第二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8/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东莞国际商务区第二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国际商务区第二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已由东莞市人民政府(项目审批、核准或备
案机关名称)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资(资金来源),招
标人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国际商务区第二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包括①广彩路、纬一路东段、纬二路合计新建道路 2123 米,道 路等级包括城市次干路、城市支路,合计新建缆线管廊 1070 米,包含管线迁改。②宏图路线性公园二期(长 约 1471 米,面积约 14710 平方米,主要内容包含慢行系统,绿化景观、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管线迁改、城市家居小品建设等)。③纬一路临时公交首末站一座,场地面积 2000 平方米,含智慧设施的建设等 5 项 市政设施工程。总估算暂估约 2.06 亿元,最终工程建设规模和投资规模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概算
批复为准。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项目总投资(暂定)约 20593.71 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约
18534.34 万元(建安费暂按估算的 90%计算)。(具体以立项、批复的投资规模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国际商务区第二批市政配套设施项目勘察设计,包括:
■(1)工程勘察招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对道路影响范围进行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地籍测
绘等。包括但不限于对设计道路沿线进行地形地貌测量、地下管线测量、调查设计道路沿线障碍物及基岩
的空间分布、对设计道路路线进行地质勘察、编制多测合一测量报告等。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
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内容文件。
■(2)工程设计招标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方案报建、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
施工图设计、现场施工配合及配合竣工图编制(审核、盖章等)等各阶段的相关设计服务及相应的造价分
析。设计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给水工程、交通工程(含智慧交通)、照明工程、景观工程等。具
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及招标人提供的工作内容文件。
■(3)其他,负责勘察及设计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电子校核、规划报批等。中标人尚需
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手续(含政府相关部门
要求的电子报批等)。
具体范围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设计、■勘察设计)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设计、■勘察设计)服务期:100 个日历天(不包含相关的后续配合服务的 周期,以及各阶段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具体如下:
(1)勘察服务期:勘察成果的进度由中标人根据设计成果的进度要求自行控制,但勘察成果需满足初 步设计送审、评审和报批,满足施工图设计送审、报批和备案的时间及深度要求;
(2)设计服务期:100 个日历天(不包含招标人对图纸审核的时间以及报送相关部门审批时间):①初步设计: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60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初步设计报批图纸(含概算书)。
②施工图设计:收到初步设计文件确认文件之日起 40 个日历天内提交全套施工图设计报批图纸。配合服务期:自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数字化审图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止。
备注: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或招标人书面通知)开始计算,最终服务时间以 招标人批准的中标人提供的进度计划为准,若项目建设滞后则服务期顺延至所有内容完成为止。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 2 项资质:
■(1)勘察: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 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乙级(或以上)资质;
3.2 项目(□设计、■勘察设计)总负责人资格:具有路桥相关或市政类专业的高级(或以上)工程师 职称(如联合体投标的须在联合体牵头单位中任职),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 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 3.1 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 企业库建档应按 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 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 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 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 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 头人必须由以设计资质参与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 2 名(含联合体牵 头人,其中勘察成员 1 名)。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 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 资质。④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 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5 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 或吊销等情形。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 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 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 分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 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 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 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 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其他: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3 年 08 月 1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本次
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 年 09 月 05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东
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9 )室。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
( 9 )室。
5.2 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s://ygp.gdzwfw.gov.cn/#/441900/index)、广东省 招标投标监管网( / 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 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他说明
7.1 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 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人事监察科;
电话:0769-22411528;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楼。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 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 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 283 号。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10 万元,投标担保形式:(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 标保证金;(3)保险电子保单;(4)其他: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 办理。(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投标保证金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 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城建工程管理局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中元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东莞市南城区西平宏伟路九天大厦九 地 址:东莞市莞城街道创业社区莞太大道120
楼 号金马大厦八楼 806-809室
邮 编:523000 邮 编:523000
联系人:颜工 联系人:陈志溢
电 话:0769-22819621 电 话:0769-23663763
传 真: / 传 真:0769-23663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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