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ZCG21002
二、项目名称:宁波文化与金融合作创新宣传片制作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180000(元) |
宁波派声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北大路120号 |
2.废标结果:
序号 |
废标单位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1 |
杭州萨迦文化创意有限公司 |
在投标文件符合性评审中,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投标文件电子文本,不符合符合性审查表内容“磋商响应文件是否满足磋商文件的实质性条款(即标注★号条款)无负偏离”根据招标文件第六章评定成交的标准中(2)符合性审查内容,作无效报价处理。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宁波文化与金融合作创新宣传片制作项目 |
宁波文化与金融合作创新宣传片制作项目 |
宁波文化与金融合作创新宣传片制作,包括视频的的创意、拍摄、剪辑、制作、配乐配音、成品的提供和售后服务等,详见采购需求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并经采购人最终确认 |
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磋商小组人员)名单:
张蓓敏、高旭波、晏丕艮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原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费率标准,按照成交通知书确定的成交总金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磋商服务费,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计取。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500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无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宁波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宁东路835号行政中心9号楼6楼;
项目联系人(询问):王老师;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891813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波国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和济街118号发展大厦A座516室
项目联系人(询问):蒋鹏程、陈钢峰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4-550197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