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兴城项目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50.87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24/07/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239
预算金额450.87万元
招标联系人-0429-5152281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唐玮0429-77700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兴城项目区))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兴城项目区)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1481-00239
项目名称:2024年度葫芦岛市历史遗留废弃矿山治理恢复项目(工程类)(兴城项目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8,771.64
最高限价(元):4,508,771.64
采购需求:查看
治理区位于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共计13个治理区,分别位于元台子满族乡、羊安满族乡、旧门满族乡、药王满族乡、徐大堡镇、东辛庄镇、曹庄镇、红崖子镇、高家岭镇、三道沟满族乡、碱厂满族乡、郭家满族镇、华山街道涉及历史遗留图斑49个,均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责任主体均为政府,治理工程项目区总面积为396138.69m²(594.21亩)。经过开采,项目区改变了原有地形地貌,破坏土地类型为旱地、乔林地、果园、灌木林地、其他林地、草地、采矿用地、农村道路、裸岩石砾地等。项目的实施将恢复耕地面积74.05亩,恢复林地面积322.19亩、恢复草地44.48亩,其他94.05亩,使地质环境得到治理,人们生存的环境得到改善,将为创建和谐社会奠定良好的基础。
1、对葫芦岛市兴城市13个治理分区进行治理恢复,治理区面积534.76亩,治理恢复方向为恢复耕地面积74.05亩,恢复林地面积322.19亩、恢复草地44.48亩,其他94.05亩。
2、对治理区进行危岩清理、边坡修整、场地平整、废弃建筑物拆除、井口封堵、土地翻耕施肥、客土、拦挡工程、植被恢复、养护等工程,恢复生态环境。
3、根据矿区地质环境现状,因地制宜设计施工方式,消除治理区地质灾害隐患。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成交供应商于2025年8月12日前完成全部工程项目并验收合格。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企业资质: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单位施工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建造师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01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5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兴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具体操作流程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及相关通知,请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报名后,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报名。
(4)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通知。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兴城市自然资源局
地  址: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兴海南街92号
联系方式: 0429-51522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葫芦岛市龙港区海月路12-4号楼B
联系方式: 0429-7770078
邮箱地址: lnwxzb@126.com
开户行: 葫芦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上海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万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账号: 21601012019001018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唐玮
电  话: 0429-77700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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