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州市总工会2023年“两节”送温暖集“福”送“福”活动项目竞争性磋商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jkzb-60201202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福州市总工会
招标联系人林宪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郑旭菁0591-87318812
标书截止时间2023/01/1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1/17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3年“两节”送温暖集“福”送“福”活动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1月17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KZB-602012023
项目名称:2023年“两节”送温暖集“福”送“福”活动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标的名称
主要采购需求
数量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磋商保证金(元)
1
2023年“两节”送温暖集“福”送“福”活动
在两节走访慰问活动的礼包中和在两节期间参加相关活动的职工共发放5000份印有“阿福”形象的文创小礼品和“集福”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项
150000
1500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之日起3日内交付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具体资格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1月06日  至 2023年01月1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方式:(1)携带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直接至代理公司办理; (2)通过电子邮件办理:按公告提供的开户名、开户行、账号及相关购买磋商文件的要求,电汇或转账相应的金额到代理公司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复印件、报名项目信息、营业执照复印件、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报名信息于报名截止时间前传真至代理公司发电子邮件后致电代理公司前台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未办理报名手续的不予以书面变更通知及不受理响应文件的接收。(3)纸质磋商文件或电子版磋商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本招标代理公司不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负责。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1月17日 09点15分(北京时间)
地点: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资格标准:
1、凡有能力提供本竞争性磋商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响应供应商。需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供应商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注:供应商是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提供执业许可、登记证书等证明材料;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则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须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及响应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的复印件;
注:(1)企业(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除外)、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法人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2)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以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以非法人身份参加磋商的,“单位负责人”指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即与实际提交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载明的一致。(3)供应商(自然人除外):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提供本授权书;若供应商代表为单位负责人,应在此项下提交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可不提供本授权书。(4)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可不填写本授权书。(5)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本授权书(若有)应为原件。(6)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响应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3、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1)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1年度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资信证明文件的还须提供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帐户信息证明复印件;(2)依法缴纳税收: 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3)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月)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或者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注:根据《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规定,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否则应按上述条款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5、供应商必须提供供应商及单位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承诺函(格式自拟)。
6、供应商提供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不得存在供应商应被视为无效响应、拒绝参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5项号“一、信用记录”。
8、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1)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准确划分企业类型。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若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有关条款与本条款有矛盾之处以此处为准。(2)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4)纸质响应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供应商应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注:享受扶持政策获得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其他竞争性磋商文件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中第一部分“说明”中的第3条款。
注:以上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响应,并以发证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响应处理。
(二)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购买磋商文件联系人:前台0591-87318812
项目负责人:郑旭菁、李璘
电  话:0591-87318812
传  真:0591-87316927
电子信箱:jkzb@jiankunzx.com
购买磋商文件、成交服务费汇入账户
磋商保证金汇入账户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名: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东门支行
开户行:工行福州自贸区分行营业部
账  号:407870398762
账  号:1402026 1196 0123 1007
财务联系人:陈小姐0591-87318812
传真:0591-87316927
注:1.供应商认真审查清楚相应账号,磋商保证金缴错账号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转账附言:
2.1.磋商保证金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磋商保证金”。
2.2.购买磋商文件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标书费”。
2.3.成交服务费转账单或电汇单上需注明“具体项目编号的成交服务费”。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市总工会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八一七中路        
联系方式:福州市总工会 宣传教育和网络工作部 林宪1380952880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省健坤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158号环球广场A区37层            
联系方式:郑旭菁、李璘 0591-873188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旭菁、李璘
电 话:  0591-87318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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