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
金额
-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8/12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ty-gk-20240703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李工0917-7963215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天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永波18891777625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招标公告(招标编号:ZTY-GK-20240703)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一、招标条件本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各类补助资金及县级财政配套,招标人为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规模:项目位于麟游县九成官镇良舍村柳坡至蔡家河村肖岭塬和漆水河唐林苑东流域至慈善寺石窟,建设内容为新建截污管网、清理垃圾、生态护坡、生态湿地、生态步道等。本次计划对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进行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001麟游县渭河支流漆水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设计)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年检合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履行完成本项目能力;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水利行业河道整治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能力;3)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水利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环境工程相关专业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含投标当月);4)企业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07月01日后,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各自具有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附中标通知书或设计合同关键页的复印件或扫描件);5)投标人须提供具有审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21年-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且财务状况良好;6)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查询截图无不良信用记录。(查询截止时间在发布招标公告之后开标截止之前);7)其他要求:省内外企业需在陕西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录入企业基本信息后方可参与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四、招标文件的获取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2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9日17时30分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者,在获取时间内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30分(法定节假日、周末除外),委托人将介绍信(鲜章、原件)、授权委托书(鲜章、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12个月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不含投标当月,及本公告“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清晰复印件送至代理公司(原件核查后退回),代理公司确认完毕通过邮箱向其发送电子招标文件。五、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2日9时00分递交方式: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投标文件电子版及纸质版同时递交。六、开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2024年09月02日9时00分开标地点:宝鸡市金台区行政大道8号海棠风尚中心(具体以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大厅公示信息为准)七、其他1、本公告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宝鸡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同时发布。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3、投标人投标期间,不得随意更换填报的项目负责人。八、监督部门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麟游县招投标中心。九、联系方式招 标 人:麟游县发展和改革局地 址:陕西省宝鸡市麟游县九成宫镇普润街7号联 系 人:李工电 话:0917-7963215电子邮件:/招标代理机构:陕西中天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西安市雁塔路北段8号万达广场2幢11313室联 系 人:杨永波电 话:18891777625电子邮件:420133248@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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