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000万元
项目地址
湖北省
发布时间
2023/12/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00万元
招标公司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罗女士0718-8209369
招标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曾女士
标书截止时间2023/12/20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28
公告正文
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依据《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就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基本情况1.1项目编号:ESZX-CS-2023-0381.2项目名称: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1.4建设地点:恩施市硒谷路与硒发路交叉恩施州高新区西区产业园内1.5建设规模:项目总投资估算4000万元,新建污水处理站一座,设计污水处理规模3000m3/d及回用量1000m3/d的中水回用系统,包括前端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沉淀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加药系统等,配套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在线监控工程、仪表工程和实验仪器购置等。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总长约3800m,管径为DN150-DN400,中水回用提升泵站1座(设计规模为1000m3/d)。二、采购需求2.1整个工程建设项目实施范围内由采购人出资建设的,构成建筑物及构筑物实体或与建筑物及构筑物相配套的一切设计、施工、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1)项目的工程施工至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工程缺陷责任期的保修等采购人指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土建装修、前端预处理系统、生化处理系统、沉淀系统、中水回用系统,污泥处理系统,加药系统等,配套设备、电气工程、自控工程、在线监控工程、仪表工程和实验仪器购置、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等相关内容的施工;(2)项目的相关设备和物资等的采购,包括但不限于为实现采购人功能性要求的所有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设备的安装调试、试运行等,以及材料设备质保期内的保修工作。2.2工作内容按采购人的要求完成恩施州高新区西区标准厂房污水处理配套项目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并出具造价报告,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及概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组价)、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组价)、配合目标成本的编制、招投标阶段造价咨询服务(包含但不限于工程量清单编制及组价)、合同文件计价条款咨询服务、施工方案的经济评价、设计变更的经济分析、参与现场收方计量、签证初核、新增项目的价格测算及初核、材料及设备认(审)价咨询、过程中材料计划的审核、工程进度款审核、现场问题咨询、经济索赔咨询、有关工程造价信息及法规等咨询、竣工结算资料审核及竣工结算初审(含数据指标分析)、成本月报及档案资料的管理、合同实施过程中的配合及服务、配合后续的结算和决算审核、审计以及与造价控制和咨询相关的其它服务工作。注:本次采购所称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非单指《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中的施工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服务环节,而是包括按发包人要求完成本项目相关的上述所有工作内容。三、供应商资格要求3.1本次磋商要求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及相应承诺函)3.2本次采购供应商人员要求:(1)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2018年7月20日发布“建人[2018]67号”文件之前取得的造价工程师与一级等同),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并具备建筑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2)拟派土建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3)拟派安装专业造价工程师:不少于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全国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是本单位注册人员。(4)提供以上拟派人员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三个月的社保资料。3.3供应商不得存在以下两种失信行为:(1)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2)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本条由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时集中查询,如供应商存在失信行为,将被取消磋商资格)3.4供应商未被责令停业、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5供应商企业、企业法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2021、2022、2023年无犯罪记录,供应商提供承诺书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格式自拟)3.6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四、采购预算及项目工期4.1本项目咨询服务服务费采用报费用固定总价包干的方式进行报价,采购控制价上限为30万元,超过控制价上限报价的将作否决处理。全过程造价控制和咨询进度款和结算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详见第四部分“合同主要条款”。4.2服务周期造价控制和咨询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项目竣工决算审计完成为止五、资格审查方式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六、磋商文件的获取6.1获取时间: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0日每日上午8:30至中午11:30,下午14:30至17:00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6.2获取地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楼415室。6.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6.4售价:300元/套。6.5磋商代理费:本项目磋商代理费用按国家发改委计价格[2002]1980号、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标准的100%计取,由成交供应商支付(在领取成交确认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机构)。七、磋商文件的递交7.1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上午09:30时。7.2递交地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2楼州工程咨询公司204会议室。7.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八、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磋商公告在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官网州国投集团招标采购版块及恩施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官网上发布。九、联系方式采购人:恩施州青树林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地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楼425联系人:罗女士联系电话:0718-8209369采购代理机构:恩施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大楼4楼联系人:曾女士联系电话:0718-8456201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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