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org613620230817-000-002
预算金额900万元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代理联系人郭璇022-65185906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9/08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5年冀中市场储层保护辅助配合服务项目


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5年冀中市场储层保护辅助配合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名称:渤海钻探工程技术研究院2023-2025年冀中市场储层保护辅助配合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ORG613620230817-000-00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招标人在华北油田冀中市场需要储层保护辅助配合服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不同区块的储层物性条件,提供满足冀中不同区块技术要求的储层保护用钻井液封堵剂产品,以及运输等相关配套;
(2)提供辅助配合服务的处理剂的加量浓度控制、加量时间的把控、配伍性能调节等方面的技术指导,以及服务完毕后剩余处理剂的转运、处理;
(3)参加招标人组织的储层保护方案评审,按照招标人方案要求,及时对提供的钻井液封堵剂进行组分调整,参与钻井液储层保护方案制定。
本项目共1个标段,估算金额900万元(不含税),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择1家服务商。
2、服务标准:
(一)依据钻井液相关标准、规范及文件规定执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T16783.1--2014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液现场测试第1部分:水基钻井液。
(二)技术要求
储层保护用钻井液封堵剂产品,满足下列技术指标要求:
项目名称
指标
外观
自由流动粉末或颗粒
烘失量,%
<10
API滤失量,mL
<15
砂床侵入深度,cm
<15
岩心封堵率,%
≥75
气相渗透率恢复值,%
≥80
筛余量,%
≦8
砂床滤失量,mL
0
粒径分布,μm
按招标人要求调整

(三)质量保证要求
按照招标人钻井液储层保护方案要求,及时对提供的钻井液封堵剂进行组分调整,使其满足技术要求中各项指标,中标人提供的每批次产品均需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四)质量考核标准
储层保护用钻井液封堵剂产品入井前,招标人进行质量检测,检测结果任一项不能满足技术指标要求的,产品全部退回,中标人需在3日之内重新提供产品。
中标人的产品累计3次检测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处罚。
因中标人钻井液封堵剂产品或服务原因造成井下复杂、事故等情况,导致招标人费用扣减,招标人有权对中标人进行相应扣减。
3、服务地点:招标人华北油田冀中市场施工区域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5、最高投标限价:详见招标文件
6、验收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
2、投标人在渤海钻探工程公司2022年度供应商考核评价(钻井液(压裂液)服务类业务)中考核结果应为C类及以上,首次参与招标人项目的投标人视同为B类供应商。
3、具有提供储层保护辅助配合服务的设备、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1)设备要求:
现场服务设备:至少1套(每套设备包括六速粘度计1个、密度计1个、漏斗粘度计1个、中压滤失仪1个)
室内研究设备:气相渗透率仪。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设备清单、购置合同、发票、设备铭牌及照片。
(2)人员要求:
项目负责人1人(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现场施工人员至少1人。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人员清单;项目负责人提供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现场施工人员提供身份证、劳动合同、工伤保险(或意外伤害险、安全生产责任保险、雇主责任险中任意一种)、井控证、硫化氢证、HSE证。
(3)储层保护用钻井液封堵剂产品取得了中石油产品质量认可。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投标人自有的储层保护用钻井液封堵剂产品中石油产品质量认可证书。
(4)储层保护用钻井液封堵剂产品具有第三方质量检验报告,报告中的执行标准应与本项目要求相符合,且报告中的检测结果要满足本项目技术指标要求。
所需提供证明材料:具有CMA或CNAS认证资质的检验机构出具的第三方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及检测机构的认证资质证书,检测时间为开标之日前6个月内。
(5)接到招标人现场服务任务后,12小时内人员和材料同时到达指定现场。
提供承诺书。
4、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未发生一般A级及以上工业生产安全事故、一般环境事件和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5、投标人没有处于资不抵债、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①提供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2年度审计报告[应当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附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晚于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时间的,可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②提供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没有发生重大重组、诉讼等影响正常履约或带来纠纷的事项的承诺书。
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或者被招标人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此项以评标委员会评标当日在相应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3-08-1808:00:00至2023-08-23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进入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点击“招投标平台”,登录平台后进行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以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到账时间为准。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投标人可选择远程或到指定地点办理投标U-KEY申领,详见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门户相关通知公告。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若本招标项目进行了第二次招标公告发布,第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仅支持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工具中心-投标人用户手册。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用户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提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09-0809:00: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投标人应于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完成投标保证金的递交工作。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万元人民币。
投标人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操作程序如下:
第一步:投标人必须通过投标人基本帐户以电汇或企业网银方式将这笔资金转入昆仑银行账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
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
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
开户行: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庆分行
行号:313265010019
第二步:投标人应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钱包余额中的相应费用支付到本招标项目对应的投标标段中;
第三步:支付完成后查看投标保证金支付状态,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购买状态为“已付款”。
第四步:进入项目主控台,点击“保证金状态查询”,查看保证金状态为“已分配”状态,即为成功递交本标段投标保证金。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用户手册。
4、投标人需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投标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签名、加密、上传、验签等存在问题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投标人可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本项目开标大厅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发布。
八、联系方式
(1)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郭璇
联系方式:刘荣庆,联系电话:022-65185912,电子邮箱:liurongqing@cnpc.com.cn;
王松涛,联系电话:022-65185906,电子邮箱:wang_st@cnpc.com.cn;
郭璇,联系电话:022-65185910,电子邮箱:guo_xuan@cnpc.com.cn。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招标机构项目联系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2)电子招标平台运营联系方式
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根据语音提示直接说出“电子招标”(系统将自动转接至人工座席),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九、资料费发票开具说明:
1、请投标人务必于本项目开标后30日内,将开票申请函以附件形式发送至招标机构财务人员邮箱,开票申请函和邮件的命名形式均为“投标人名称+开票申请”,未及时提交开票申请函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2、财务人员收到开票申请函后,将按照投标人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登记的信息进行开票,请投标人在提交开票申请函前确认本企业在电子招标平台内的信息是否正确,因投标人信息有误造成开票信息错误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3、发票开具及领取存在特殊情况的,投标人应事先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确认;
4、资料费发票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采用邮寄方式的,邮寄产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自行领取发票的,投标人应提前与财务人员联系确定自取相关事宜;
5、每年12月31日为本年度开票截止日期,过了期限不再对上一年度的费用开票,也不可以将上一年度的资料费转到下一年度进行开票;
6、财务人员联系方式:吴天琪,联系电话:022-65327476,邮箱:wutianqi@cnpc.com.cn。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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