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二期)门诊医技综合楼、2号病房楼净化工程(四标段)施工合同
金额
1404.84万元
项目地址
山东省
发布时间
2025/01/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二期)门诊医技综合楼、2号病房楼净化工程(四标段)施工合同
发布日期:2025-01-15
发布日期:2025-01-15
合同名称 | 济南市中心医院(东院区)项目(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济南医院)(二期)门诊医技综合楼、2号病房楼净化工程(四标段)施工合同 | 发包人 | 山东省鲁商置业有限公司、中建八局第一建设有限公司 |
承包人 | 科宇智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合同工期 | 150 |
合同价款 | 14048400.53元 | 合同规模 | 2771㎡元/㎡ |
工程项目地点 | 汉峪片区经十路以南、花椒山西路东侧 | 合同签订时间 | 2025-01-01 |
质量标准 | 配合总包确保泰山杯,争创鲁班奖 | 合同生效时间 | 2025-01-01 10:00:00 |
违约责任 | 乙方由于其自身原因不能完成或不能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工期或承诺的关键工期节点,则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其支付方法为:乙方每日应当按本合同结算价款万分之三的标准支付给甲方违约金并额外处以一万/天的罚款;若此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按甲方损失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双倍支付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合同。若乙方完成的工程无法通过验收,乙方除应立即返工直至验收合格外,还应承担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并据实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乙方不得因财政资金不到位拖延工期及费用索赔 | 履约担保 | 无 |
解决争议的办法 |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应先行协商。协商不成,双方均应当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双方的诉讼费、律师费由乙方承担。 | 支付担保 | 无 |
其他内容 | 合同价款是由乙方按照本工程的全部图纸、招标文件、承包范围、施工或装修标准、技术说明、本合同条款、现场条件、施工组织设计、工期等,充分考虑了人工、材料、机械、包装运输、管理、利润、税金(含增值税:税率为9%)等各项因素并计算了全部费用确定。包括工程费、设备安装费、报建报验及验收费、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材料损耗费、医疗系统接入费、工程所须的各种设备材料检测费及试验费、系统调试费、材料场内二次运输费、技术处理费、材料的卸车及保管费、合同工期内的赶工费、施工水电费、技术措施费(包括雨季及异常气候施工措施费)、管理费、保险费、吊装就位费、脚手架费、安装调试工程费、施工水电费、井道照明、总包配合服务费(税前造价(不含设备费)的1%计取)、文明施工措施费(包括施工区域围蔽等)、平安卡、垃圾清运、疫情防控、临时设施费及其它措施费、税金、利润、风险、材料上涨风险及政策性文件规定及相关的其他费用,政府质监部门初次验收、政府各部门向乙方收取的费用、保修期内正常使用状态下的维修、保养等全部费用,还应综合考虑技术要求、工程量清单、图纸、市场、现场、企业自身等因素(从办理开工手续到竣工验收合格该工程全过程)。 | 备注 | 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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